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決定》(成委發〔2018〕22號),為鼓勵企業不斷提高創新管理能力、持續開展技術攻關及產品研發,進一步提升我市高新技術企業規模和質量,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3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30日
- 發布單位:成都市科學技術局成都市財政局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是指發揮財政科技資金激勵作用,對我市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以下簡稱“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經費支持。
第三條 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經費來源為市級財政科技項目專項資金。
第二章 支持對象、條件、方式和標準
第四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支持對象為我市高新技術企業。
(一)首次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自企業註冊成立起,第一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
(二)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曾經被認定成為高新技術企業,再次提交申請並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且建立了研發準備金制度、設立了研發機構、研發投入持續增長。
第五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對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且納稅關係在我市的企業;
(二)2019年(含)後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
(三)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門火炬報統及核准;
(四)企業自認定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12個月內提出補助申請。
第六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採取後補助的支持方式。
第七條 支持標準
(一)首次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和區(市)縣原則上對每個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補,其中市本級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補。
(二)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和區(市)縣原則上對每個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補,其中市本級給予5萬元獎補。
第八條 對外地遷入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完成工商註冊登記且納稅關係在我市後,經重新認定通過的,按照本辦法給予獎補。
第三章 申請程式
第九條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的基本程式:
(一)市科技局每年發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申報指南,並在市科技局入口網站上公開。
(二)申請單位登錄“成都市科學技術局”進入《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系統》,進行身份註冊,經審核後獲得資助申報資格。
(三)獲得申報資格的單位在《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系統》上按要求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 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申報書;
2. 附屬檔案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1)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登記證(照)複印件;
(2)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複印件;
(3)企業已報送的《國家高新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報表》和《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報表》;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還需提供研發準備金制度建立情況及證明材料、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情況及證明材料、近三年研發投入情況及證明材料;
(4)成都市科技項目申報誠信承諾書;
(5)其他需提供的相關材料。
(四)申請單位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申報書》及附屬檔案材料後,提交所在區(市)縣科技主管部門初審;所在區(市)縣科技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後,上報市科技局。
(五)市科技局受理資助申報後,審核並進行社會公示;對公示期滿沒有異議的,由市科技局報市財政局,按照《成都市市級財政科技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成財制〔2019〕2號)及預算管理相關規定辦理。
(六)成都生產力促進中心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獎補的經費撥付。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條 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支持的企業,須按規定及時參加相關統計及高企運行情況登記,並自覺接受科技、財政、審計、稅務和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
第十一條 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經費的單位,將採取通報批評、停止撥款、取消申報資格、納入科研誠信記錄等措施予以相應的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成都市科學技術局、成都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高新技術企業是高新技術產業的基本單元,是各類企業中最具創新活力和發展潛力的群體,是新技術、新產品、新商業模式的源頭,已經成長為催生顛覆性技術的重要載體,推進信息網路、人工智慧、生物技術、清潔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等領域躍進式發展的動力源,推動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主力軍。大力培育和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已經成為全國各大城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共識和重要手段。
我市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上取得了重要成績,2017年、2018年、2019年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分別為2473家、3113家、4149家,數量增長絕對值、增長率均創歷史新高。但是與國內發達城市相比,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規模還有很大差距,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力度還不夠。為鼓勵企業不斷提高創新管理能力、持續開展技術攻關及產品研發,進一步提升我市高新技術企業規模和質量,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聯合制定出台了《成都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起草依據和過程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關於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決定》(成委發〔2018〕22號)、《全市產業功能區創新能力提升行動計畫(2019-2021)》(成產領辦〔2020〕1號)、《成都市高質量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改革攻堅計畫》(成委辦〔2018〕27號)、《成都市建設高品質科創空間政策細則》(成發改產業〔2020〕147號)等檔案精神,制定《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起草過程中,我們認真學習了國家、四川省和成都市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有關檔案精神,研究分析國內多個城市關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的政策措施,在充分徵求區(市)縣科技、財政主管部門、相關行業協會及企業意見建議的基礎上,通過反覆修改完善,形成了《管理辦法》。
三、主要內容及需要說明的問題
《管理辦法》包括四章十三條,包括總則、支持對象、條件、方式和標準、申請程式、附則等內容,具體如下。
(一)關於總則。《管理辦法》制定是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檔案精神,為進一步提升我市高新技術企業規模和質量,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管理辦法》明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是對我市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經費支持,經費來源於市、區兩級,其中,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經費來源為市級財政科技項目專項資金。
(二)關於支持對象、條件。《管理辦法》獎補對象是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在蓉企業,分為首次通過認定和重新認定通過兩類高新技術企業,其中,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還需要滿足“建立了研發準備金制度、設立了研發機構、研發投入持續增長”等條件。《管理辦法》獎補條件為“我市企業2019年及2019年後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按科技部要求完成火炬報統及核准、認定通過高新技術企業的12個月內提出補助申請”;即我市企業當年成功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於第二年申請獎補,逾期不申請的不予獎補。
(三)關於支持方式和標準。《管理辦法》明確獎補採取後補助的支持方式,對首次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和區(市)縣原則上對每個企業給予30萬元的獎補,其中市本級一次性給予15萬元獎補;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市和區(市)縣原則上對每個企業給予10萬元的獎補,其中市本級給予5萬元獎補。其中,對重新認定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獎補,增加了“建立了研發準備金制度、設立了研發機構、研發投入持續增長”等引導高新技術企業持續開展研發活動的條件。
(五)關於獎補的申請程式。《管理辦法》明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經費的申請程式按照發布指南、企業申報網上申報、市科技局審核、公示、市科技局報市財政局、經費撥付等流程進行。
(六)關於附則。《管理辦法》的附則主要明確了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資金支持企業的責任和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經費的單位的處罰。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一是關於經費撥付方式,為提高財政資金撥付效率,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補經費將由成都生產力促進中心統一撥付。二是為支持企業積極應對疫情,發揮特殊時期科技支撐實體經濟平穩過度作用,降低疫情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影響,本《管理辦法》定於印發之日起施行。三是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的,其資格繼續有效;跨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的,由遷入地認定機構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對外地遷入成都的高新技術企業,參與重新認定通過的,按照重新認定類給予相應獎補。
解讀機構:成都市科學技術局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