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學報》(川內準第02-042號)是四川省教育廳、成都市人民政府主管,成都職業技術學院主辦的集中反映高等職業教育教學、科研和實踐的綜合性學術刊物。是學院各部門、廣大教師以及社會各界交流學術成果的重要園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學報
- 建立於:2007年6月
- 批號:川新出報刊〔2007〕120號
- 主管:四川省教育廳
簡介,投稿指南,
簡介
一、創辦背景
《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學報》(以下簡稱《學報》)於2007年6月經四川省新聞出版局批覆創辦,面向省內外近兩百所同類院校贈送交流。
二、刊物性質
《學報》是四川省新聞出版局批覆創辦,成都市人民政府主管,成都職業技術學院主辦的學術性刊型內部資料(川新出報刊〔2007〕120號;準印證為02-042號)。
三、辦刊宗旨
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提倡“雙百”方針,貫徹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普及與提高並重的辦刊方針,倡導管理、服務、技術創新。深入開展專業技術工作研究與實踐的交流,促進新技術的研究、套用,推動我院各項事業的發展。
在學院黨委、行政領導下,按市新聞出版局的要求,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圍繞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主題,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牢牢把握正確理論導向,嚴格遵守新聞出版署《內部資料性出版物辦理辦法》,狠抓管理與效應,嚴格執行刊物的三審制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團結鼓勁,開拓前進,更好地為師生服務,為社會服務,為學院工作大局服務。貼近專業教學前沿、貼近現實,面向市場、面向讀者、面向未來,不斷傳播新理論、新觀點、新技術、新方法。
四、刊物規格和欄目
刊物採用16開本,每期60至70頁,根據稿件內容不定期開設高職教育、教育研究、教學改革、教學研究、專業建設、技術開發與套用、課程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學生教育與管理、經濟廣角、藝術長廊、軟體園地、旅遊飯店管理、外語教學、思想政治研究、校企合作、電子之窗等欄目。
成都市人民政府
主 辦: 成都職業技術學院
主 編 :凌 紅
副 主 編:黃永久
責任編輯:王 瑀
編 輯:何成蓉 林 瑛
英語編輯:鐘富強
美術編輯:肖 欣 雷 敏
印 刷:成都市博元印務設計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區益州大道北段15號
郵 編: 610041
投稿指南
本刊主要動態開設了思想政治研究、高職教育管理、產學結合探索,現代商貿研究、旅遊文化廣角、基礎文化課程、電子藝術設計、高職教育教學、計算機套用與軟體技術探索、商務活動研究及心理健康教育等欄目。根據高職教育的專業與研究特點,重點發表理論聯繫實際,有套用價值和指導意義的文章。熱忱歡迎各界人士賜稿。
一、基本要求
1.稿件應立論正確,論證嚴謹,論據充分,數據可靠,語言通順,用語規範,標點符號使用正確。文章以 3000-5000 字為宜。
2.來稿必須有清晰列印稿件,並隨稿傳送WORD格式的電子文檔。稿件不退,請自留底稿。
二、文稿規格
來稿的內容要齊全、完整,全文必須按題目、作者姓名及作者單位、地址及郵編、中文摘要、關鍵字、正文、參考文獻、英文題目和作者姓名、單位、摘要及關鍵字的順序排列。
文稿首頁地腳附作者簡介。按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專業技術職稱、研究方向和聯繫方式(如電子信箱,聯繫電話等)排序。
1.文題:應以簡明、具體、確切的詞語概括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語詞,儘量不出現結構式和數學式。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
2.署名:作者署名置於標題正下方,標明其工作單位全稱、所在省、城市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弧置於作者署名下方。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用逗號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阿拉伯數字序號,並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注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各工作單位之間以分號隔開。
獲得基金資助寫作的論文應註明基金項目名稱,並在圓括弧內註明項目編號,置於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3.摘要:用第三人稱概括論文的主要內容,寫成報導性文摘,不應有評價性詞語。一般不超過200字。
4.英文摘要:包括英文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全稱及摘要。用第三人稱表述,應與中文摘要內容相對應。
5.關鍵字:關鍵字為反映文章主題概念的詞或詞組,每篇文章以3~8個為宜。
6.正文:文字表述要通順、精煉。漢字的使用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除特殊需要外,不得使用已廢除的繁體字、異體字;計量單位的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統一使用我國自然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各學科的名詞,新興學科的術語及尚無通用譯名的術語,應在第1次出現時加以注釋或說明。
插圖要清晰、易懂、線條均勻、主輔線分明。要順序編號,並寫明圖題。
7.參考文獻:尊重智慧財產權。作者列出直接閱讀過的、最主要的、發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獻。按正文引用時所標的順序排列,一般不超過15篇。 參考文獻的著錄格式:
序號作者.文題名,連續出版物(即期刊)刊名[J] ,出版年,卷(期):頁碼
序號作者.專著名.版次(第1版不標註)[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頁碼
序號作者.文題名.見(英文用in):主編.會議論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頁碼
序號作者.學位論文題名[D].學位授予單位所在地: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年.頁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