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應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辦公地址位於湖北省應城市漢宜大道9號,辦公時間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季工作時間:工作日8:30-12:00,15:00-18:00,節假日及調整工作時間除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城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辦公地址:湖北省應城市漢宜大道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自然資源、林業等法律法規,擬訂相關 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 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2.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省、孝 感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實施自然資 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 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3.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落實各類自然資源 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 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4.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落實全民所有自然 資源資產統計制度和報告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 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措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 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5.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 劃、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 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 核,指導和落實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 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措施。
6.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 戰略和制度的落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 項規劃,統籌銜接其他種類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 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 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落實國土空間 用途管制制度,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 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
7.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 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以及林地、濕地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 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 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8.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定並實 施耕地保護政策措施,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 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 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9.負責管理地質勘查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地質調查 和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 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10.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按照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 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 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 災害工程治理工作。
11.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壓覆 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 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 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12.負責林業資源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飛防飛播工作。組織實施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 責森林、濕地、草場、沙化土地、石漠化,以及陸生野生動物植 物和各類自然保護地資源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林業生物種質資源、 植物新品種保護。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開展天然林保 護、退耕還林還草工作。擬訂市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 名錄和自然保護地的規劃。指導國有林場建設和林業產業發展及改革工作。
13.負責空間規劃管理工作。參與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與 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市域範圍內的主體功 能區規劃、城鎮體系規劃、自然保護區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歷史文化區和歷史文化建築、文物古蹟的規劃管理。負責編制城 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重大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 設計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規劃。負責編制中心城區範圍內的鎮(辦 事處)及村莊規劃。協調有關部門編制相關專項規劃。參與重大 建設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
14.負責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項目和生態保護等市級專項規劃工作。負責 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建設項目“一書兩證一核實”的管理。對建設項目實行批後管理,依法組織放線、驗線及竣工驗收管理。負責發放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
15.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測繪地理信 息成果管理、地圖管理和測量標誌的設立和保護。負責地理信息 公共服務管理。
16.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合作交流。 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 計畫。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
17.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林業督察和行政執法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內設辦公室、行政審批股、空間規劃與建設管理股、耕地保護與用途管制股、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股、確權登記股、生態修復股、林業管理股(國家公園管理股)、礦業與地質環境管理股、行政執法監督股、財務資金運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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