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主要闡明“十二五”期間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是2011—2015年全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藍圖和指導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通知
- 發布時間: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 批准單位:市政府
- 性質:地方法規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
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根據《成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主要闡明“十二五”期間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是2011—2015年全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藍圖和指導性檔案。
《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
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根據《成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主要闡明“十二五”期間成都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是2011—2015年全市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藍圖和指導性檔案。
具體內容
一、“十一五”期間的主要成效
(一)城鄉一體的就業促進格局基本形成,城鄉充分就業基本實現。“十一五”期間,全市城鎮新增就業人數69.98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保持在4%以內,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全市農村富餘勞動力新增轉移就業77.64萬人,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輸出221萬人;開展城鄉勞動者培訓148.31萬人次。
1.社會從業人員規模持續擴大
全市社會從業人員數量持續上升,就業人員數量由2005年的619.04萬人增加到2010年的752.78萬人,年均增長26.75萬人。
2.就業結構日趨合理
2.就業結構日趨合理
全市農村富餘勞動力加快向非農產業轉移,一、二、三產業從業人口比重由2006年的29.49︰30.72︰39.79最佳化為2010年的20.3︰33.2︰46.5。
3.“大就業”、“大創業”格局基本形成
3.“大就業”、“大創業”格局基本形成
在全國率先提出並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建立了促進城鄉充分就業的新一輪積極就業長效政策體系。在全國率先建立就業培訓券制度,全面實施十大特別培訓就業行動計畫和科技、轉移、回鄉、自立和自強“五大創業工程”,積極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
4.城鄉一體的就業促進和就業援助制度體系更加完善
在全國率先開展城鄉就業實名制動態管理,將公共就業服務延伸到鄉鎮(街道)、村(社區)和農民集中居住區。在全國率先開通“就業援助962110”熱線電話,率先建立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機制和地震災害、金融危機等特殊情況下的緊急就業援助機制,首創城鄉就業督導督察機制。
(二)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險格局基本形成,城鄉社會保險制度體系實現全覆蓋。“十一五”期末,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348.01萬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168.5萬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371.73萬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712.38萬人,失業保險參保人數為186.67萬人,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為179.78萬人,生育保險參保人數為272.31萬人。
1.涉農社會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體系,實現了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與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並軌。完善農民工綜合社會保險政策,參保農民工在繳費標準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實現了“一項繳費,六項待遇”。
2.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全覆蓋。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利用耕地保護基金促進農民參加養老保險機制和通過小額貸款促進城鄉困難群體參加社會保險機制,進一步妥善解決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和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問題,2008年實現了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全覆蓋。2010年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制度有機統一。
3.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現城鄉全覆蓋。在全國省會城市中率先實施全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將中小學生嬰幼兒住院醫療互助金參加對象整體納入覆蓋範圍;在全國率先實施具有社會保險性質的市屬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2007年實現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城鄉常住人口和暫住人口的全覆蓋。2008年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城鎮居民和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機統一。2010年全面實施覆蓋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大病醫療互助補充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制度。
4.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穩步發展。將“老工傷”人員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工傷康復工作深入推進,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工作納入國家級試點。
5.城鄉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能力顯著提高。在全國率先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辦職能歸口人社部門管理,社會保險業務實現網上經辦,套用數據實現全市大集中,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省級統籌,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實現市級統籌,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市級統籌和全域結算。
(三)城鄉一體的勞動保障維權體系基本形成,勞動關係保持和諧穩定。“十一五”期間,全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共監察用人單位74383戶,受理舉報投訴案件30649件,辦理各類違法違規案件90130件,結案率保持在97%以上。全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勞動爭議案件37204件,結案率保持在90%以上。全市城鎮企業勞動契約簽訂率由2006年的94.3%上升到2010年的97.8%。
1.勞動維權體制機制建設有序推進。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體系實現全覆蓋,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實現“實體化”,市、區(市)縣和鄉鎮(街道)協調處理勞動爭議的三級網路平台初步形成。
2.企業工資分配調控指導體系更加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全市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基本建立,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發布制度進一步完善,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分配調控和指導工作進一步加強。
3.構建發展和諧勞動關係工作成效顯著。全市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進一步健全、“四項創建”工作不斷深化,成為全國首箇中心城區全部達到“省級勞動契約制度實施示範城區”標準的城市。
(四)城鄉一體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向均等化邁進。“十一五”期間,全市所有鄉鎮(街道)和95%的社區、54%的行政村建立了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站)。與中國勞動保障科學研究院合作開展課題研究,基本形成“成都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並在溫江區先行示範。“金保工程”建設形成較為完整的基礎設施體系和業務套用體系。就業和社會保險數據中心已經建成運行,已與3069個基層公共服務平台實現聯網,計算機網路覆蓋全市1012家定點醫療機構和3226家定點零售藥店。
(五)全市就業和社會保障災後恢復重建政策及規劃及時出台,地震災區受災民眾得到及時救助。“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及時出台實施災後就業社會保障特殊政策,編制《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規劃》,幫助城鄉受災民眾實現就業,全力恢復社會保險經辦業務。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發放《災區就業援助優惠證》247218本,組織勞務輸出20826人,開展定向培訓58.9萬人;辦理失業登記企業446戶,登記人數為49762人;為330戶企業降低了失業保險費率,減收金額3951.46萬元;為312名失業人員發放創業補助總計93.6萬元;核准263家用人單位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金額15680.43萬元;為658名因災死亡參保人員撥付社會保險待遇1319.70萬元,為596人撥付工傷待遇3217.86萬元,為723人免費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六)就業和社會保障區域合作深入推進。成都和德陽、綿陽、遂寧、樂山、雅安、眉山、資陽8市共同簽訂了《成都經濟區勞動保障區域合作框架協定》,搭建區域勞務合作信息共享平台,社會保險經辦工作加快向“同城化”、“一體化”、“信息化”邁進。成都—眉山建立了“遠程見工系統”;成都—廣州醫療保險經辦合作全面啟動。
(圖略)
二、“十二五”期間面臨的形勢和發展機遇
“十二五”期間,隨著城鄉勞動者擇業觀念的轉變,薪酬期望水平提高,法律意識逐步增強,利益訴求日益多樣化,全市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將面臨新的挑戰,城鄉充分就業與就業結構性矛盾將更加突出,社會保險擴面與城鄉民眾參保提質工作任務將更加艱巨,勞動保障維權與穩定勞動關係壓力將進一步加大,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任務將更加繁重。同時,“十二五”期間全市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也面臨良好的發展機遇,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為實現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頒布實施,為實現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財力的不斷增強,為實現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質基礎;全民參與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意識廣泛提高,為實現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因此,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將成為“十二五”期間推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社會公平、穩定,構建和諧成都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三、“十二五”期間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總體思路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思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城鄉統籌、“四位一體”科學發展總體戰略,牢牢抓住民生工作主線,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全民社會保障工程,不斷完善城鄉一體的就業促進和社會保障體系,著力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為建設世界生態田園城市奠定堅實基礎。
(二)發展目標。
1.城鄉就業規模持續擴大,實現並保持充分就業。全面實施《成都市就業促進條例》,三次產業從業人員比重進一步最佳化,就業結構性矛盾逐步消除。全市城鄉年均新增就業人數達20萬人以上,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全市實現並保持城鄉充分就業,達到並保持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標準。全市職業技術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質量全面提升,年度就業和創業培訓數量達15萬人次以上,其中,中高級技能人才培訓不低於7.5萬人次。
2.城鄉社會保險擴面提質,促進並實現社會保險全覆蓋。全市一元化社會保險體系建設穩步推進,農民工綜合社會保險並軌接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機銜接。全市社會保險參保規模不斷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每年新增參保人數均達到10萬人以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到2015年末分別達到90%和98%以上。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穩定增長,60歲以上城鄉居民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城鄉低保老年對象免費參保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逐步提高,城鄉醫療保險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比例穩步提高,全域成都基本實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工作目標。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應發盡發。
3.和諧勞動關係更加深入,促進並實現體面勞動。全市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的地方規章制度體系配套並深入實施。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全面深化,“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全動態”監管體系加快形成,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達到97%,“兩網化”工作達標率達到100%。全市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制完善,勞動爭議仲裁結案率年均達到90%以上,簡易爭議通過企業、鄉鎮、街道和社區調解率年均達到50%以上。全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有效運行,推進小企業簽訂勞動契約取得新突破,根治企業欠薪問題取得新成效,實現勞動者體面勞動取得新進展,企業工資共決機制、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逐步健全,勞動報酬與勞動生產率實現同步增長。企業職工勞動契約簽訂率實現全覆蓋,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2015年最低工資標準達到全市全部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以上。
4.公共服務便民高效,促進並實現城鄉均等化。全市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機構全面建立,統籌城鄉勞動保障四維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建成,適應統籌城鄉發展、滿足人民民眾需求的新型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高效運行,基本實現全市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城鄉均等化,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