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激疾病心理學理論

對於應激疾病的討論一直是研究者關注的熱點,而對於應激性疾病的理論的研究則可以更好的讓人們理解到應激疾病的發生、發展機制。

關於應激疾病的理論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應激疾病生物學理論,另一種便是應激疾病心理學理論。在應激疾病心理學理論中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1)精神分析理論,(2)認知理論,(3)人格理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激疾病心理學理論
  • 外文名:Stress disease psychology theory
  • 學科:變態心理學
具體內容
在應激疾病心理學理論中主要包括三方面:精神分析理論;認知理論;人格理論。
1.精神分析理論
精神分析理論提出特殊的衝突及其與之聯繫的消極情緒狀態導致了心理生理障礙。研究心理生理障礙的精神分析理論家亞歷山大(F.Alexander)是把心理動力學作為心身障礙理論基礎的代表者,他以精神分析學說為基礎提出了“衝突特異理論”,即只要根據個體心理衝突的性質,就可以預測這個人會患有什麼心身障礙。他認為心身障礙的發生是由於心理矛盾衝突在幼兒期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而被壓抑到潛意識之中,在成年時被某些環境刺激因素再次激活起來的結果,這些重現的心理衝突如果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就會找一個疏泄的途徑。如果不是通過有意識的行為,就會無意識地通過過度活動的自主神經系統而發放,從而引起自主神經系統的功能失調以及它所支配的器官的損傷,以造成心身障礙。
2.認知理論
顯然,身體的威脅導致了應激。但是人們知覺到的東西往往比實際的身體威脅要更多。我們經常體驗對過去與未來的失誤的悔恨,所有這些知覺可能刺激交感神經系統的活動以及應激性荷爾蒙的分泌。但是消極的情緒.諸如憤恨、悔恨、焦慮等不可能使人輕鬆地抵禦或逃避外部的威脅,也不可能使個體順利地度過這種威脅。它們可能會使身體的生物系統保持警覺,並且使身體處於持續的緊急狀態,有時持續時間甚至超過了身體能夠承受的水平.因而使機體長時間地暴露於應激性荷爾蒙,從而給機體帶來損傷;高水平的認知在人類當中形成一種可能,即通過評價也會導致產生痛苦的思想觀念的可能性,進而帶來機體的變化。
在我們對一般應激源的討論中看到,對一個可能的應激的評價極大地影響著個人。那些不斷將生活經驗評定為超越了其資源的人,可能會處於長期的應激狀態,並且具有發展為心理生理障礙的風險。
此外,認知派理論家認為,在應激反應中有兩種認知變數特別重要,一是預見性,即人具有預見令人緊張的刺激的本領;二是對應激的控制,即人有控制刺激的感知能力。研究表明,可預見的刺激比不可預見的刺激引起的緊張要小得多。二戰期間的倫敦,人們因經常遭受有規律的空襲,因而只有少數人出現了嚴重的應激反應。然而在鄉村,雖然很少遭受空襲,但轟炸卻是無法預見的,因而人們常常出現嚴重的焦慮反應。然而,比預見更為重要的似乎是對控制的感知。有人在研究中發現,那些被植入癌細胞,能夠控制電擊的白鼠較那些沒有接受電擊的白鼠,更有可能排斥癌細胞。這種情況在對人類的研究中也表現出同樣情況。其要點不僅在於通過應付方式,我們能夠解決應激所造成的問題,而且應付方式也影響我們對應激所作出的生理反應。研究者發現,鄰苯二酚胺水平的降低聯繫,也與對缺乏應付能力的主觀判斷有聯繫;而鄰苯二酚胺水平的炎們增加也會使人們感覺到應付能力的增加。根據心理神經免疫學家Kiecolt-Claser等人觀點,應付方式也影響著免疫系統。不良的應付方式會抑制免疫反應,而良好的應付方式則使免疫反應得到增強。所以有效的應付方式不但能使人們保持健康,或許也能使患者的病情得以好轉。
3.人格理論
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人格特點和行為類型,這在人與人之間是千差萬別的。醫學家對心身障礙案例所作的大量研究發現,疾病不會憑空發生和發展,而是和患者本身密切聯繫的。研究者通過研究人格類型用心身障礙的特異關係發現並提出了許多與軀體疾病相關的人格特質,如哮喘,依賴性;高血壓,憤怒壓抑;心臟病,忙碌好爭等等。研究認為,通過了解一個人的心理特徵,可以預言如果這個人患了心理失調的話,那么將會是哪一類型的心理生理失調。因為患有同一疾病的人具有類似的人格特徵,某些人格類型的人特別容易患心身障礙。研究者也提出,高血壓患者常壓抑自己的攻擊性情緒而不表現出來,這讓她們變得容易嫉妒、工作效率低且常自怨自艾。
對於所為的A型行為。在弗里德曼(Friedman)和羅森曼(Rosenman)等人在心臟病的研究中,把人的性格分為兩種,即A型和B型。A型的人動作快、急躁、沒耐心、易激動、做事效率高、整天忙忙碌碌,常感到時間不夠;B型的人則恰好相反,她們悠閒自在、不好爭搶,總想在生活中國的舒適與安逸,不計較名利。在年齡、飲食、吸菸以及其他與健康有關的因素均相同的情況下,A型人冠心病發病率顯著高於型人,而且容易復發,死亡率也遠遠高於B型。
個體的人格特徵或行為類型,之所以對心身障礙產生明顯影響,是因為患者的人格特徵既是許多疾病的發發病基礎,又可能改變疾病的進程,往往比引起該病的病原性質更能決定疾病的表現。因為患者常常依照自己的人格特徵來體驗疾病並建立對心理應激的生理反應形式,具有不同人格特徵和行為類型的人即使患了同一種病,他們的症狀表現、病程發展和轉歸及預後也是不大相同。在研究以及治療、預防心身障礙時,應該對個體的人格特質加以重視,從而可以症體把握疾病的發生、發展過程中的影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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