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放行

成本放行是指對資源進入一個過程的下一階段的許可。“許可”應是由組織授權的人員做出的書面許可。

“資源進入一個過程的下一階段”,如組織人員的配置;各部門和單位人員的補充、調整和調動;為採購和委託加工和製造向供方支付貨款;原材料、原器件、輔助材料、工具、工裝、設備備品備件、勞動保護用品等物品的出庫;能源的使用和利用;工序之間的轉序;財務借款和報銷;項目投資;辦公設施的配置;產品交付;技術和方法的套用;繳稅和交費;歸還借款等等。

成本放行的目的就是為了控制成本發生的合理性。這種合理性表現在成本應不應該發生?應該發生多少?應該由誰來發生?應該何時發生?應該在何地發生?

成本放行和質量放行是有區別的。質量放行主要是控制質量,而成本放行主要是控制數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本放行
  • 含義:進入一個過程的下一階段的許可
  • 類型:會計
  • 形式:所有資源進行放行控制
成本放行控制的措施,成本放行分類,

成本放行控制的措施

組織應對這些所有資源進行放行控制。成本放行控制是成本控制的重要內容,組織應對成本放行過程進行規定,以明確成本放行的條件、方式、職責、許可權和要求,其目的就是對資源的合理使用和利用進行控制,以防止因資源的非預期使用和消耗而產生浪費。如果組織不對成本放行進行控制,就意味著資源可以隨意地進入過程的下一個環節,就意味著對資源的使用和消耗喪失了約束機制,就意味著資源處於失控狀態,就可能導致資源的隨意使用和消耗。
為控制成本發生的合理性,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必要的成本放行過程,並對這些過程實施有效的控制,組織應確保:
a)成本放行的職責和許可權得到規定和履行;
成本放行由得到組織授權的人員進行,這些人員應具備認識和理解所消耗資源必要性的能力。
b)確定和實施為確保成本放行過程得到有效控制所需的準則、方式和方法以及評審和批准的程式;
組織應制定《成本放行的規定》對成本放行的準則、方式和方法以及評審和批准的程式進行規定,並按規定實施放行,以確保成本放行過程在受控狀態下進行。
c)緊急放行或例外放行得到有效識別和控制;
——緊急放行是指緊急情況下的成本放行。如緊急情況下的借款、原材料出庫等。
——例外放行是指非正常情況下的成本放行。例外放行包括破例放行和破格放行。破例放行是指打破慣例的成本放行(如員工提前借領工資、原材料未經檢驗就接收或使用等)。破格放行是指超出規定範圍的成本放行(如超出動量標準、資源預算或標準成本的成本放行等)。
d)接收供方成本的放行得到有效識別和控制;
成本放行包括接收供方成本的放行。供方成本是組織成本的一部分,成本具有傳遞性,所以組織應對接收供方的成本進行識別和控制。
e)成本放行的時機和條件得到識別和確定。
作為成本放行證據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成本放行分類

1、正常放行:一般情況下的成本放行。
2、緊急放行:緊急情況下的成本放行。
3、例外放行:非正常情況下的成本放行。
例外放行包括破例放行和破格放行。破格放行:超出規定範圍的成本放行;破例放行:打破慣例的成本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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