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縣監察局

成武縣監察局成立於1988年3月,是屬於政府序列的正科級行政單位,1993年5月與縣紀委合署辦公。監察局內設辦公室、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審理室、信訪室、宣傳教育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執法監察室、監察綜合室、幹部室、案管室11個室,另外,成武縣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行政,正科級)、成武縣行政效能投訴中心(行政,副科級),設在縣監察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武縣監察局
  • 地點:成武縣
  • 隸屬:國家
  • 成立時間:1988-3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履行行政監察法所規定的監察工作職責,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的決定,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政府及縣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
二、負責調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政府及縣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有關規定和責任人所犯錯誤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按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四、調查研究縣政府部門和鄉鎮政府制定有關政策、規章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建議;變更或撤消下級行政監察組織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五、完成縣委、縣政府、縣紀委和市紀委、市監察局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起草縣紀委全會工作報告、機關工作計畫和其他重要檔案;負責本委常委會、全委會、工作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負責本機關的文書處理、檔案管理、辦公自動化、機要、文印、保密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察局印章的使用、管理和派駐機構印章的制發;收集、綜合和分析全縣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編髮紀檢監察信息,及時向本委局領導反映和報告有關情況;負責與縣紀委委員的聯絡工作;負責催辦市紀委、縣委和本委局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後勤管理和對外聯繫、接待工作;協助分管領導協調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承辦委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情況,組織新聞報導;負責對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搞好本系統的幹部培訓;組織指導全縣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工作;圍繞紀檢監察工作的中心任務,對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參與重要會議的報告、領導講話和有關檔案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進行理論研討和調查研究。
(三)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要求開展專項監察、例行監察和現場監督,負責提出有關執法監察工作建議;組織開展全縣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與縣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的檢查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重大事項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協調全縣的執法監察工作。
(四)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落實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全縣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組織、協調廉潔自律專項治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檢查指導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的黨風廉政制度建設和考核工作;負責綜合各鄉鎮、縣直部門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情況;承擔黨風廉政監督員的選聘、聯絡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活動。
(五)信訪室
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辦理、指導、督促、催辦信訪案件,開展信訪監督;核查有關信訪案件,提供案件線索;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協調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信訪工作。
(六)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查處理縣紀委、縣監察局立案調查和司法機關移送需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的案件,審理下級報批案件及徵求意見案件,審核備案案件;受理黨員、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申訴案件的複議、複查、複審覆核工作;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負責全縣紀律懲戒有關規定的落實;指導基層紀檢監察案件的審理、複查、備案等工作。
(七)紀檢監察一室、二室
負責全縣科級以上黨和國家機關、縣屬企業單位及縣委管理的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的調查工作;負責調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政府及縣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負責協調、指導、督促所管轄範圍內的紀檢監察組織的案件監察工作,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紀檢監察組織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複雜的案件;負責市紀委、市監察局委託或責成立案、要報告結果案件的調查;參加所聯繫鄉鎮、縣直部門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配合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搞好案件發生特點和規律的分析研究總結辦案經驗;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各鄉鎮和縣直部門的案件檢查工作。
(八)監察綜合室
負責收集、綜合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處理日常行政監察業務;負責組織協調會計委派、政府採購、行政審批、財政制度改革、廠務公開、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反腐敗從源頭上治理的有關工作;負責以縣監察局的名義與縣委、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聯繫;承辦局長辦公會議和特邀監察員的選聘、聯絡工作;起草有關行政監察工作檔案和領導講話;負責縣人大代表和縣政協委員有關建議意見和提案的落實;辦理縣人大、縣政府、市監察局交辦的事項。
(九)幹部室
認真做好全縣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建設統計工作。對縣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登記表、機關信息採集表、不同職責人員情況匯總表、年度考核登記表等進行整理和歸檔,對紀檢監察幹部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性別比等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積極協調為紀檢監察幹部提供上級舉辦的各類業務培訓機會;積極完成市紀委監察局、縣紀委監察局領導交辦的有關幹部管理方面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案管室
負責全縣案件情況的統計匯總和綜合分析;負責案件線索的統一管理和集體排查;承擔查辦案件的協調、保障工作;承擔上級機關和領導以及本委局領導批辦、交辦件及有關事項的督辦、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委局辦案點、辦案經費、違紀暫扣款物進行統一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縣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計畫,起草工作報告、領導講話、有關檔案;承辦糾風專項治理、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的選題立項;督促、檢查、協調、指導各鄉鎮、有關責任部門抓好所承擔的糾風專項治理工作;負責收集匯總糾風工作動態、信息情況,處理有關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問題的信訪舉報;承擔糾風工作調查分析、綜合報告和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工作。
(十二)行政效能投訴中心
負責受理投訴人對投訴對象(行政機關、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影響機關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損害公共利益和投訴人合法權益,以及違反廉潔從政規定等問題的投訴;負責科技防腐的有關工作;根據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有關規定,對在工作中出現問題,需要進行問責的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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