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誡:從憲法角度對社會的規誡

憲誡:從憲法角度對社會的規誡

本書是作者多年來接受國家媒體採訪的彙編。大致按照民主、權利、法治、監督、社會管理為標準對全部內容進行了結構化梳理。

基本介紹

  • 書名:憲誡:從憲法角度對社會的規誡
  • 作者:劉小冰
  • 出版日期:2013年1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55657
  • 外文名:Constitution Commandments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411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憲誡:從憲法角度對社會的規誡》的內容大多數為作者接受紙質媒體的採訪。電視台的採訪文字選取的只有兩篇,占其中很小的部分。

圖書目錄

一個口力勞動者的普法記憶(代前言)
一、傳達民意是國家生存的基礎
1.傳達民意是國家生存的基礎
2.政務公開呼喚“參與型公民”
3.娛樂明星≠政治明星
附錄:老闆參政不是該不該,而是怎么產生
4.民主是治理腐敗的“本”
5.實行多元自主治理基礎上的法律分權制
6.與其“選拔”,不如民主
7.用民主等多種方式產生幹部
8.公選只是由提拔到選舉間的一個過渡
9.“評議走過場”是對百姓的不尊重
10.農民也是這個國家的主人
11.就“票決產生市委書記”答記者問
12.網民須依法監督,政府須承擔責任
13.不同的利益主體需要不同的利益組織
14.尊重不同利益主體的民意訴求
15.政府徵求民意該想法“加加熱”
16.引入更多民意遏制潛規則
17.聽證會不應淪為一種走秀
18.“聽證會”應避免“垂簾聽證”
19.呼籲保障房定價聽證
20.願將此類聽證納入制度形態
21.“雷人”的標語與當下的民意有落差
22.保障公眾在司法領域的知情權
23.人民有權參與司法審判——“海選”人民陪審員的思考
24.從“社工家訪”看居民自治
25.沒有民主建設,就沒有法治江蘇建設
二、保護老百姓的“陽光權”
26.期待“同命同價”
27.信息的交流和多樣化是我們的權利
28.非黑即白,哪有什麼“灰色收入”
29.新聞發言人應認真對待百姓知情權
30.70年後住宅何去何從
31.尊重國旗何罪之有
32.保護老百姓的“陽光權”
33.寬容,但有限度
34.婚姻的本質是自由選擇異性的權利
35.從源頭清理“歧視規定”
36.不要讓高速公路收費成為一種公害
37.高速公路網命名和編號工作應多些宣傳、解釋和溝通
38.銀行收費“明碼標價”消費者應有話語權
39.民政局為死亡的未知名者索賠於法無據
40.關鍵是提高機關服務質量
41.捐獻需要愛心和熱情,也需要理性和法律
42.要特別重視打擊土地違法犯罪
43.對貪污受賄犯罪不能畸輕畸重
44.逮捕通知書出錯令人費解
……
三、法律必須被信仰
四、權力期待“陽光”
五、社會管理必須創新
後記
補記:對你的愛是我自願背負的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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