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州應宏詞試片言折獄論

《懷州應宏詞試片言折獄論》是唐代歐陽詹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懷州應宏詞試片言折獄論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歐陽詹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懷州應宏詞試片言折獄論
夫子說季路於人曰:“片言折獄者,其由也歟?”夫子之言,蓋有激於季路之雲也。後之人不窮聖旨,以為夫子美夫季路,任一時之見,輕而折獄者,十有八九焉。迂哉!斯人也。夫兩訟之為獄,獄折而有刑。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不其重歟?
古之帝王,將刑一人,循三槐,歷九棘,訊群臣,訊群交,訊萬人。億兆絕議,然後致法。徇於朝、於市、於野,昭然與眾,方棄之,所以不易也。君莫聖於堯,而有舜、禹、稷、契佐之;莫明於舜,而有夔龍、縉雲、高陽佐之。莫哲於禹,莫賢於湯,莫察於文武,莫敏於成康,於時皆濟濟盈朝,明明在位。豈無獨見,而可臆斷?慎刑之道,如斯不敢失,明刑獄不可輕也。凡至獄訟,多在小人,至於訟也,皆欲己勝,何則?不勝,乃罪戾隨之。若是,則君子時或妄訟於人,未有小人而能自訟者。片之為言偏也,偏言一家之詞也。偏詞雖君子不信之,矧非君子乎?且先師曰:“人而無恆,不可以作巫醫。”巫以鬼神占,醫以筋脈體,無恆之人,筋脈且不足以自體,而況訟乎?鬼神不足以為占,而況視聽乎?以斯折獄也,小則肌膚必有扶撲之濫焉;大則性命必有𫓧鑕之冤焉。
夫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師老聃而崇周公,此六人無一以傷於人者。夫子豈好輕傷哉?脫夫子實為片言可以折獄也,不幾乎一言可以喪邦歟!夫子之言,非於季路,賢者審之,片言不可以折獄,必然之理也。

作者簡介

歐陽詹(約761一約801),字行周,泉州晉江(今福建南安)人。貞元八年(792),與韓愈、李觀、李終、崔群、王涯等同登進士第,時稱“龍虎榜”。十三年,遊興元。蜀中,獻詩嚴震、韋皋。還京,官四門助教。十五年.韓愈自汴州朝正京師,詹率其徒伏闕下,舉愈為博士,不果。十六年,北游太原,與鄭儋、嚴縵唱和。歸京,尋卒。有《歐陽詹集》十卷,今存。《全唐詩》編詩一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