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實踐的技術路徑研究以違憲審查為中心》是2007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歐愛民。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憲法是實踐之法,與其他部門法相比較,其實踐品格顯得更為複雜與特殊,但歸納而言,其內涵也不外乎如下幾點:第一,憲法是生活之法。憲法和人們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細節息息相關。第二,憲法是精細之法。憲法典雖然抽象;巨觀,但這並不意味著憲法的抽象、巨觀,豐富多彩的憲法實踐將框架性的憲法規範編織成一個“有效且無漏洞”的體系。第三,憲法是制度之法。任何憲法權利均具有“制度保障”的需求,從積極方面而言,國家所提供的法律保護必須是適當的,憲法既反對“保障不足”,也反對“保障過度”。從消極方面而言,立法者對憲法秩序的形成享有裁量權,但是長期形成的法律制度之核心不得廢棄。第四,憲法是技術之法。由於憲法問題的複雜性,傳統的三段論式的“自動售貨機”分析方法顯然不具有實效性。任何憲法問題的解答,必須依賴一套特定的技術方案,於是憲法實踐的技術化趨勢愈來愈明顯。
作者簡介
歐愛民,男,1969年生,湖南武岡人。1999年湘潭大學法學院碩士畢業,1999年至2003年在湖南文理學院法學系工作,2003年考入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憲法學與行政學博士學位。現為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考研室主任、湖南省青年骨幹教師,主要從事憲法學與行政學的教學與科研工作。近年來,在《法學評論》、《法商研究》、《法制與社會發展》、《社會科學研究》等學術刊物發表文章近四十餘篇。出版專著1部、合著1部,副主編《憲法學》2部,參編《憲法學》2部。現主持多項教育部、法務部、省社會規劃辦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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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內容摘要
表目次
引 言
第一章 憲法的實踐品格:基本理念
第一節 憲法是生活之法
第二節 憲法是精細之法
第三節 憲法是制度之法
第四節 憲法是技術之法
第二章 憲法實踐的巨觀原則:問題資格
第一節 政治問題不審查原則
第二節 諮詢意見之禁止原則
第三節 窮盡其他救濟途徑原則
第四節 憲法判斷迴避原則
第三章 憲法實踐的巨觀原則:審查態度
第一節 法律合憲性推定原則
第二節 法律合憲性解釋原則
第三節 明顯違憲原則
第四章 憲法實踐的技術方案:形式問題與分析方法
第一節 個案法律之禁止原則:兩步驟分析法
第二節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三步驟分析法
第三節 法律明確性原則:三層級分析法
第四節 法律保留原則:重要性分析法
第五節 正當程式原則:三步驟分析法
第六節 制度性保障原則:二元結構分析法
第五章 憲法實踐的技術方案:實質問題與分析方法
第一節 不當聯結之禁止原則:本質分析法
第二節 比例原則:三階段分析法
第三節 平等保護原則:目的—手段分析法
第四節 核心內容保障原則:三步驟分析法
第六章 憲法實踐路徑的技術公式:美國公式與德國公式
第一節 美國公式:三層級分析結構
第二節 德國公式:二元分析結構
第三節 兩大公式的缺陷分析
第四節 統一公式之可行性分析
第七章 憲法實踐路徑的統一公式:五步驟分析法的構建
第一節 五重審查基準的建構
第二節 審查三因子的釐清
第三節 審查分值的分配
第四節 審查量數的計算
第五節 模擬案件的操演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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