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籌辦處

機構名。光緒三十二年(1906)以後奉旨設立的機構。
京內各衙門及各省均設之,掌承辦憲政籌備事宜,京內各衙門由堂官責成丞參、各省由督撫責成司道督率辦理,並將派在憲政籌辦處之辦事官員名單咨報憲政編查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