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解釋:文本含義,原初意圖與司法審查》是2006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美國)基思·E·惠廷頓 (keith E.Whittington)。
基本介紹
- 書名:憲法解釋:文本含義,原初意圖與司法審查
- 作者:(美國)基思·E·惠廷頓 (keith E.Whittington)
- 原版名稱: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Textual Meaning Original Intent and Judicial Review
- 譯者:杜強強,劉國,柳建龍
- ISBN:7300059333, 9787300059334
- 頁數:303頁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年12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16
- 叢書名:當代世界學術名著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媒體評論,目錄,
作者簡介
基思·E·惠廷頓(Keith E.Whittington)。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威廉·納爾森·克倫威爾政治學教授。現任政治系研究生課程主任,著有《憲法闡釋:分立的權力與憲法的含義》、《憲法解釋:文本含義,原初意圖與司法審查》、《司法優位的政治基礎:美國歷史中的總統、最高法院和憲法領導地位》(獲得C·赫爾曼·普里切特法律與法院類最佳圖書獎和J·大衛·格林斯通政治與歷史類最佳圖書獎)。他與尼爾·迪瓦恩斯擔任《國會與憲法》的主編,並與R·丹尼爾·科樂曼和格雷戈里·A·卡爾德拉共同主編《牛津法律與政治手冊》。惠廷頓的作品廣泛涉及美國憲法理論與發展、聯邦主義、司法政治和總統制等諸多主題。
內容簡介
《憲法解釋:文本含義,原初意圖與司法審查》討論的是憲法問題,闡述法務部門進行憲法解釋的理論。作者認為:憲法最適合於根據原初意圖之法理來進行解釋。原初意圖之法理試圖揭示體現於文本之中的憲法批准者的意圖,以使它們能夠被用來解決現時的法律論爭。憲法解釋應該以制憲者的意圖為準,對於美國憲法而言,尤為重要的是,只有原旨主義理論才能賦予法務部門以否決立法和行政活動的權威。《憲法解釋:文本含義,原初意圖與司法審查》還對憲法解釋的界限進行了探討,對憲法解釋和憲法闡釋進行了細緻入微的區分。
媒體評論
一項非凡的成就……我所讀過的對原旨主義法學最精緻、最強有力的辯白之一。
——羅格斯·M·史密斯(Rogers M.Smith)《公民理想和自由主義與美國憲法》
堪稱經典。我從未見過比本書更能將政治理論、憲法理論和開國時期融會貫通於一體的作品。惠廷頓的著作論證精湛獨到,評述細緻入微,所有嚴肅、認真的學者(不管他是原旨主義者還是非原旨主義者)都不能等閒視之。這將是一個獲獎作品。
——羅納德·卡恩(Ronald Kalm)《最高法院與憲法理論:1953—1993》
一本適逢其時、非同尋常、精當嚴謹的力作,對憲法理論作出了有價值的貢獻。我所讀過的有關憲法解釋的書莫此為甚。它值得廣大讀者關注。
——羅伯特·勞里·柯林頓(Robert Lowry Clinton)《法律之中的上帝與人》
他對憲法學的研究作出了重要的獨創性貢獻……這本書非常值得研讀,因為它復興了原旨主義法學,並將立憲主義和民主聯結了起來。惠廷頓創作出了一本令研究憲法和美國政體的學者認真關注的作品。
——朱迪斯·A·貝爾(Judith A.Baer)
目錄
第一章 憲法解釋
第二章 當代憲法理論的困境
第三章 原旨主義之權威與成文憲法的性質
第四章 為原旨主義和成文憲法辯護
第五章 人民主權與原旨主義
第六章 原旨主義法理的性質及其界限
結語:解釋與作為法律之憲法
注釋
索引
譯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