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求信託是指法院根據公平觀念,通過對存在於遺囑中懇求詞語進行推定,承認遺囑人在遺囑中的信託懇求或希望,運用遺產而設立的信託。遺囑人通過遺囑形式,不一定能夠十分規範地表達遺囑人或受遺贈人去執行信託的願望,但是,通過法律對懇求信託的承認,可以使這種存在於遺囑的執行中的懇求產生信託關係,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在取得遺產後成為新的信託關係的受託人,保障遺囑人在遺囑中的願望能夠順利實現。[1]從性質上看,懇求信託屬於推定信託、默示信託、他益信託和死後信託。[2] 參考文獻1 陳向聰.信託法律制度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42 郭德香.金融信託法律制度研究.鄭州大學出版社,2003年0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