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年度縣本級財預算草案並組織預算執行;編制縣本級財政總決算;代編全縣財政收支預算,匯總全縣財政總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和財政總決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武縣財政局
- 所屬地區:成武縣
- 管理範圍:財政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x
(二)
(三)負責管理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管理財政票據;參與擬訂、調整收費標準。
(四)負責管理財政支出;執行政府採購政策,負責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根據國家、省、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結合我縣實際,擬訂具體實施辦法。
(五)負責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轉讓和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
(六)負責管理財政經濟發展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
(七)負責管理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八)負責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和棵拒朵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執行國債發行計畫;負責執行政府外債管理和規章制度。
(九)負責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監督執行政府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和集中會計核算工作。
(十)負責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一)擬制狼采懂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本局共設定23個科室,其中行政科室12個,事業科室11個。
行政科室有:人秘股、預算股、國庫股、行政文教股、企業股、基建股、審計股、農業股、社保股、法規稅收股、保衛股、國有資產管理局。
事業科室有:會計管理股、政府採購中心、財政評審和監督檢查局、基層財政管理局、會計核算中心(含鄉鎮會計核算中心)、經濟開發投資公司、預算外資金管理局、信息中心、中華會計函校、農開辦、國債辦。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全局性的重要會議;起草、修改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組織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財政調研、財政信息、材料送閱、財政宣傳和新聞發布;負責管理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財務、接待、辦公設施、設備購置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和隊伍建設。
(二)預算股
擬制全縣預算管理制度,擬定編制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建議與改革措施;負責匯總、編制年度縣級預算草案和縣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代編全縣收支預算;管理預算內外總指標,辦理預算調整和決算的結算、補助事項;擬定財政管理體制;負責縣對下級財政的轉移支付催斷道工作;管理縣級預備費;會同有關股室擬定縣直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指標;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資項目庫;承擔向人大報告預算、決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聯絡工作。
(三)國庫淋戶股
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負責財政資金碑嚷勸辨調度,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帳戶及銀行開戶;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負責全縣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縣級收入組織協調工作;匯總編制縣本級和全縣財政總決算;執行政府國內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內債的發行、兌付及二級市場管理;管理本縣工資統發工作;負責財源建設指導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等。
(四)行政文教股
研究擬制財務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提出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端探犁議;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財撥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工作;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五)農業股
擬定全縣財政支農政策和農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縣級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經費、專項資金、基本建設資金年度預算建設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管理分管部門預算內外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參與分配和管理財政扶貧多葛囑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農業政策性專項貸款貼息支出;負責向上級爭取農口項目扶持資金,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實施監督管理。
(六)企業股
負責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預算有關工作,擬訂有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政決算;負責有關支持企業改革發展的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七)基建股
承擔工業、交通、資源、環保、建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八)社保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指導預算執行,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對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九)審計股
負責對財政部門內部的收支活動及專項資金的管理情況進行監督,並做好財政內部人員的離任審計工作;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
(十)法規稅收股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參與研究地方稅收發展戰略,參與擬定地方稅收實施細則和地方稅收政策;參與涉稅政策研究;調查研究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財政法制的宣傳教育;負責縣級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負責財政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涉及財政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
(十一)保衛股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局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安全防範,負責維護局內部消防、治安、財務、工作秩序的安全,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積極參加綜合治理,創“平安”單位工作,充分發揮保衛組織的職能作用;協助公安機關查破刑事、治安案件,落實防範措施,防止職工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認真完成公安機關、上級部門及財政局部署的臨時性工作任務,做好保密工作。
(十二)國有資產管理局
建立國有企業年度匯總會計報告制度和會計決算報告制度;負責全縣國有企業單位年度匯總會計報表的匯總;負責全縣國有企業產權登記、年檢、變更、註銷、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縣屬地方單位(企業)日常清產核資和階段性組織的資產清核工作。
事業單位
(一)會計管理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會計職稱和會計委派制度試點的有關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會計人員培訓、考核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檯;指導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等。
(二)政府採購中心
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政府採購日常工作;負責提出一定時期內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政府採購工作重點;擬定政府採購工作計畫;蒐集、了解有關市場動態和商品信息;負責政府採購的立項審查;負責政府採購招標、投標和議標的具體工作;負責提出招標擇優方案;負責指導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系統內部集中採購工作。
(三)基層財政管理局
擬訂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村級財政資金;監督檢查財政用於“三農”的資金使用情況;指導全縣“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工作。
(四)財政評審和監督檢查局
擬訂和落實財政評審和監督檢查的制度及管理辦法;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執行及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大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牽頭負責局內部監督檢查;負責縣級財政預算的追加追減及調整等事項的監督評審工作;負責其他財政性資金支出的監督評審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財政評審和監督檢查工作。內設綜合股、財政監督檢查股、財政評審股。
(五)會計核算中心(含鄉鎮核算中心)
負責管理集中統一核算單位的銀行賬戶,辦理資金結算;負責集中統一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集中統一核算單位經費支出的審核報銷;負責按月向集中統一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及相關會計信息;負責集中統一核算單位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
(六)經濟開發投資公司
做好原放出資金的清理收回、核銷工作。對有償還能力的欠款單位及個人,催收和依法執行相結合;對無償還能力的欠款戶,手續齊備,報請領導批准後依法執行終結及核銷。
(七)預算外資金管理局
分析預測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形勢,提出調整經濟政策及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參與稅費、住房、物價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政策的研究;提出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建議;負責制定非稅收入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的報批和管理;管理監督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負責縣域經濟項目資金申報及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開設及審批工作;牽頭組織全縣農村公益事業債務清理、化解工作;研究解決農村稅費改革的遺留問題;研究完善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機制及基層組織經費保障機制;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票據管理的各項政策、制度、辦法;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罰沒票據、往來款項統一收據和其他財政票據的發放、審驗、管理和銷毀工作;負責對財政票據的使用情況進行稽查,對亂收費和違反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負責監督、指導鄉鎮財政部門的票據管理工作。內設綜合股、稽查股和票證股。
(八)信息中心
配合財政系統“金財工程”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我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方案;完善局機關區域網路基礎建設,提高網路套用效率,制定網路安全和機房管理制度,為局領導和各股室辦公自動化提供技術保障和信息服務;負責財政局網站建設,組織、發布財政系統的重要新聞、政策、法規;負責縣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站建設,負責收集、審核、發布、更新十八項財政業務數據,及時刊載重要財政新聞和政策法規;配合縣編辦發布、更新相關上網數據;提供網上政策諮詢;收集匯總網上投訴意見,反饋到有關領導批示,並及時回復投訴人,解釋、通報投訴意見處理情況;為財政業務套用計算機系統:國庫支付信息系統、工資統發系統、會計核算系統、政府採購系統、社保資金髮放系統、非稅收入系統等提供快捷通暢的網路服務環境;配合併參與局機關幹部的計算機技術和各股室財政業務套用系統的培訓工作;負責局內各股室及二級單位辦公自動化設備(包括計算機、印表機、電腦耗材、通用軟體等)配置技術諮詢和維護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中華會計函校
主要開展基層財政人員培訓、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和財會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等。
(十)農開辦
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宣傳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組織調查農業後備資源和編制農業綜合開發總體規劃;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的人員培訓、統計、信息管理及文檔歸檔工作;負責立項前的調查準備、建立項目庫、確定推薦項目和組織評估論證等;負責編制年度項目實施計畫、組織項目的申報、批覆、實施和檢查驗收、落實工程管理主體等;負責資金的籌集、支付報賬、辦理借款、回收資金及財務管理等工作。
(十一)國債辦
發揮對本縣國債市場的管理職能,組織好本縣國債承銷、分銷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規定的國債發行政策。對本縣國債市場行使監督管理的職能,對轄區內相關機構執行有關國債發行、交易、兌付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配合市財政局對以國債名義集資或超發行國債及對違反國家規定的國債兌付政策、擾亂國債市場正常秩序等行為進行查處。配合市財政局做好國債發行、兌付的宣傳、諮詢、解釋工作。
人員編制
縣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
(三)國庫股
負責國庫管理和總預算會計工作,承擔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統一管理縣級財政性資金帳戶及銀行開戶;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撥付;負責全縣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和縣級收入組織協調工作;匯總編制縣本級和全縣財政總決算;執行政府國內債務政策和管理制度,負責政府內債的發行、兌付及二級市場管理;管理本縣工資統發工作;負責財源建設指導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等。
(四)行政文教股
研究擬制財務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提出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的建議;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負責縣直行政事業單位財撥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工作;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預算執行;對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項目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等。
(五)農業股
擬定全縣財政支農政策和農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縣級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部門及所屬單位經費、專項資金、基本建設資金年度預算建設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管理分管部門預算內外資金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參與分配和管理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農業政策性專項貸款貼息支出;負責向上級爭取農口項目扶持資金,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實施監督管理。
(六)企業股
負責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預算有關工作,擬訂有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政決算;負責有關支持企業改革發展的專項資金管理工作;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七)基建股
承擔工業、交通、資源、環保、建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八)社保股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年度預算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指導預算執行,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對專項資金在項目實施中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管。
(九)審計股
負責對財政部門內部的收支活動及專項資金的管理情況進行監督,並做好財政內部人員的離任審計工作;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
(十)法規稅收股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參與研究地方稅收發展戰略,參與擬定地方稅收實施細則和地方稅收政策;參與涉稅政策研究;調查研究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財政法制的宣傳教育;負責縣級國家賠償費用管理;負責財政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涉及財政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
(十一)保衛股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局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安全防範,負責維護局內部消防、治安、財務、工作秩序的安全,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積極參加綜合治理,創“平安”單位工作,充分發揮保衛組織的職能作用;協助公安機關查破刑事、治安案件,落實防範措施,防止職工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認真完成公安機關、上級部門及財政局部署的臨時性工作任務,做好保密工作。
(十二)國有資產管理局
建立國有企業年度匯總會計報告制度和會計決算報告制度;負責全縣國有企業單位年度匯總會計報表的匯總;負責全縣國有企業產權登記、年檢、變更、註銷、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縣屬地方單位(企業)日常清產核資和階段性組織的資產清核工作。
事業單位
(一)會計管理股
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會計職稱和會計委派制度試點的有關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會計人員培訓、考核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檯;指導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等。
(二)政府採購中心
負責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政府採購日常工作;負責提出一定時期內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政府採購工作重點;擬定政府採購工作計畫;蒐集、了解有關市場動態和商品信息;負責政府採購的立項審查;負責政府採購招標、投標和議標的具體工作;負責提出招標擇優方案;負責指導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系統內部集中採購工作。
(三)基層財政管理局
擬訂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監督管理村級財政資金;監督檢查財政用於“三農”的資金使用情況;指導全縣“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工作。
(四)財政評審和監督檢查局
擬訂和落實財政評審和監督檢查的制度及管理辦法;監督財稅法規、政策執行及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大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牽頭負責局內部監督檢查;負責縣級財政預算的追加追減及調整等事項的監督評審工作;負責其他財政性資金支出的監督評審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財政評審和監督檢查工作。內設綜合股、財政監督檢查股、財政評審股。
(五)會計核算中心(含鄉鎮核算中心)
負責管理集中統一核算單位的銀行賬戶,辦理資金結算;負責集中統一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集中統一核算單位經費支出的審核報銷;負責按月向集中統一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及相關會計信息;負責集中統一核算單位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
(六)經濟開發投資公司
做好原放出資金的清理收回、核銷工作。對有償還能力的欠款單位及個人,催收和依法執行相結合;對無償還能力的欠款戶,手續齊備,報請領導批准後依法執行終結及核銷。
(七)預算外資金管理局
分析預測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形勢,提出調整經濟政策及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參與稅費、住房、物價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政策的研究;提出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建議;負責制定非稅收入管理規章制度;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的報批和管理;管理監督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負責縣域經濟項目資金申報及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開設及審批工作;牽頭組織全縣農村公益事業債務清理、化解工作;研究解決農村稅費改革的遺留問題;研究完善統籌城鄉發展的體制機制及基層組織經費保障機制;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票據管理的各項政策、制度、辦法;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罰沒票據、往來款項統一收據和其他財政票據的發放、審驗、管理和銷毀工作;負責對財政票據的使用情況進行稽查,對亂收費和違反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負責監督、指導鄉鎮財政部門的票據管理工作。內設綜合股、稽查股和票證股。
(八)信息中心
配合財政系統“金財工程”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我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方案;完善局機關區域網路基礎建設,提高網路套用效率,制定網路安全和機房管理制度,為局領導和各股室辦公自動化提供技術保障和信息服務;負責財政局網站建設,組織、發布財政系統的重要新聞、政策、法規;負責縣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站建設,負責收集、審核、發布、更新十八項財政業務數據,及時刊載重要財政新聞和政策法規;配合縣編辦發布、更新相關上網數據;提供網上政策諮詢;收集匯總網上投訴意見,反饋到有關領導批示,並及時回復投訴人,解釋、通報投訴意見處理情況;為財政業務套用計算機系統:國庫支付信息系統、工資統發系統、會計核算系統、政府採購系統、社保資金髮放系統、非稅收入系統等提供快捷通暢的網路服務環境;配合併參與局機關幹部的計算機技術和各股室財政業務套用系統的培訓工作;負責局內各股室及二級單位辦公自動化設備(包括計算機、印表機、電腦耗材、通用軟體等)配置技術諮詢和維護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中華會計函校
主要開展基層財政人員培訓、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和財會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等。
(十)農開辦
貫徹執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宣傳農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組織調查農業後備資源和編制農業綜合開發總體規劃;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的人員培訓、統計、信息管理及文檔歸檔工作;負責立項前的調查準備、建立項目庫、確定推薦項目和組織評估論證等;負責編制年度項目實施計畫、組織項目的申報、批覆、實施和檢查驗收、落實工程管理主體等;負責資金的籌集、支付報賬、辦理借款、回收資金及財務管理等工作。
(十一)國債辦
發揮對本縣國債市場的管理職能,組織好本縣國債承銷、分銷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規定的國債發行政策。對本縣國債市場行使監督管理的職能,對轄區內相關機構執行有關國債發行、交易、兌付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配合市財政局對以國債名義集資或超發行國債及對違反國家規定的國債兌付政策、擾亂國債市場正常秩序等行為進行查處。配合市財政局做好國債發行、兌付的宣傳、諮詢、解釋工作。
人員編制
縣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
地圖信息
地址:山東省菏澤市成武縣伯樂大街富達東方城三區漢源銀行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