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區應急管理局

成都市青羊區應急管理局

成都市青羊區應急管理局(簡稱區應急局),是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根據《青羊區機構改革方案》(成委廳〔2019〕 7號)和《青羊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成青機改〔2019〕 1號) ,區應急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成都市青羊區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吳小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青羊區應急管理局
  • 外文名:Chengdu Qingyang District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局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吳小龍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各街道、各產業功能區、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負責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級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負責組織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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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 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 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各街道、各產業功能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八)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相關規定負責消防工作,組織參與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 水旱災害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
(十)負責地震監測預報、震情通報和地震災害速報工作,指導協調地震災害綜合防禦工作;配合上級相關部門提出震後趨勢研判意見,參與制定地震災區的重建規劃。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和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及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二)依法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各產業功能區和各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協助上級應急部門做好中央、省屬、市屬在本行政區域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全區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準入管理責任。
(十五)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七)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改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八) 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
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安全風險。
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等級安全事故。

職責分工

1、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區應急局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區應急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區級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由區應急局另行制定安全生產職責分工方案,建立完善動態調整機制。
2、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應急局與青羊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執法局、區公園城市和更新局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區應急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青羊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執法局、區公園城市和更新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
(1)區應急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區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並落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救災;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全區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負責組織一般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地震監測預報、震情通報和地震災害速報工作,指導協調地震災害綜合防禦工作。
會同區發改局、青羊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執法局、區公園城市和更新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和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 青羊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全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3)區執法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並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區域內重要河流湖泊、洪水危險區、城市排水管網和下穿隧道、閘壩及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保障工作。
(4) 區公園城市和更新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等工作。
(5)必要時,青羊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執法局、區公園城市和更新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3、與區發改局的職責分工
區應急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建議,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改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災情需要,提請區應急指揮機構下達動用指令。區發改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指揮機構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撥。
4、與區審批局的職責分工
區應急局負責行政審批後的監管,並對職責範圍內的監管行為及後果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及時將本部門涉及的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轉送區審批局;負責及時將上級部門下發的涉及行政審批相關事項的檔案和日常行政監管信息通報區審批局。區審批局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工作,並對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審批行為及後果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及時向區應急局通報行政審批信息; 上級下放至區應急局的審批服務事項一律由區審批局牽頭承接;需上報省、市部門審批的事項,由區審批局負責上報省、市部門審批, 區應急局協助。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隊伍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並實施應急救援裝備規劃,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制定全區應急產業規劃,推動應急產業發展。
(二)應急指揮中心。 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負責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全區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綜合性工作,負責應急指揮平台運行管理和推進指揮平台對接工作,負責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工作;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擬訂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制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區地震監測和地震災害速報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健全自然災害、安全生產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技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推廣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科研、專家隊伍和科技創新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
(三)應急救災救援科。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負責預案管理、備案和組織實施工作,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全區應對一般及以上災害指揮部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法依規統籌指導全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工作,協調組織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負責組織防汛抗旱、 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 地震、地質災害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災害防治工作,建立全區減災救災協調工作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和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四)安全生產綜合協調科。負責城市安全發展推進工作;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較大影響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查處的掛牌督辦;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督查和考核工作; 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負責事故舉報信息處置工作;承擔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負責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科(掛安全生產基礎管理科牌子)。負責石油(煉化、成品油氣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商貿行業和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和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監督指導工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登記;承擔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六)法規宣傳科。組織起草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承擔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社會動員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區應急局行政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專業技術領導職務按有關規定設定。
區應急局所屬行政執法機構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成都市青羊區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吳小龍
成都市青羊區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易波、冉成林
成都市青羊區應急管理局正局級幹部:劉易學、陸軍
成都市青羊區應急管理局副調研員:王文君、廖毅、張宏銀、滕永濤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成都市青羊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成都市青羊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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