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籌備會是1909年5月20日由湯化龍等發起正式成立於湖北武昌的協會組織,起初附屬於教育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憲政籌備會
- 創建時間:1909年5月20日
憲政籌備會是1909年5月20日由湯化龍等發起正式成立於湖北武昌的協會組織,起初附屬於教育會。
憲政籌備會是1909年5月20日由湯化龍等發起正式成立於湖北武昌的協會組織,起初附屬於教育會。協會領導姚晉圻任會長,湯化龍、余德元任書記,張國溶任編輯員,實際上由湯化龍、張同溶兩人掌握該會的全部活動。該會是湖北省各請願團...
湖北憲政籌備會 湖北憲政籌備會,晚清立憲派團體,大概是和政聞社同性質的組織。由湯化龍建立並任書記。光緒三十四年(1908)五月,湖北憲政籌備會應預備立憲公會副會長張謇以預備立憲公會名義之邀,集於北京,懇請清政府速開國會。
憲政籌備處,官署名。清末中央各部院、各省督撫及順天府之附屬機構。沿革 官署名。清末中央各部院、各省督撫及順天府之附屬機構。宣統元年十二月(1910)奏設。機構、職官無定製,一般在京各衙由丞參督管,各省由司道督管。職司有關該衙該省籌備憲政事宜的執行與統計。職責 衙省籌備憲政事宜的執行與統計。
預備立憲既已宣布,當務之急就是籌備憲政,所謂“從今切近之急務,莫如講憲政”,因此建立籌備憲政的政黨是很有必要的。“皇上不危,無待於保,歸政雖要,尚屬更端。就本會之義務言之,此後當無所事事,而成立大黨,遍於五洲,實居舉國之先河,而為政黨之前導者也。”在改會簡章中,康有為詳細說明了改組...
其主要職能是:考核籌備憲政各職官在財政、法律、教育、衛生、人口、農業等諸方面的成績,並將其匯冊呈報資政院或憲政編查館,以作為 每屆會議的籌備事宜或議案。清政府在宣統三年(1911年)設責任內閣時裁撤了憲政編查館,民國元年(1912年)四月改組諮議局為省臨時議會,此時黑龍江憲政籌備考核處的具體事務就陸續地歸...
《憲政卑論》是蕭公權所著作品,出自於《蕭公權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吾國之憲政,經蔣主席在五屆十一中全會提示步驟及國民參政會議決設定“憲政實施籌備會”以後,已進入於始行肇基之階段。政治建設之工作,未有更重於此者。惟憲政底成,力待眾舉,必需人民有正確之認識,乃能免歧誤之措置。爰...
在重慶召開了4次憲政座談會,到會者約七八十人,中共參議員董必武、秦邦憲出席了座談會。在第4次座談會上決定成立憲政促進會,選舉黃炎培、沈鈞儒、李璜、董必武等85人為籌備委員。同時,重慶30多個婦女團體發起婦女憲政座談會,青年代表25人發起青年憲政座談會。成都、桂林、上海等地也先後組織了憲政促進會。延安及...
《施行憲政之準備》是蕭公權所著作品,出自於《蕭公權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作品原文 自三中全會於二月二十日議決國民大會召集日期以後,吾國已漸近憲法實施之光明坦途。近來中常會復通過修正國民大會組織法及代表選舉法一案,該兩項法規已經過立法程式,選舉工作即可積極進行。是憲政實施已踏入實際籌備之階段,...
清末資產階級的政治派別。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日俄戰爭結束後開始形成,主張實行君主立憲。主要代表人物有梁啓超、張謇、湯壽潛、楊度、湯化龍等。先後在江蘇、浙江、上海、兩湖和廣東等地成立“預備立憲公會”、“憲政公會”、“憲政籌備會”、“自治會”等團體,並領導收回利權和保路運動。1909年(宣統元年)12月...
預備立憲公會是清末資產階級立憲派政治團體。1906年9月,清政府下詔預備立憲。國內立憲派主要代表張謇、鄭孝胥、湯壽潛聯絡江、浙、閩三省的立憲黨人和實業界人物,於12月16日在上海成立預備立憲公會,它是在憲政研究公會的基礎上擴大而成,是國內規模最大的立憲團體。該會宣稱“敬尊諭旨,以發憤為學,合群進化為宗旨...
“預備立憲”諭旨頒布後,立憲運動也由宣傳推動階段進入了發展階段,各地紛紛建立立憲團體,國內立憲派建立的有上海的預備立憲公會(會長鄭孝胥,副會長張謇、湯壽潛),湖北的憲政籌備會(會長湯化龍)、湖南的憲政協會(會長譚延闓)、廣東的自治會(會長丘逢甲)等。海外的立憲派也積極回響。1907年2月,康有為將保皇...
戊戌政變後,康梁于海外先後組保皇會、帝國憲政會、政聞社,鼓吹立憲;國內各派政治勢力仿效而行,張謇組預備立憲會、楊度組憲政公會、張國溶組憲政籌備會,另有粵商組自治會。海內外立憲團體曾聯合發動三次全國性的大請願,迫使清廷縮短預備立憲的年限,並成立資政院以為國會的準備,成立諮議局以為省議會的預備,又建立...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七月,孟森接任《東方雜誌》主編職,隨之重訂編輯體例,革新版面,增闢欄目,改良尤多。他還經常親自撰文,討論君主立憲,提倡憲政民主。在一篇文章中明確指出“憲政籌備不能據官文書以為定評,必須社會程督,始有實效。”可見孟森十分重視民眾在社會改革中的巨大能量。改從革命 宣統元年(1909...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奏定理藩部官制,新設調查、編纂兩局,附屬領辦處,後改歸憲政籌備處。宣統三年(1911年),理藩部尚書改名大臣,侍郎改名副大臣。辛亥革命爆發後,清朝覆滅,理藩部機構也隨之瓦解。 外務部 外務部是清末負責外交事務的最高機構。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 六月初九日,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為了揭露這種欺騙,1940年2月20日,中國共產黨在延安成立各界憲政促進會,與此同時,各解放區普遍開展了憲政促進運動,為在抗日根據地內建立抗日民主政權做輿論準備。李竹如是山東憲政促進會籌備會的發起人之一,並具體負責籌備工作。1940年7月,山東省抗日民主政府——山東戰時工作推行委員會成立,李竹如當選為委員和文教負責...
宣統元年(1909年),巡撫朱家寶在巡撫衙門內設憲政考核處,處下設編制、審核兩科,選派文案委員中諳習法政各員兼司核辦。宣統二年,憲政考核處改名為憲政籌備處。清朝末年,屬巡撫直接管轄的機構有安徽督練公所和安徽憲政調查局。直轄機構 安徽督練公所 光緒三十年八月(1904年9月),清政府令各省設立督練公所。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政府設立考察政治館,所謂憲政籌備機構。由於各種原因,出洋五大臣最終被確定為載澤、尚其亨、李盛鐸、戴鴻慈、端方,共分兩路,其中前三人為一路,後兩人為一路。載澤、山東布政使尚其亨、順天府丞李盛鐸於同年十二月十一日離京赴滬,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一月十四日離滬抵日...
同年10月,武昌起義爆發,樂嘉藻參與調停自治學社、憲政預備會兩黨關係,11月2日,與兩黨主要領導人張百麟、任可澄等“冒死入巡撫署開陳意見”,“要求和平獨立”,次日陸軍校國小、新軍相繼發難,巡撫繳權,貴州獨立。11月4日,貴州軍政府成立,任樞密院樞密員、管樞密院總務股事。1912年3月2日,唐繼堯率滇軍武力...
1909年5月20日,與湯化龍被舉為湖北憲政籌備會書記。1910年6月,各省請願代表聚北京舉行第二次請願,被舉為全國政治團體代表,領銜上書。請願失敗返漢。武昌首義後任漢陽府招待。民國建立,任國會議員,授勳四等嘉禾章,居於北京。1918年,皖系軍閥政客組織“安福國會”,余為安福系眾議院議員,任國務院咨員。1920年...
郵傳部奏豫陳次年籌備實情恭折 民政部奏專案奏報各省廳州縣巡警年內粗具規模情形折 民政部會奏議覆熱河都統奏擬設隆化縣並移縣治折 度支部會奏併案核議川鹽廢票改官折 憲政編查館奏核訂禁菸條例折並單 憲政編查館奏請通飭京外各衙門設立憲政籌備處並恭 書上諭懸掛折 憲政編查館會奏匯案會議禁革買賣人口舊習酌擬...
林錫光(1882-?)字芷馨、英瓊。福建長樂人。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癸卯科舉人。人物履歷 人物經歷 林錫光(1882-?)字芷馨、英瓊 後赴日本留學,入師範學校,畢業歸國後,歷任學部主事,廣州瓊州師範學堂監督,憲政籌備處籌備員,民國成立後,曾任北京政府教育部普通教育司第三科主事,教科書編纂綱要審查會審查員...
同年,梁煥奎、范旭東籌備湖南憲政公會,有意擁楊度為會長。10月,楊度回國,恰伯父逝世。12月,成立湖南憲政公會,楊度為會長,起草《湖南全體人民民選議院請願書》,請他的老師王闓運作過修改,並聯絡不少湖南名流聯名上奏,開清季國會請願運動之先河。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春,袁世凱、張之洞聯合保薦楊度,說他“...
1938年春到武漢,在中共中央長江局青委領導下,與蔣南翔、黃華、陳柱天等籌備召開第二次全國學生代表大會。同年4月28日第二次全國學代會在漢口召開,鄭當選為全國學聯主席。全國學聯遷重慶後,歷任中共中央南方局青委委員,憲政促進會籌備委員,並負責《戰時青年》的編輯出版工作。1941年1月在重慶被捕,5月設法...
1902年被聘為東莞縣學堂國文教員;後赴日本留學,在日本法政大學學習;張伯楨回國後受聘為兩廣方言學堂教授;1910年赴北京參加廷試,被“欽點”七品京官,任法部制勘司主事,曾參與“憲政籌備處”起草憲政草案,任副主稿。後任民國法務部監獄司第一科長。張柏楨一生著述甚豐,刊刻有《滄海叢書》五輯,有《袁督師遺集...
所轄:憲政籌備處,銀庫,捷報處,馬館,俱派員分治其事。變更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改兵部設,省並練兵處入之。舊置總理親王一人,會辦、襄辦、提調各一人。軍政、軍令、軍學三司正、副使各一人。自親王以下俱請柬。考功蒐討糧饟,醫務、法律、器械隸軍政,運籌、鄉導、測繪、儲材隸軍令,繙譯、訓練、教育...
回國後辭歸故里,被江西巡撫馮汝驥奏留南昌辦學,任咨議局議紳、憲政籌備處咨議、教育總會會長、師範學堂監督。辛亥革命後曾任江西民政長。後又應李烈鈞約赴廣東參與護法軍機。1922年後定居上海,不問時政,以鬻書畫自給。 自幼聰穎好學,7歲時即能為人書寫春聯,筆法遒勁有力。12歲以詩名稱神童。著有《味琴仙...
1913年,任約法會議議長、參政院參政,主張推行“君主立憲制”,組織“憲政研究會”。1915年,以“研究國體問題”為名,與楊度、嚴復等人發起成立“籌安會”,被選為副理事長,兼任大典籌備處處長。1916年,帝制失敗,離京赴津。7月,作為帝制禍首之一被通緝。1918年特赦。1924年因病去世。有抄本《夬庵獄中集》...
企圖通過立憲改革以自救。除理藩院原有職掌外,凡外藩之移民、開墾,練兵。興學諸事皆歸其受理。設尚書,左右侍郎各一人,綜理部務。設領辦處為公務總匯之所。內部機構除原有的旗籍、典屬、王會、柔遠、徠遠、理刑六司外,增設殖產,邊衛二司,另有司務廳。宣統二年(公元1910年)又增設憲政籌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