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鶴城區商務局

懷化市鶴城區商務局

根據《中共懷化市委辦公室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鶴城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懷辦〔2019〕6號),制定本規定。

懷化市鶴城區商務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懷化市鶴城區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商務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鶴城區商務局
  • 檔案:鶴委〔2010〕37號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主要職責: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制定我區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區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成品油)流通管理的責任,監測分析重要消費品的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重要消費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商品的進出口,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貫徹執行我國多雙邊(含區域、自由貿易區)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推進我區與其他國家(地區)的經貿往來與投資貿易合作;牽頭承擔全市商務領域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十一)指導和管理全區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政策;依許可權辦理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備案;指導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十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擬訂區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指導市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按程式報批。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協調管理全市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協調管理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區對港、澳、台地區貿易和經貿合作活動,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
(十五)承擔會展業促進與管理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對外開放口岸的規劃、申報及有關審批工作;協調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推動建立大通關機制。
(十七)負責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股)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保密、信訪、維穩、績效評估、全面小康、政務公開、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政策研究、綜合調研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企業的幹部人事、公務員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及機關編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經貿人員出國審批工作管理制度,負責出國(境)人員備案有關工作。
(二)財務審計股
承擔與商務工作相關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並下達預算;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基本建設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審計和局屬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監督審計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
(三)政策法規和市場秩序股(行政審批股)
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本單位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三統一”工作,承辦商務執法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商務系統執法人員的培訓與發證工作;負責鶴城區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推進商務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和信用服務業發展;牽頭商務領域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和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推動追溯體系建設,指導商務行政執法;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配合市商務局開展內資直銷企業管理;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登記、申報資料初審及辦結事項的繳費、制證(文)、發證(文)等工作。
(四)市場運行和商貿服務業股
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市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負監測分析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按照有關規定對石油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全區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負責商務領域品牌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服務貿易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服務外包發展、指導協調服務外包平台建設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區服務和技術進出口工作;負責全區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
(五)市場體系建設股
擬訂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制定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對接;承擔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商貿物流設施重大項目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
(六)流通業發展股(電子商務局股)
擬訂推動流通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的相關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建設中小微流通企業公共服務體系,負責流通領域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促進品牌建設和綠色流通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統籌全區跨境和境內電子商務工作,制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套用,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
(七)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股
組織擬訂全區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統計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組織協調在境內外舉辦的國際型商品展覽會等外貿促進活動的參展計畫及實施;負責全區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吸引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及境外經貿合作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外商投資促進活動;依許可權實施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備案;依許可權進行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報批;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區外商投資企業報批工作,組織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受理、協調外來投資企業投訴;管理全區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擬訂區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八)招商聯絡和投資促進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承接產業轉移和區域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全區承接產業轉移和區域經濟合作工作,以及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的有關工作;負責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項目調度、跟蹤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區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有關資金的統籌管理、項目申報、審核等工作;管理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項目庫和客戶庫,負責與境內外產業轉移招商引資重點區域、重點商協會和重點企業的對接聯繫;指導和組織舉辦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專題活動,負責承接產業轉移招商引資項目調度、跟蹤和服務工作。
組織擬訂全區外資企業管理服務的政策措施;依許可權報批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依許可權報批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備案工作,組織全區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受理、協調外來投資企業投訴;負責全區外商投資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利用外資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擬定和檢查考核;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年度目標的分解、檢查和考核工作。

人員編制

區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總經濟師1名,行業工會主任1名。區招商合作局機關行政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9名(含農貿市場建設管理辦公室3名)。其中,股(室)領導職數10名。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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