戚崇進

戚崇進(1620—1681) 字仲升,威海城裡人。自幼愛讀書,後考中拔貢。1648年(清順治五年)任陝西郃陽縣知縣,繼又代掌同州印篆。1675年(清康熙十四年)任工部屯田司員外郎,主持北京玉泉山河道工程。後提升為刑部雲南司郎中。1679年,任淮安知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戚崇進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620
  • 逝世日期:1681
  • 性別:男
生平履歷
1648年(清順治五年)任陝西郃陽縣知縣,繼又代掌同州印篆。在任期間,改革陳規,劃一各種苛捐雜稅。後調任直隸雄縣知縣。該縣貧瘠,為接近京城的交通要道,來往傳遞書信的馬匹供應繁重,驛站衙役乘機敲詐勒索。戚崇進到任後,嚴令禁止擾民,違者依法制裁。他說:國家傳信的馬匹,都歸官養,官以愛民為本,擾民不是立法的本意,如有敲詐勒索者,依法嚴加懲辦。
雄縣東南部是一片河窪地,每遇洪水,大片良田淹毀。但因與任丘縣接界,兩縣推諉,互不治理。戚崇進同任丘縣知縣劉果商定,分築河堤,興辦水利,為數千家百姓根除了水害,雄縣人民為此立碑頌揚他。
戚崇進後升任工部虞衡司主事,兼理玻璃、黑窯兩廠,提督夏鎮河道,監督蕪湖鈔關,清除積弊,使面貌一新。1675年(清康熙十四年)任工部屯田司員外郎,主持北京玉泉山河道工程。同年7月,康熙帝巡視,問及河道工作情況,戚崇進應對如流。
後提升為刑部雲南司郎中。戚崇進執法重證據,寬嚴並用,對疑難案件必反覆查對核實,力求準確無誤,又已被查實的罪犯,概不得漏網。
1679年,他因性格耿直,得罪權貴,被排擠出京,任淮安知府。次年,適逢康親王率兵數十萬取道淮安,百姓聽到後十分恐慌。戚崇進以慰勞諸將為名,攜帶酒肉於幾十里外迎接,並向親王訴說地方疾苦、百姓窮困,無力供應官兵所需。親王讚揚他體貼民情,便從其所請,改由水路北上。
1681年,淮安地區大雨成災,河水泛濫。戚崇進不顧六旬高齡,往來防泛工地,率從堵塞決口,並將山陽(今淮安縣)等十一州縣的受災情況,繪圖上報,請求救濟,淮安人民無不感激。因積勞成疾,於同年4月死於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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