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內地與澳門地區仲裁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是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馬占軍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內地與澳門地區商事仲裁法律制度比較研究
- 作者:馬占軍
- 出版社:廣東人民出版社
- 定價:64 元
- ISBN:9787218055503
《我國內地與澳門地區仲裁法律制度比較研究》是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馬占軍著
第二節 中國澳門地區仲裁制度 第三節 中國台灣地區仲裁制度 第四節 區際商事仲裁裁決承認與執行的司法協助 第十四章 中國仲裁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第一節 對仲裁法的評價 第二節 修改完善仲裁法應遵循的原則 第三節 修改完善仲裁法的...
《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是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經最高人民法院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協商於2007年10月30日簽署法律條文。全條文總計十六條,對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
中間裁決,又稱臨時性裁決,是指仲裁庭在仲裁過程中對案件的程式性事項所作出的暫時性裁決。中間裁決通常用來解決仲裁過程中的有關程式問題,不具有終局裁決的地位,不具有強制執行力。我國大陸仲裁法對中間裁決沒有規定。台灣地區"仲裁法"...
一、仲裁的經濟基礎/002 二、仲裁的政治基礎/010 三、仲裁的文化基礎/013 第二節 海峽兩岸仲裁制度的演進/017 一、大陸仲裁制度的演進/017 二、台灣地區仲裁制度的演進/019 第三節 海峽兩岸仲裁的社會基礎/02l 一、海峽兩岸仲裁社會...
一、澳門的仲裁制度與仲裁機構 (一)主要法律制度 由於法院訴訟程式複雜,費用高昂而且還需要長時間排期等候,所以仲裁作為訴訟以外的另一種解決私法關係爭議方式在世界各國已經非常普遍。早在1962年,《葡萄牙民事訴訟法典》第四卷關於仲裁...
仲裁調解制度之比較 仲裁與調解,在國際上普遍被區分為兩個獨立的解決糾紛的方式。而我國根據國情確立了將調解植於仲裁程式中的中國特色的仲裁調解制度。雖然我國仲裁法並沒有將仲裁作為一個獨立的仲裁程式加以規定,但在仲裁裁決作出前的...
三、港澳台地區仲裁制度 (一)香港地區的仲裁制度 1.香港地區仲裁法律制度概述 2.香港地區仲裁機構 3.香港地區仲裁法律制度的發展和完善 (二)澳門地區的仲裁制度 1.澳門地區仲裁法律制度概述 2.澳門地區仲裁機構 3.澳門地區仲裁制度...
澳門新民法典之親屬卷探析………夏吟蘭/190 澳門《民事訴訟法典》第8條 ——司法官與訴訟當事人之間互相合作之原則………趙德和/202 澳門與中國內地收養制度比較研究………何永揚/219 事實婚關係內醫學輔助生育對父親身份 之推定 …...
在這些仲裁員中,既有我國大陸地區的專業人士,也有我國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的專業人士,而且還有國外的一些專家。總的來看,這些仲裁員了解經濟,熟悉法律,能夠比較好地運用商業慣例和行業規則依法解決糾紛。這支素質較高、能力較強的...
《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承認與執行仲裁裁決制度之比較及實例分析》是一本關於法律的書籍,作者李劍強,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1] 書名 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承認與執行仲裁裁決制度之比較及實例分析 作者 李劍強 ISBN 7802173973,...
中國商事仲裁裁決在外國的承認與執行 第三十六章 國際商事仲裁裁決執行的區際司法協助第一節 商事仲裁裁決執行區際司法協助的一般理論與實踐第二節 商事仲裁裁決在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之間的協助執行第三節 商事仲裁裁決在中國內地與澳門地區...
下兩卷.分別從基本權利與政治體制、民法、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公證登記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律制度,《澳門法律新論》作者大都通曉中葡雙語,他們對澳門法律的介紹有助於澳門的華人居民和內地、香港、...
作者在介紹和分析相關制度的基礎上,就立法和實踐中存在的若干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和完善建議 作者簡介 趙琳琳,法學博士,現為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課程主任、仲裁與爭議解決研究中心秘書長。1998至2008年間先後取得中國政法大學法學...
第三章 臨時仲裁制度的作用和意義 一 臨時仲裁與機構仲裁之間的關係 二 臨時仲裁與機構仲裁在仲裁框架體系中的角色定位 三 臨時仲裁對於仲裁制度發展的積極意義 第四章 中國的臨時仲裁 第二部分 臨時仲裁法律制度的國際比較研究 第五章 ...
九、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中國Z公司訴埃及A公司仲裁地認定案 (一)意義 (二)案件介紹 十、平安集團訴比利時政府投資仲裁案 (一)意義 (二)案件介紹 十一、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Sanum與寮國政府糾紛案 (一)意義 (二)案件...
仲裁規則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廣西仲裁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世界仲裁交流中心秘書長、中國一史良法學院國際仲裁學院副院長、中葡法學院副院長、美國一世界仲裁中心主席、澳門一帶一路法律服務研究會顧問,先後擔任國內外幾十家仲裁機構仲裁...
在內地和香港地區作出的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法院申請執行。有關法院,在內地指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在香港指高等法院。內地與澳門沒有共同適用...
仲裁中心提供的多樣化選擇更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發展歷程 南沙國際仲裁中心框架協定 2011年12月19日上午,廣州仲裁委員會與南沙開發區管委會、香港仲裁司學會和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在中國大酒店舉行《設立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合作框架協定...
代表學術專著:《中國內地與澳門地區商事仲裁法律制度比較研究》,獨著,獲澳門文化局出版資助,廣東人民出版社於2007年6月出版。主要獲獎情況:《中國內地與澳門地區商事仲裁法律制度比較研究》,獲得第二屆澳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著作類...
“論’一國兩制’下中國內地與港澳地區相互承認和執行仲裁裁決”, 1998年6月,載於《澳門1998》,澳門基金會出版;論國際商事仲裁中的管轄權異議問題――兼評我國《仲裁法》中的有關問題”,載於2000年第三卷,《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
第三節 涉港澳台區際民商事爭議之解決途徑——調解(ADR)第八章 涉港澳台區際民商事爭議之解決途徑——仲裁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我國內地仲裁制度 第三節 香港地區仲裁制度 第四節 澳門地區仲裁制度 第五節 台灣地區仲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