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鶴城林業局

根據《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鶴髮〔2010〕3號)和《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鶴城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鶴委〔2010〕37號)精神,設立懷化市鶴城區林業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鶴城林業局
  • 地點:懷化市
  • 性質:鶴城林業局
  • 類別:組織機構
  • 內設機構:6個
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

一、懷化市鶴城林業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區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管理、實施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四)加強制訂全區林業產業發展政策,合理調整林業產業發展布局,促進林業產業協調發展的職責。
(五)加強組織指導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職責。
二、懷化市鶴城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造林綠化工作。組織、監督各類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組織指導林木種苗、林木花卉工作,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監督實施,依法承擔應由區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組織、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五)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殖、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出口。承擔國家及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和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地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七)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責任。組織監督執行全區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協調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集體林場、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
(八)制訂全區林業產業發展政策,合理調整林業產業發展布局,促進林業產業協調發展。制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九)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負責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工作;指導森林公安分局、林業檢察、林業法庭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區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指導和監督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區級林業資金,管理區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區政府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申報區級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編制全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十一)組織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工作,負責全區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二)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懷化市鶴城林業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懷化市鶴城林業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督查、綜治、愛衛、保密和信訪工作;組織辦理區委、區政府督辦事宜和區人大、區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承辦機關房管、基建等工作。
(二)懷化市鶴城林業局造林股
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等方面的營造林計畫,監督執行營造林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落實;承擔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商品林、公益林和林木花卉的培育;組織、指導林木種子採集、貯藏和林木繁育、質量監測;承擔全區林木種苗培育、供應、林木良種引進及技術培訓、林木種苗調劑和信息指導服務;擬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區退耕還林工作;承擔油茶等經濟林的培育和開發利用;組織指導集體林場、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
(三)懷化市鶴城林業局資源林政股
貫徹執行森林資源和林政管理有關政策、法規、規章;組織、指導全區森林資源管理;組織全區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負責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組織實施年度林木採伐計畫。監督木竹的憑證採伐,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證及運輸證的管理;指導林業法制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審核;組織開展林業普法教育;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
(四)懷化市鶴城林業局森林動植物保護股
組織、監督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殖、棲息地恢復發展;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在國家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組織、指導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區濕地保護工作;負責全區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和執法,查處野生動植物違法案件;負責全區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警、防治工作。
(五)懷化市鶴城林業局計畫財務股
負責項目資金的申報,管理林業資金;參與重點林業建設項目審核;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和林業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組織指導全區林業統計工作;編制組織實施部門預算;負責局機關和各部門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六)懷化市鶴城林業局人事教育股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幹部、人事、勞資和教育等方面的方針政策;調查和預測林業人才資源,承辦全區林業隊伍建設和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負責共青團、婦女兒童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年度考核的指導管理;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懷化市鶴城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 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 名,紀檢書記 1 名,林業總工程師 1 名,行業工會主任1名。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70 名。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1 名。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單列。鄉鎮林業工作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1名。
五、其它事項
1、防火辦(全額事業編制數7名)
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森林防火條例》和有關法規的實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制訂森林防火措施,教育民眾預防森林火災。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推廣先進技術,培訓森林防火專業人員;檢查本轄區森林防火設施的規劃和建設,維護、管理防火設施及設備。
2、執法大隊(副科級,全額事業編制數34名)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林業政策和法律法規,查處、處罰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規定,報檢過程中弄虛作假、偽造、塗改、買賣檢疫證書及引起疫情擴散的行政案件。負責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工作,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行為、無證運輸、經營、馴養野生動植物等違法活動;負責綜合執法大隊行政案件管理、承辦區林業局交辦的其他行政案件涉嫌違法犯罪案件及時移送公安部門。
3、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全額事業編制數6名)
森林資源二、三類調查,森林資源建檔和數據更新,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林木採伐作業設計,營造林工程規劃作業設計。林業專業調查及技術鑑定,林業工程監理、驗收;森林經營區劃、經營方案編制,征占用林地可行性論證。
4、林業產權交易管理站(全額事業編制數2名)
負責林業要素市場,提供交易平台;負責發布林業要素市場信息動態;負責組織全區林業資源交易、流轉,抵押工作。
5、綠化辦(全額事業編制數4名)
宣傳、動員、組織全區造林綠化和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執行國土綠化、法律、法規、政策,保護國土綠化成果。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全民義務植樹、部門綠化和城鄉綠化工作;組織綠化達標活動,創建與審批花園(園林)式單位;組織開展全區古樹名木的普查、保護工作。管理、審核城鎮庭院林木的更新採伐。依法收繳以資代勞綠化費。
6、山林糾紛調處辦(副科級,全額事業編制數7名)
負責制訂山林糾紛調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承辦區政府批准調處的山林權屬糾紛,及時上報處理意見書;協助市政府有關部門調處與相鄰縣(市、區)的山林權屬糾紛;指導鄉(鎮、處)的山林權屬糾紛調處,負責全區範圍內山林矛盾糾紛的摸底排查,處理林權糾紛緊急突發事件,充分發揮調糾網路的作用。
7、林地林權管理站(全額事業編制數5名)
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戰略方針、產業政策和領導小組的決策、決定事項、實施方案;負責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制訂本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指導鄉(鎮)林改方案的制訂。負責全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技術資料的規範填寫指導、收集、整理、歸檔及宣傳工作;負責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的林地勘查檢查、林權證換(發)證等工作指導,負責轄區內林地、林木權證的登記、變更及發放工作。負責全區林地的管理、征占用林地的手續申報、植被恢復費的收繳和管理使用工作。
8、林業產業管理站(全額事業編制數2名)
負責貫徹執行林產品經營加工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制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省級林業產業龍頭企業的申報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負責全區林產品名牌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木材檢驗員,松脂采脂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林業產業有關貸款貼息和增值稅即征即退的初審工作。
9、公益林管理站(全額事業編制數3名)
承擔管理全區生態公益林工作,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公益林管理的方針政策,執行林業法規條例以及國家、省、市有關公益林保護和管理的有關規定、辦法;加強生態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監督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及時將生態效益補償金髮放給林農;指導全區生態公益林的資源管護、有害生物防治、資源監測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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