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資金審計是指對產成品資金占用的審計,包括庫存產品和已經發出而尚未向銀行辦理托收手續的產成品所占用的資金的審計。其審計程式根據成品資金的形成和流轉方式來制定,主要採取重點抽查、核對和分析等方法。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會計記錄中產成品入庫的日期及品種、數量、成本是否正確,是否經檢驗合格後入庫,入庫的手續憑證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級劃分是否正確;(2)會計記錄中產成品發出的去向及品種、數量、質量及成本是否正確,審查發出產成品是否按規定的手續制度辦理,是否簽訂合法的銷貨契約以保護企業的正當權益;試用品有無被侵吞占用的危險,廣告,展覽等樣品有無收回的保證;(3)審核產成品的實際數量、成本以及資金定額的執行情況,重點審查帳實是否相符,質量狀況和適銷程度、成本計算的正確性;(4)評價企業產成品保管的安全、完整程度和成品資金的管理制度,並根據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