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民死亡公積金提取指南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公積金提取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公積金提取
  • 提取申請時間:符合提取條件,即可申請。
  • 提取人範圍:職工本人。
證明材料,提取額度,辦理時限,相關提示,相關說明,

證明材料

1、提取證明材料
①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證明。
②具有法律效力的繼承書、遺贈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
2、身份證明材料
①合法繼承人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職工身份證複印件;
②單位為職工代辦,應出示單位介紹信、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合法繼承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死亡職工身份證複印件。

提取額度

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一次性提取死亡職工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本息餘額,並註銷個人賬戶。

辦理時限

公積金中心應當在接到職工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準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經審核不準予提取的,應告知原因。

相關提示

①職工申請註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應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②職工個人信息有誤的,需更正後方可辦理。

相關說明

①政策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成都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②材料不全,中心應當場一次性告知應提供的全部材料;
③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
④本指南中所涉及的各項政策執行標準,均以各檔案執行時間為準;
⑤未盡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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