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州縣擾民敕》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戒州縣擾民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隆基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戒州縣擾民敕
政在養人,人安其業。先王所以用明察之長,求忠信之師,務斯道也。朕勤恤庶政,保綏群元。濟育之誠,不違於終食,聽理之慮,每軫於宵興。將使載其清淨,息其勞費。如聞輦轂之下,政令猶煩。或廣修器物,將有供偫;或差斂人戶,以充庖費。豈副朕薄賦輕徭息人減費之意。其雒陽令韋紹,縣尉顏思賓,輒有科率,擬備祗供。雖事未行,終是專擅,宜貶出。河南尹孟溫禮,雖不覺察,狀異知情,宜特寬舍。自今已後,府縣宜洗心懲革,不得更然。其或不悛,仍有勞擾,仰百姓即詣匭使,具狀奏聞,輒不得稽壅。所犯之人,當有處分。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