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晶投資管理公司

成都中晶投資管理公司

成都中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商務服務的企業,是經國家相關部門批准註冊的企業。主營貸款、融資,公司位於中國四川成都市順城大街308號冠城廣場37樓。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成都中晶投資管理公司
  • 總部地點:成都
  • 經營範圍:商務服務
  • 簡稱:中晶投資
主營業務,還款方式,

主營業務

成都中晶投資管理公司,簡稱“中晶投資”,是一家以貸款(個人,企業),融資,項目規劃,資產管理及處置,小型VC等業務為主的金融服務公司。公司經營範圍:資產管理及項目投資,商務服務諮詢,企業管理,投資諮詢,房地產諮詢,企業行銷策劃。公司以雄厚的資本實力及務實的創新理念,發揚“專業,專注,領先”的企業精神,依靠廣大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創造性開展工作,不斷推出和完善業務品種,培育和打造知名品牌,開發投資新型品種,拓展公司業務平台,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風險能力。公司致力於打造成都地區最具規模的金融服務平台,為客戶創造最大化經濟價值。
成都中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本著“客戶第一,誠信至上”的原則,與多家企業建立了長期的合作關係。
個人貸款審批要點
(一)、審批的內容:
1、借款人的資格、條件是否具備。
借款用途是否符合規定。
2、申請借款的額度、期限等是否符合有關貸款的規定。
3、貸前調查人員的調查意見、對借款人資信狀況的評價分析及對貸款的建議是否合理準確。
4、借款人提供的材料審查其完整、合法、有效。
5、審查報批貸款的主要風險點及其風險防範措施的合規有效性。
6、其他需要審查的事項。(貸款投向)
(二)個人住房貸款審批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面臨的風險也日益突出,特別是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因受外部資源條件的限制,其風險明顯高於經濟發達地區。
1、借款人風險:(1)、對自身收入預期存在偏差。由於貸款戶對自己的收入期望值過高,風險因素考慮不足,造成還貸逾期、失去全部或部分償還能力。(2)、企業倒閉,職工下崗。這種情況多屬於批發個貸,由於這種批發貸款方式風險較集中,一旦企業倒閉,所有貸款都將面臨風險,雖然用住房作了抵押,但銀行日後處理抵押物也很麻煩。(3)、信用風險。借款人主觀上有賴賬心理,特別是當擔保條款對借款人約束力不強或抵押物執行比較困難時,信用風險尤其突出。(4)、意外傷害風險。借款人因意外傷害造成傷殘,失去還款能力。
2、開發企業的風險:(1)、開發企業資質較低,實力不強,自身抗風險能力差。(2)、開發商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從事房地產經營業務,一般實收資本低,抵抗市場風險能力差,直接影響其擔保能力。(3)、一些資質低的開發企業自由資金不足,致使工程進度緩慢,無法按時交付使用,由此帶來的購房戶與開發商的矛盾轉嫁給銀行。
3、銀行操作風險:(1)、虛假個貸帶來的風險。個人住房貸款金額小、筆數多,工作量大,對貸款人提供的購房材料不能全部進行實地調查,借款人往往挪作他用,形成虛假個人住房貸款。(2)、個貸審批把關不嚴,抵押手續不落實,抵押物懸空,形成逾期貸款。(3)、對開發商資格審查不嚴,一旦按揭貸款房不能按期竣工,極易在銀行、購房戶及開發商間產生糾紛,最後導致銀行貸款風險。
4、其它原因:資產在評估過程中,個別存在高估冒算的現象,不能準確反映房產的價值,造成房屋抵押風險。
5、審批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風險具體表現:違背國家的產業政策;違背銀行自身對貸款投向的管理。重點支持中等收入以上的家庭夠買自用住房,積極發展個人購買自用住房貸款;適度發展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業務,經濟欠發達地區不得大量發放個人商業用房,嚴禁向歌廳、舞廳、夜總會等娛樂性項目發放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嚴格控制投資性購房,對投資性購房貸款要降低貸款成數,縮短貸款期限。
在審批過程中加強對借款人資信、還款能力、貸款用途的審查。一是嚴格做好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還款能力的審查。重點審查借款人的收入情況、抵押物價值,對發現的疑點,逐項核實,落實材料的真實性,堅決杜絕“假個貸”等騙取銀行資金行為的發生。二是嚴格審查借款人的首付款比例、貸款用途及貸款比例。
(三)、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審批要素的歸納:
1、合法有效的身份證,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港澳台居民還鄉證、居留證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證。
2、借款人償還貸款能力證明材料,包括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
3、合法有效的購房契約;
4、涉及抵押和質押擔保的,需要提供抵押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檔案以及有權處分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
5、涉及保證擔保的,需要保證人出具擔保的書面承諾並提供保證人具有保證能力的證明材料,保證人為法人的,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的財務報表、資質等級證明,資信等級證明等;保證人為法人且與我行簽訂《商品房銷售合作協定》的,不需要針對但比個人住房貸款提供上述材料。
6、借款人已支付所購房屋價款規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單據(發票、收據、銀行進賬單、現金交款單等);首付款尚未支付或者首付款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要提供用於購買住房或商業用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7、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檔案和資料。
(四)、個人再交易住房貸款審批要素:
1、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港澳還鄉證、居留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
2、借款人償還貸款能力證明材料,包括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
3、與房屋產權所有人(包括住房共有人)簽訂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契約或協定;交易房屋共有人未在交易契約或協定上籤字的,須提供其他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
4、交易房屋的權屬證書,即《房屋所有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包括《房屋共有權證》;
5、自籌資金證明,借款人提出申請時必須擁有所購再交易住房交易價格規定比例以上的自籌資金,並存入貸款行指定賬戶;
6、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或質押權力權屬證明檔案以及有權處分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以所購再交易住房或其他抵押物抵押的,還需要提供貸款行認定的評估機構出具的對交易房產或其他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7、涉及保證擔保的,需提供保證人出具的有保證能力的證明。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包括個人資產及收入證明,保證認為法人的,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財務報表、資質等級證明、資信等級證明等;
8、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檔案資料。
(五)、個人住房轉讓貸款審批要素
1、合法有效的身份證、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幹部證、港澳居民還鄉證、居留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借款人償還貸款能力證明材料、包括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
3、借款人與住房轉讓人(包括住房共有人)簽訂的合法、有效的住房交易契約、協定。轉讓住房的共有人未在交易契約、協定簽字的,需提供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
4、住房轉讓人的原借款契約原件或複印件;
5、所轉讓住房已辦妥房屋權屬證書的,應提供有關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包括《房屋共有權證》或《房地產共有權證》,下同)。未辦妥房屋權屬證書的,需提供住房轉讓人的原購房契約複印件;
6、如轉讓住房為原借款人的抵押物,且個人住房轉讓貸款的貸款行與原借款行不一致的,則應出具原借款行同意該房產出售的書面證明;
7、轉讓住房為期房或轉讓住房為現房但未辦妥抵押登記。尚處於開發商或擔保機構擔保階段的,須向貸款行提供開發商或擔保機構出具的同意為該房產項下新的貸款繼續提供擔保的書面檔案;
8、借款人以所購轉讓住房抵押,且轉讓住房為現房並作為原借款抵押物已辦妥抵押登記手續,在轉讓住房未辦妥過戶手續及抵押登記手續前,需提供貸款行認可的其他貸款擔保方式作為階段性擔保,至住房轉讓人將轉讓住房所有權轉移到借款人名下,借款人取得住房證明,並辦妥貸款抵押登記手續為止。如果轉讓貸款的貸款行與原貸款行為同一經辦行,借款人可不提供其他階段性擔保,但借款人、住房轉讓人必須向貸款行出具承諾函,承諾借款抵押登記註銷、房產過戶、新貸款抵押登記必須由住房轉讓人、借款人和貸款行經辦人員一起到房地產管理部門一併辦理。
9、自籌資金證明。借款人提出申請時必須用所購住房交易價格規定比例以上的自籌資金,並存入貸款行指定賬戶;
10、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物的權屬證明檔案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以所構築房抵押的,還需要提供貸款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對交易房產(抵押物)的評估報告;
11、涉及保證擔保的,需提供保證人具有保證能力的證明。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包括個人資產及收入證明,保證人為法人的,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財務報表、資質等級證明、資信等級證明等;
12、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檔案和資料。
(六)、集資建房個人住房貸款審批要素:
1、有權部門批准的集資建房計畫和批文;
2、單位集資方案;
3、參加集資建房的職工基本情況表
4、單位出資部分存在貸款行的資金證明;
5、貸款行認可的個人集資建房款的憑證;
6、借款人身份證件、償還貸款能力證明材料、貸款擔保有關材料等比照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商業用房貸款的所需資料。
(七)個人自建房貸款審批要素: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及相關材料;
2、與工程承建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契約;
3、經辦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審定或認可的自建造房屋所需資金的工程(材料)預算書。
4、自籌資金或建設工程量已經達到工程預算規定比例的證明,包括自籌資金或已投入資金的有關證明檔案。
5、借款人身份證件、償還貸款能力證明材料、貸款擔保有關材料等比照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商業用房貸款所需材料。
(八)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審批要素:
1、有效的身份證件
2、建設銀行認可的借款人收入證明。
3、與裝修企業等堅定的《家庭裝修工程契約》等,及家庭裝修預算書。
4、裝修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格證書。
5、抵押(質押)財產權利憑證清單,權屬證明及有權處分人(包括財產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由第三方提供保證的,應出具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檔案和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6、貸款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個人消費額度貸款審批要素
個人消費貸款作為促進消費增長最直接、最積極的因素,對拉動經濟成長十分重要,特別在當前資金比較寬裕的情況下,它對改善銀行信貸資產結構,拓寬銀行資金運用渠道,增加銀行收入,帶動其它業務發展更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
1、貸款審批風險控制:貸款審批人收到貸款經辦人員送來的貸款審批表和相關的貸款資料後,審查借款人申請資料、和信用等級、貸款償還能力、貸款方式等,對貸前調查工作和借款人資信等進一步給於審查確認,以控制貸款風險的發生。
2、貸款審批的合規性:
(1)是否按許可權審批貸款。
(2)是否嚴格執行貸款審批人審批和審貸分離的制度。
(3)審批人審批方式是否符合規定。
(4)是否違反規定程式審批貸款。
(5)是否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或向關係人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
(6)是否審查貸款申請的有關情況。
(7)借款人的信用等級是否複審。
(8)是否查詢借款人的信用紀錄。
(9)是否查詢借款人的整體信貸紀錄。
(10)是否按規定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貸款的擔保方式、結息方式、計息方式、還款方式、使用的利率、利率調整方式、發放方式、循環使用等發放方式。
3、貸款審批風險防範措施:
(1)審批人嚴格審批貸款的各項要素。借款人的姓名、證件是否核實。貸款對象是否符合規定,工作單位和收入及家庭收入等狀況是否符合規定,負債、擔保等情況是否屬實。是否存在道德品質、重大犯罪記錄、惡意透支、逃欠債務等問題。
(2)、抵押物的屬性、所有權證明是否核實,抵押物共有人或所有人授權是否屬實,抵押物估價是否準確,貸款額度是否控制在抵押物價之規定比例,抵押評估物是否為我行認可,抵押物保險檔案是否落實,抵押物狀態是否正常。
(3)、質押物是否為借款人所有,狀態是否正常,質押物若為債券、級別是否符合規定,貸款額度是否在質押物價質規定比例內。
第三方保證情況。保證人為自然人,身份信息是否屬實,保證人收入、家庭收入等情況是否核實,保證人是否存在其他借款和擔保情況。
(4)、貸款申請情況。貸款額度是否符合規定,是否與抵押(質押)品的額度匹配。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審批要素
申請人為自然人:
1、有效的身份證件,固定的住所,轄區內城鎮居民。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或易於變現的資產,足以償還貸款本息。
3、購車協定和首付款存入證明
4、貸款行認可的擔保機構
5、貸款行規定的其他資料。
風險及成因:
第一,缺乏信息共享的個人信用體系。由於中國個人信用體系尚未建立,銀行缺乏對借款人信用記錄的了解,不易對其信用狀況作準確判斷,消費者可以分別在不同的銀行貸款而無法查詢。此外,由於對借款人的行為不作系統的記錄,借款人對自己的信用也就無自我約束,借款人的違約成本很低,信用意識和法律意識比較淡薄,還款意識不好。
第二,過度依賴風險轉移,銀行缺乏進行有效信用評估的動力。到目前為止,風險轉移實際上是汽車消費信貸風險防範的主要形式。銀行通過履約保險、信用擔保,把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經銷商或保證人,但是並未能從根本上解決信用風險的問題,反而會使得銀行因為將風險轉嫁出去而缺少審查貸款質量的動力。
第三,以汽車作為抵押品存在較大的風險。一是汽車貸款大多以汽車作抵押品,這種方法雖簡單、直接,但是卻存在較大的風險。與房地產等不動產相比,汽車流動性強,不易監控,折舊速度快,特別是營運汽車,磨損貶值率更高,二手車的處理價格較低;而且中國汽車價格由於入世的影響會有較大的下降空間,所以用汽車作抵押品的保險係數較低,一旦發生違約現象,銀行將遭受重大的損失。二是部分地區車管所未提供抵押車輛登記,無法控制車輛是否有重複抵押現象。
第四,過度競爭,放鬆貸款條件,造成風險隱患。面對汽車消費信貸市場的激烈競爭,各大銀行不斷放鬆貸款要求,大幅下調首付款比例,延長還貸期限。在惡性的競爭下,為爭取客戶加快貸款辦理速度,而放鬆了對借款人和經銷商的審查。有的甚至為汽車營運公司購買或更新車輛發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我們曾經調查時發現,有的行以個人名義為一家營運公司發放貸款139筆,金額達1300萬元,遠遠超過該公司的淨資產,存在較大的潛在風險。
第五,借款者收入水平不穩定,還款能力存在風險。近幾年新增的汽車消費信貸的借款人大多數都是年輕人,他們一般流動性比較大,不易進行貸款的跟蹤管理,而且其未來收入水平存在很多的不確定性,一旦收入水平下降、甚至失業,就可能會發生無力還款的現象。
汽車消費貸款風險管理不利已經對中國汽車信貸市場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最主要的表現是:違約現象屢屢出現,有些保險公司的賠付率甚至超過了300%。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保險公司對車貸險採取了謹慎的態度,甚至停止該項業務。迫使銀行尋求了一些擔保公司,為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提供擔保,但擔保公司的擔保資格與擔保能力還沒有一套較完善的評價制度及體系。
個人貸款審批的要點
個人貸款審批中還款能力審查的確定:
(一)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查
1、借款人資信情況是否符合貸款條件,重點了解借款人及配偶過往信用記錄,以及在各金融機構的借款情況。
2、借款人申請貸款的金額、期限,還款方式是否合理。
3、借款人的資信和第一還款來源是否能夠保證其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4、第三方保證是否具備擔保資格和擔保能力。
5、抵(質)押物擔保是否足值、有效。
6、借款期限內,借款人是否有其他重大支出影響借款人還款。
7、借款人家庭資產負債比率是否合理。
8、對借款人依靠不同收入來源還款的審查是否側重點不同:(1)若借款人主要通過其生產經營收入還款的,是否側重對其生產、經營淨現金流入是否可靠、穩定和足額進行分析;(2)若借款人主要依靠其工資收入還款的,是否側重對借款人的職務、所在公司收入的穩定性等進行分析;(3)若借款人主要通過租金等其它投資收益還款的,是否側重對該收入來源的穩定性和可靠性進行分析。
9、 是否對借款人收入實現的時間與本次貸款期限、按期還款金額以及其他負債還款期限、還款金額的匹配性進行分析。
10、對生產經營用途個人額度貸款,是否關注借款人實際資金需求及用款計畫,借款人生產經營淨現金流入是否可靠、穩定和足額,借款人生產經營資金往來結算賬戶是否在我分行開立,賬戶資金結算情況是否正常。
11、對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借款人是否在與我行合作的汽車經銷商購買汽車,是否對借款人購車的真實性進行評估,是否從借款人的收入、職業、用車及還款能力等多方面進行綜合判斷。借款人購車用於營運的,是否落實借款人還款來源的穩定性和相應擔保措施。
(二)貸款抵押物基本情況審查
1、抵押物的類別、所有權證明是否核實,抵押物所有權證是否合法、真實、有效。
2、抵押物共有人或第三者所有權人授權情況是否核實。
3、抵押物是否容易變現,同區域同類型抵押物價值的市場走勢如何。
4、貸款額度是否控制在抵押物價值的規定比率內。
5、抵押物是否由我行認可的評估機構評估。
6、抵押物(主要是房地產、車等)保險檔案是否真實、有效、足值,保險期限與貸款期限是否匹配。
7、貸款期限內,抵押物存續狀態是否正常。
8、抵押物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9、汽車消費貸款中以僅以車輛作抵押的,在確定首付比例時,是否與借款人的信用等級相結合,是否考慮抵押物價值存在的減值風險。
(三)貸款質押物基本情況審查
1、存單質押審查。
(1)存單是否為借款人所有。
(2)存單開戶銀行是否符合規定。
(3)存單真偽是否核實。
(4)存單狀態是否正常。
(5)他人存單是否有授權書。
(6)貸款額度是否控制在質押存單價值的規定比例內。
(7)貸款期限與質押存單到期日是否相匹配。
2、債券質押審查。
(1)債券是否為借款人所有。
(2)債券的發行時間是否符合要求。
(3)債券的真偽性是否核實。
(4)債券的級別是否核實。
(5)他人或共有債券,是否有他人或共有人授權書。
(6)憑證式國債的發售機構是否為本行網點。
(7)貸款額度是否控制在質押債券價值的規定比例內。
(8)貸款期限與質押債券到期日是否相匹配。
(四)第三方保證審查
1、自然人擔保審查。
(1)保證人身份、戶口、單位名稱地址、聯繫電話是否核實。
(2)保證人單位情況是否屬實。
(3)保證人的職務、職稱、學歷是否核實。
(4)保證人的月收入和家庭月收入情況是否核實。
(5)保證人家庭其他借款和擔保情況是否核實。
(6)保證人的健康狀況是否核實。
(7)保證人的品行和信用狀況是否核實。
2、法人(專業擔保公司除外)擔保審查。
(1)法人的真實性是否核實。
(2)法人的生產經營狀況是否核實。
(3)保證人與借款人的關係。
(4)保證人出具的書面擔保材料是否合法、真實、有效。
(5)法人信用評級在A級以上(含A級)是否核實。
3、專業擔保公司擔保審查。
(1)是否經過資格審查。包括:最低註冊資本限制,無重大債權債務糾紛,無違約記錄,組織管理機構健全等。
(2)擔保能力是否突破省分行規定的擔保放大倍數上限。
(3)擔保公司為同一借款人提供擔保,最高金額是否超過省分行規定的限額或是否上報有權部門批准。
(4)是否出現重大經營失誤。
(5)在金融機構(銀行、證券、保險等)及其監管部門、國家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工商、稅務等)和法務部門是否有不良記錄等。
個人貸款審批實踐中幾個隱性風險的考量
個人貸款被視為低風險、高收益信貸產品。於是,各商業銀行紛紛推出自己的特色品牌,下大力進行宣傳和行銷,成為人們個人理財服務的首選。但從個人貸款經營過程來看,由於經常採用分期還款的方式,還款期限長,個人貸款違約風險也就更加隱蔽。根據國外商業銀行的經驗,個人貸款違約率往往在貸款發放後的3至8年以後攀升,不良貸款風險開始逐漸暴露。因此,必須對個人貸款的風險性進行再認識。並從以下幾個角度分析和把握其潛在風險。
(一)、借款人的信用狀況
借款人信用的好壞是發放個人貸款的首要考慮因素。從審批實踐的角度來看,個人做為市場經濟主體中經濟行為能力相對較弱的單一體,能夠改變自身經營活動外部環境的綜合實力遠不及企業法人,因而自然人的違約成本也要比法人大得多。相對於企業法人而言,個人貸款的故意違約率較小。但這並不是說個人貸款就沒有違約現象,從現實來看,出現故意違約或惡意套取銀行信用的欺騙行為往往出現在30歲至45歲人群中間,當他們的努力不能很好地實現自己的目標時,銀行貸款就成了他們享受成功的便捷通道。在缺乏後續收入來源的情況下,故意違約或惡意逃債現象自然產生。因此,在個人貸款的審批過程中,要特別關注借款人所從事工作的性質和穩定性,仔細詢問調查崗客戶經理所掌握的借款人工作、生活和社交活動情況。如發現借款人工作生活習性存在較大疑問時,應該謹慎審批,規避風險。
(二)、借款人持續收入狀況
由於人們的就業和生活方式越來越呈現出多樣性、分散性與不確定性特點,銀行客戶經理對借款人個人收入的調查和評估只能是時點式的,無法保證借款人3—5年以後個人或家庭收入的持續性與穩定性。致使銀行貸款處於極大的風險之中。實踐表明,個人貸款的違約現象主要是在個人或家庭收入不能很好地應付家庭活動支出的情況下出現的。在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完善,司法著眼點越來越傾向於保護公民個人生存權的情況下,既便真的出現個人貸款不能足額償還的情況,銀行在法院的訴訟與執行過程中也是經常處於不利地位。這就要求我們在個人貸款的審批過程中,認真分析借款人工作收入的穩定性和持續性。一般來說40歲以下年齡的男性和35歲以下的女性創業機會比較多,其收入也常常處於波動狀態。對此,審批人員應該儘可能地詢問調查崗客戶經理有關借款人的工作經歷和對將來的工作生活期望。在確信借款人誠實的基礎上,根據自己對借款人未來創造收入能力的評價進行審批,或者要求借款人提供第三方擔保,做為銀行的第二還款來源;或者適當延長借款時間,以減輕他們分期還款壓力,儘量避免由於借款人收入暫時下降而拖期還款,產生不良貸款。
(三)、借款人家庭供養狀況
家庭供養情況是全面衡量借款人償還銀行貸款能力的重要因素。一般情況下,40歲以前人們的家庭負擔相對要輕一些;40歲以後,贍養老人的責任和擔負孩子上學的費用會越來越重,借款人面臨著購買各種商業性保險和儲蓄住房基金的問題。必然影響到借款人的持續還款能力。所以,在個人貸款的審批過程中,在確定借款人的授信額度,以及分期還款期限與還款數額的匹配方面,我們應當參照當地一般社會家庭的綜合開支情況,對一些費用進行合理扣除。避免因銀行還款數額所占比重過大,一旦出現家庭意外事故,借款人被迫拖期還款。如果測算當地一般家庭綜合開支情況確實存在一定困難,根據我們的審批工作實踐,借款人每期還款數額最大不應超過當月個人或家庭總收入的40%。
(四)、借款人勞動技能及人生哲學
從現實情況看,在年齡和學歷上占有優勢的人群獲得工作和高薪酬的機會要比其他人群大得多,這就要求我們區別對待借款人的不同情況,充分考慮高學歷青年在創業初期,個人收入不夠高的暫時現象,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努力培養自己的優質客戶群。在當前社會變革時代出現了以“新新人類”為代表的當代社會群體,他們以透支明天為代價,追求現實的享受。這要求我們在個人貸款的審批過程中,應仔細審查和鑑別超前消費的不同性質,努力使個人消費貸款的審批與發放建立在科學消費之上,避免由於畸形消費造成銀行貸款出現不良。

還款方式

一次還本付息法
講解:現各銀行規定,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那么還款方式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即初期的貸款本金加上整個貸款期內的利息綜合。計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1+年利率(%)] (貸款期為一年)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1+月利率(‰)×貸款期(月)](貸款期不到一年)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如以住房公積金貸款1萬元,貸款期為7個月,則到期一次還本付息額為:
10000元×[1+(4.05%÷12月)×7月]= 10236.3元
等額本息還款法
講解:個人購房抵押貸款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上,則還款的方式之一是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從使用貸款的第二個月起,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月等額還本付息額=貸款本金×
成都中晶投資管理公司
其中:還款期數=貸款年限×12
如以商業性貸款20萬元,貸款期為15年,則每月等額還本付息額為:
月利率為5.04%÷12=4.2‰,還款期數為15×12=180
200000×4.2‰×(1+4.2)
即借款人每月向銀行還款1642.66元,15年後,20萬元的借款本息就全部還清。
等額本金還款法
講解:等額本金還款法是一種計算非常簡便,實用性很強的一種還款方式。基本算法原理是在還款期內按期等額歸還貸款本金,並同時還清當期未歸還的本金所產生的利息。方式可以是按月還款和按季還款。由於銀行結息慣例的要求,一般採用按季還款的方式(如中國銀行)。其計算公式如下:
每季還款額=貸款本金÷貸款期季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額)×季利率
如以貸款20萬元,貸款期為10年,為例:
每季等額歸還本金:200000÷(10×4)=5000元
第一個季度利息:200000×(5.58%÷4)=2790元
則第一個季度還款額為5000+2790=7790元;
第二個季度利息:(200000-5000×1)×(5.58%÷4)=2720元
則第二個季度還款額為5000+2720=7720元
……
第40個季度利息:(200000-5000×39)×(5.58%÷4)=69.75元
則第40個季度(最後一期)的還款額為5000+69.75=5069.75元
由此可見,隨著本金的不斷歸還,後期未歸還的本金的利息也就越來越少,每個季度的還款額也就逐漸減少。這種方式較適合於已經有一定的積蓄,但預期收入可能逐漸減少的借款人,如中老年職工家庭,其現有一定的積蓄,但今後隨著退休臨近收入將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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