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鶴城區統計局

懷化市鶴城區統計局

根據《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鶴政發〔2010〕3號)和《中共懷化市鶴城區委、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關於懷化市鶴城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鶴委〔2010〕37號)精神,設立懷化市鶴城區統計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鶴城區統計局
  • 所屬地區:懷化市
  • 管理範圍:城區統計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懷化市鶴城區統計局職責調整
(一)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社會發展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二)加強對各鄉鎮、街道、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三)逐步落實“在地統計”。
二、懷化市鶴城區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完成國家和省、市規定的統計調查任務,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畫;指導和協調各鄉鎮、街道及各部門的統計業務,組織開展全區性的統計調查;審核區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對統計調查報表進行統一管理。
(三)為區委、區人民政府制定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並對全區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檢查和監督,向區委、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公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組織和指導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實現統計工作標準化、規範化和科學化。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普查計畫與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區情區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七)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八)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九)組織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區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具體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財務工作、組工人事工作等;聯繫電話:2232716
綜合統計股
具體負責綜合核算、工業統計、科技、能源、名錄庫維護等工作
經濟統計股
具體負責商貿、服務業、文化產業、投資、房地產、建築業等專業統計工作
法規股
具體負責法制、農業、城鄉住戶調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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