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把我的靈魂

這首詩是海因里希·海涅《詩歌集》中組詩《抒情的插曲》的第七首,寫於1822年春,同年6月以《春天之歌》的標題和其他四首詩一同發表在《社交家》雜誌社。1827年收進《詩歌集》。海涅的短詩寫的簡介凝練,清新雋永。

我要把我的靈魂
滲入百合的花萼
百合將唱出一首
歌唱我愛人的歌
那微微顫動的歌兒
宛如她嘴上的親吻
她曾給我這樣一吻
在無比銷魂的時分
在第一節里詩人一開頭就說:"我要把我的靈魂 滲入百合的花萼 "。後面兩行詩就說明前面這個行動帶來的結果。詩人無非是想先獻給他的愛人一首情歌,但是為了使這首歌更優美,他先把自己的靈魂賦予百合。
這首詩的第二節里,從“歌”到“吻”,因為它們都極為美麗。第二節最後兩句是:“她曾給我這樣一吻在無比銷魂的時分”。這兩句詩告訴我們抒情主人公和他的心上人曾經有過無比美好的戀愛經歷。
海涅用這首詩表示男女融合的幸福巔峰,甚至是審美意義上的最高境界。它們能激起心靈的魅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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