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規範》(DB5101/T 113-2021)是2021年32月26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管局。
《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規範》(DB5101/T 113-2021)規定了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的術語和定義、數據項描述方法與規則、數據信息和代碼集。該標準適用於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市場主體智慧監管信息資源的規劃、設計和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規範
- 標準號:DB5101/T 113-2021
- 發布日期:2021-03-26
- 實施日期:2021-03-26
- 中國標準分類號:L70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240.01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管局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市場主體的監管數據分散在各個監管部門業務系統中,存在監管數據描述不一、數據結構差異化、信息孤島等情況,不利於智慧監管平台的建設,為此,急需要從標準角度,對各監管部門的監管數據進行分析與規範,形成各部門通用的《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規範》。
編制進程
- 成立標準起草組,啟動項目工作
2020年8月底,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監管處、成都市標準化研究院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組,並就開展項目調研、標準研製相關事宜達成共識,開始啟動標準編制工作。
- 地方標準立項
2020年2月,信用監管處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了地方標準立項申請表;7月30日通過了地方標準立項。
- 項目調研
2020年8月底至9月初,標準起草工作組通過網路調研方式,收集了寬窄帶相關的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同時,標準起草工作組向智慧監管平台進行了現場調研,收集了智慧監管平台建設的相關技術性檔案。
- 初稿編制
2019年8月底至9月底,標準起草工作組召開了標準內容研討會,對標準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標準初稿。
- 徵求意見稿編制
2020年10月初,標準起草工作組對初稿進行了討論與修改,並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3月26日,地方標準《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規範》(DB5101/T 113-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並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3月26日,地方標準《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規範》(DB5101/T 113-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規範》(DB5101/T 113-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成都市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謝麗萍、黃維新、龔欣、李彬、陳薇、康鴻躍、張健康、張棵、柴海波、滕德志、張靜、王劉麗、陳穎、胡昌川、劉莎、李茂春、左汪敬。
標準目次
前言 | Ⅴ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數據項描述方法與規則 | 2 |
5數據信息 | 3 |
附錄A(規範性)代碼集 | 29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規範》(DB5101/T 113-2021)規定了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的術語和定義、數據項描述方法與規則、數據信息和代碼集。該標準適用於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市場主體智慧監管信息資源的規劃、設計和建設。
引用檔案
GB/T 2261.1 個人基本信息分類與代碼—第1部分:人的性別代碼 GB 3304 民族代碼 GB/T 4754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 4762 政治面貌代碼 GB/T 5271.1-2000 信息技術—辭彙—第1部分:基本術語 GB/T 7408 數據元和交換格式—信息交換—日期和時間表示法 GB 11714 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編制規則 | GB/T 12406 表示貨幣和資金的代碼 GB/T 18221-2000 信息技術—程式設計語言、環境與系統軟體接口—獨立於語言的數據類型 GB/T 18391.1-2009 信息技術—元數據註冊系統(MDR—第1部分:框架) GB 32100 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編碼規則 GS 14-2014 工商行政管理基礎代碼集 GS 15 工商行政管理註冊號編制規則 SW 5 納稅人識別號代碼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數據規範》(DB5101/T 113-2021)統一了成都市市場主體監管數據格式,有利於為智慧監管平台建設與數據歸集提供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