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於新學制草案應持之態度》是陶行知所著作品,出自於《陶行知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我們對於新學制草案應持之態度
- 作者:陶行知
- 作品出處:陶行知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第七屆全國省教育會聯合會,擬訂學制草案,徵求全國意見,以為將來修正實施之準備,立意甚好。“壬子學制”,經十年之試驗,弱點發見甚多。近一二年來,教育思潮猛進,該學制幾有不可終日之勢。故此次所提草案,確是適應時勢之需求而來的。我們對於這應時而興的制度,究竟要存何種態度?我以為建設教育,譬如造房屋;學制,譬如房屋之圖案。想有適用的房屋,必先有適用的圖樣。這圖樣如何能畫得適用?我以為畫這圖的人,第一必須精於工程。第二假使所造的是圖書館,他必定要請教圖書館專家;科學館,必定要請教科學專家;紗廠,必定要請教明白紗廠管理的人;舞台,必定要請教明白管理舞台的人。有這兩種人參議,才能斟酌損益,畫出最適用之圖樣。制定學制,也可以套用這理。不過學制包括的範圍更廣,所應詢問的方面更多了。此次全國省教育會聯合會,徵集各省教育界的意見,就是為了要顧到各方面的情形。所以我覺得凡對於學制有疑問、有反對、有主張的,都應提出充分討論、研究、實驗,使將來修正之後,各方面之教育,都有充分發展之機會。換句話說,虛心討論、研究、實驗,以構成面面顧到之學制,是我們對於學制草案應有之第一個態度。
建築最忌抄襲:拿別人的圖案來造房屋,斷難滿意。或與經費不符,或與風景不合,或竟不適用。以後雖悔,損失已多。我國興學以來,最初仿效泰西,繼而學日本,民國四年取法德國,近年特生美國熱,都非健全的趨向。學來學去,總是三不象。這次學制草案,頗有獨到之處。但是不適國情之抄襲,是否完全沒有?要請大家注意。諸先進國,辦學久的,幾百年;短的,亦數十年。他們的經驗,可以給我們參考的,卻是不少;而不能採取得益的,亦復得多。今當改革之時,我們對於國外學制的經驗,應該明辨擇善,決不可捨己從人,輕於吸收。這是我們對於研究新學制草案應有的第二個態度。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陶行知(1891—1946),原名文,又名知行,安徽歙縣人,中國近代著名教育家及社會活動家。早年求學於歙縣崇一學堂、杭州廣濟醫學堂和南京金陵大學等教會學校,1914年夏畢業於金陵大學文科。同年秋赴美國留學,先後就讀於伊利諾伊大學(獲政治學碩士學位)和哥倫比亞大學(攻讀博士學位)。1917年夏歸國,應聘為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專任教員,後升任該校教務主任兼教育專修科主任。其間力主教學改革和促進新教育運動,並為杜威、孟祿等美國學者來華講演等活動擔任部分翻譯。1921年後,先後主編《新教育》等教育刊物,參與新學制改革和第一次全國教育會議等教育改革活動,參與發起成立中華教育改進社等教育團體,推行平民教育運動和鄉村教育運動,主持創辦安徽公學、曉莊試驗鄉村師範學校、山海工學團、香港中華業餘補習學校、重慶育才學校和重慶社會大學等新型教育機構,並在長期的教育改革和辦學實踐過程中創立“生活教育”學說。在抗日戰爭前後,曾先後發起並推行普及教育、國難教育、戰時教育、全面教育和民主教育等教育運動,並為民族抗戰事業的勝利,在1936年7月至1938年8月間先後前往歐美亞非等28個國家及地區宣傳抗日救亡。1946年7月25日病逝後,被毛澤東稱譽為“偉大的人民教育家”。留世著作輯入《陶行知全集》等。編者簡介餘子俠(子峽),湖北蘄春人。現為華中師範大學教育學院教授(二級)、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重點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國近現代史所兼職教授,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享有者。學術兼職有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陶行知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全國地方教育史志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北省社科聯委員等。近十年來,獨著和合撰《工科先驅 國學大師》等學術著作6部,主編和合作主編大型系列學術著作“中國著名大學校長書系”(1、2輯計18部)、“中外教育交流研究叢書”(6卷本)、《日本侵華教育全史》(4卷本)、《中國人留學史》(上、下冊)、《湖北考試史》(上、下編)等,並在《近代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報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其中多部(套)學術著作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