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下放五城區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的意見

2015年12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以成府函〔2015〕15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下放五城區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職責,分級管理;建立機制,規範流程;統一標準,強化監督等5部分,由成都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在本意見施行前公布的檔案與本意見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下放五城區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的意見
  • 印發機關成都市人民政府
  • 文號:成府函〔2015〕152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2月8日
檔案原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下放五城區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的意見
成府函〔2015〕152號
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市政府《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成府發〔2014〕22號)和《關於促進經濟穩中求進的若干意見》(成府發〔2015〕12號)部署要求,現就進一步下放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簡稱五城區)範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提出意見如下。
一、明確職責,分級管理
按照“依法行政、分級管理、權責統一”的指導思想和“誰審批、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將部分原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項目管理許可權進一步下放給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強化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統籌協調作用,市區兩級分工協作,共同做好建設項目管理工作。下放的項目管理內容包括報建費審核、工程招投標監督備案(含契約備案)、設計檔案審查備案、安全監督、質量監督、《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夜間施工許可、並聯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公共配套、“雙卡”、行政執法、信用評價、投訴處理等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管理許可權下放後,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分工調整為:
(一)市管項目範圍。
1.政府投資的國家、省、市重點房屋建築項目(農遷房和工業園區項目除外);
2.高度100米以上(含100米)的建築項目(農遷房和工業園區項目除外);
3.道路紅線25米以上(不含25米)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屬工程,或道路紅線25米以下(含25米)且建設地點跨區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屬工程;
4.國家、省、市發改部門立項的其他市政基礎設施項目。
(二)五城區管項目範圍。
1.除市管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
2.裝飾裝修工程。
二、建立機制,規範流程
(一)建立工作機制,明確時間節點。
五城區要按照市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建設項目並聯審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發〔2008〕58號)的要求開展報建審批工作,實現市區兩級標準統一、流程統一、時限統一,確保建設項目行政審批高效運行。本意見生效後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的建設項目,按照本意見的管理許可權劃分標準執行。涉及開工補辦或前期已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部分事項等項目均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避免因管理許可權的調整影響建設單位的權益,杜絕推諉扯皮的現象發生。
(二)梳理辦理事項,規範辦事流程。
1.報建費審核(含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審核)。無減免和符合減免條件的五城區區管項目(以下簡稱區管項目),由五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建設項目一站式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成府發〔2014〕23號)審核報建費,並向建設單位發放《成都市建設項目報建費審核通知書》。區管項目如有特殊情況需減免的,須報經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轉報市政府批覆。所有項目報建費審核均應通過報建費徵收軟體系統操作,核繳資金統一納入市財政指定專戶管理。區管項目的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仍與報建費一站式收取,並由五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核查後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返退。
2.工程招投標監督備案(含契約備案)。區管項目招標備案、中標備案、契約備案、招投標監督和投訴處理均由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辦理。與發改部門的職責分工,按照市政府《貫徹省政府〈關於嚴格規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07〕44號)執行。
3.設計檔案審查及備案。區管項目在並聯審批設計檔案審查事項中涉及規劃、衛生、人防、消防、國安、水務、安監、氣象、城管等部門的事項,由五城區牽頭部門統一受理後分送具有審核許可權的相關區級或市級部門審查。並聯審查合格後,由五城區牽頭部門一次性發放設計檔案並聯審查意見。
4.質量和安全監督備案。區管項目的質量和安全監督備案,以及施工過程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由五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5.《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為提高辦事效率,統一辦理標準、流程和時限,區管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申請、審查和發證工作,由五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並通過全市統一的建設項目行政管理軟體實施。
6.夜間施工許可管理。因生產工藝需要或者特殊要求必須連續作業,確需進行夜間施工的,由該項目《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核發部門核發《夜間施工許可證》。
7.並聯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區管項目竣工後,在並聯驗收中涉及林業、衛生、環保、規劃、人防、安監、消防、國安、水務、氣象等部門的事項,由五城區牽頭部門統一受理後分送具有審核許可權的相關區級或市級部門審查。經批准繳納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項目,應於項目竣工驗收前,到市人防辦辦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核繳手續。區管項目並聯驗收合格後,由五城區牽頭部門一次性發放所有部門許可檔案和並聯竣工驗收意見,建設單位應及時到五城區牽頭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8.公共配套設施管理。區管項目涉及公共配套設施管理,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居住區公共設施配套建設管理的意見(試行)》(成辦發〔2008〕27號)由市公建辦負責實施的,相應職責下放到五城區公建辦。
9.“雙卡”管理。為保障農民工權益,全市建設項目均應按照《成都市建設領域防範拖欠農民工工資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168號)的要求辦理農民工工資卡和權益卡。五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運用全市統一的建築農民工權益保障網路管理平台,負責區管項目“雙卡”的具體辦理。
10.行政執法。對區管項目各方責任主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由項目所在地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採取行政管理措施,實施行政處罰。
11.信用評價。五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建築市場主體誠信體系評價標準,做好區管項目各方責任主體的評分記錄,並定期將記錄信息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12.投訴處理。五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對區管項目各類投訴的受理和回復工作。對市管項目的相關投訴,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13.其他未盡事宜,由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解決。
三、統一標準,強化監督
(一)統一標準規範,完善制度建設。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於2015年底前制定《成都市建設管理技術規定》,建立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從設計到驗收全過程的具有我市特色的技術指標和規範。市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建立並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政務信息公開、政務服務、行政執法、行政監督、績效考核等各項制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二)統一管理平台,提高行政效率。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於2015年底前完善全市統一的建設項目行政管理系統,涵蓋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質量安全監督、建築市場主體誠信體系等內容,升級該系統的信息發布、統計、監管和警示功能,並於2016年開始在五城區逐步推行。五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建設項目行政管理系統在本轄區高效運行。
(三)完善管理機構,落實管理人員。五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兩集中、兩到位”的要求和精簡高效的原則,完善行政審批、施工監管、行政執法等相應機構及硬體設施,並充實相應的管理人員,確保管理許可權下放後,各項監管工作無縫對接。具體監督機構和人員配備按照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和人員考核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力量,對五城區建設項目審批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指導其開展業務。根據各區實際情況和需要,市質監站、安監站下派技術人員充實五城區力量,確保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順利開展。下派到五城區的質量安全監督員,原則上每兩年輪崗一次,其業務工作和黨風廉政責任由五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建立市級部門和區牽頭部門工作聯繫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五)加強監督管理,落實責任追究。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五城區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的指導,並通過網路實時監管、定期檢查和年終考核等對五城區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實施監督,確保各項規範和制度落實到位。對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存在違規審批、違規管理行為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後應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應依法撤銷其行政許可或其他行政決定,並責令其對相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意見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五、本意見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在本意見施行前公布的檔案與本意見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意見。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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