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網路”(也叫“人體即網路”)是瑞典電信製造商愛立信(Ericsson)在實驗室中獲得的重要研發成果。其實驗證實:人體可以作為通信數據線,在網際網路中傳輸信息。當我們一隻手握住手機,另一隻手放在一台電子設備上,我們的肉體就能自由通過信息。科學家們稱,愛立信實驗中所驗證的“人體即網路” (Connected Me) 現象利用的是物理學“電容耦合”(Capacitive Coupling)原理,利用人體內自然產生的信號,在人體和設備之間傳遞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我即網路
- 外文名:I have the network
- 認識:人體即網路
- 實質:瑞典電信製造商愛立信
功能,成果,危害,意義,
功能
在2012年2月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舉行的每年一度全球消費電子展(Consumer Electronics Show)期間,愛立信總裁兼執行長衛翰思面對數千觀眾,首次公開演示了“我即網路”技術。演示中,衛翰思手持智慧型手機,另一隻手放在印表機上,當打開一封電子郵件並點擊“print”功能鍵時,很快電子郵件內容便被列印出來。
成果
愛立信實驗中達到的最高人體傳輸速率為10 Mbps,這個速率可以傳輸幾乎任何信息內容,包括音頻和視頻。通信專家認為:人體觸摸物體的自然行為與現代通信結合起來的開創性思維,將為信息通訊業的技術演進帶來各種可能性。譬如:通過觸摸各種物體,像門把手、收銀台、電腦螢幕等,人們就可以打開門禁、完成購物支付、交換名片信息、下載圖片和電影、獲得包含網際網路連結、套用及信息的電子列印品等。 “我即網路”技術表明,人們只要通過簡單的觸摸電子設備,人類的身體便成為網路的一部分,能夠用它來傳輸圖片、音樂和視頻等信息。這裡,人類的觸摸行為變成了一種與網際網路和其他極易獲得的數字設備間互動、連線的一種智慧型方式。
危害
但在讓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加便捷的同時,數據傳輸過程中是否會威脅到人體的安全呢?電信專家稱,因為試驗通過人體的電功率非常之低,故不會對人體造成任何傷害。愛立信稱,其所做的一系列測試表明實驗用的設備符合對商用設備(如智慧型手機)的要求,而且還留有寬裕量。測試遵循的規範由國際非離子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確立,並獲得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認可。
意義
利用“電容耦合”技術可通過人體之類的有機體傳輸信息。將這種方法與數字通信中所有的常規通信方式結合起來,便可以得到一種超強組合體,它不僅有利於技術創新,還能實現技術很難、或者根本無法實現的互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