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慾火燒身》出自《佛說四十二章經》,這是本經的第二十五章,佛講了,這“愛欲之人”就像拿著火把逆風而走,肯定要燒身的。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慾火燒身
- 創作年代:古印度
- 作品出處:佛說四十二章經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翻譯:攝摩騰、竺法蘭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譯者簡介,
作品原文
佛言:愛欲之人,猶如執炬逆風而行,必有燒手之患。
注釋譯文
【釋】這第二十五章,說明了愛欲不可以接近。
“佛言:愛欲之人”:佛說,縱慾、貪愛的人,只知順著自己的情愛和淫慾心。這一類的人,“猶如執炬”,就好像拿著一把火炬。“逆風而行”:迎著風走路。“必有燒手之患”:一定會把自己的手燒壞了。燒了手,這還是小問題,恐怕有燒身之患。在這種情形之下,不接近是最好的。
佛講了,這“愛欲之人”就像拿著火把逆風而走,肯定要燒身的。這個呢,社會上已經給我們證明了這個問題。貪愛之人,特別是搞邪淫的人,得了愛滋病,救也救不了,最後死亡了。這種情況太多了,這種人必然要毀在這裡。修道人如果起了貪心,那道業馬上就廢了。
過去有這么一個故事。有個人修道修得很好,有一天,來了一個女人,晚上就要在他這住,因為找不到地方,天挺黑的。這個道人說:“不行,你趕緊走,我這裡不能留女人。”“不行啊!”她說:“我走不動了,一個是害怕,怕人、怕動物,沒法走。我就在你門口住吧。”最後,這道人沒辦法,她願意在門口住,就在門口住去吧。後來天太黑了,她說:“不行,我在你屋裡住吧。”非要進屋不可,這女人就進屋了,在地上睡。到半夜了,又說:“不行,冷!”非要上床上去住不可。
這個道人本來覺得自己的修行很有點修持,這個女人對他來講,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東西,根本就不動念,到現在也沒動念,就同意她到床上了,他還尋思考驗考驗自己的定力。到床上了,後來他就動了一絲的邪念。看到這個色相啊,在跟前這一逼,就動了一絲邪念。
這個女人當時就不見了,觀世音菩薩示現了,說:“你這道心還不行啊,還貪戀女色,所以你今生不能了道。”把他後悔得簡直是不想活了,都修到這個程度了,進屋他都不動心。他說:“我這不毀了嗎?”痛哭流涕啊!“我這恨不得死。”菩薩說:“你不能了道,但是可以升天。”你說,就升什麼天他也不高興啊,是不是?就差那一念之間。如果不貪,就堅持住,拒絕住,馬上就了道了。就差這點過不去關了,多可惜!
所以修道人最後吃虧就吃虧在這個色上。這個慾火燒身啊,一旦起了這個慾念心,就會把自己的身體、法身慧命燒掉的。不光是法身慧命,就是你的肉身它都會燒掉的。貪慾之人最後變成就像一個骷髏似的,精氣神都被奪走了,沒有正氣,最後人見人煩。親朋好友啊,人家都害怕,害怕他做出不淨的事情。
不能讓那個欲心生起,看經書也是一樣,看故事也一樣。不要亂看書,你覺得是佛經故事,那裡講到一些女人的事情,你可能把經里的意思忘了,光去看那個去了,那不行的。那畫面之類的都不能亂看的。說:“菩薩形象應不應該看?”有一些菩薩形象畫得太像女人像,你也得遠離。所以密宗那個像有時候有點好處,你看,他畫幾個鬼,那黑糊糊的,它能控制人。但我們主要還是多觀察佛的形象和這些護法神的形象,那也是可以觀的,看一看,這樣的話能控制我們的淫慾心。
主要還是在我們生理上和心理上多下功夫。生理就是飲食上注意別起貪心,平時睡覺別要求鋪得厚、蓋得多,別要求蓋得暖,別要求這個。因為過暖了以後就容易產生這個貪心,當然腎臟不好那屬於例外的,要把腎臟保養好,那倒可以,但是別要求這個好。
剛才我說鏡子不能照,就是平時脫襪子睡覺也不行。咱們中國人的習慣是要穿襪子,在印度都是光腳走道。實際上,不脫襪子有不脫襪子的好處。你看看腳啊,摸摸腳,就又生起了一種對皮膚的愛戀,這不好,所以咱們要求都是穿襪子睡覺。我從信佛不長時間就開始穿襪子睡覺,因為我覺得看腳也不行,所以這個腳也不能常暴露。但是大家可能是穿襪子的時間長,這腳有不透氣等等的感覺,你可以洗洗腳,涼一涼,完了再輕輕穿上點,別擠著就行。
修道人平時沒有睡眠的時間,所謂的睡覺只是休息一下,馬上就得精進。出家了還睡什麼眠?但是避免不了,打個瞌睡就完事了。一說修道馬上就從床上起來了,老處於戰備狀態,像部隊似的,那才行呢。這一生隨時都要和這些淫慾鬥爭,和貪嗔痴慢、財色名食睡鬥爭。你就得跟它玩命,就得玩命去。玩命時你還能說:“我光光腳,放逸放逸,去幹嗎……”那都不行的。
所以人要變得傻一點,不要貪戀這個腳。但是你們也注點意,鞋也得寬敞點,若不合適就換一換,別像我這么傻。我這個腳本來應該穿42號鞋,後來在五台山就買了一雙42號的膠鞋,準備從五台山往回走。穿上那鞋,現在回想起來就有點擠腳,但是它寫的是42號,原先說穿41號的就行,這放大一號,穿42號不就行了?光認識號不認識大小,就穿那個鞋從五台山往回走,腳也擠壞了,也疼了,最後疼得就拖著腳走,還走呢。
後來就是閉關了,閉關兩年還穿那個鞋呢,最後磨得精薄了。後來過了兩三年以後,有一天突然想起來:“這鞋是不是小啊?”就拿人家同樣鞋號的鞋一比,比人家的小一塊,和原先那個41號的鞋是一樣大,它號大鞋小。穿了兩年多都不知道,不知道這鞋是小的。不光這個鞋小,知道這個毛病了,發現連原先的棉鞋也是小的,打七那三年都穿這種鞋。那天恍然大悟,我說:我算明白了,原來號大鞋小,我是才知道。那腳腫得腳趾蓋都是黑的,鼓起那么高,那腳腫得根本就蹲不下,走都是拖著腳走的。也沒想到這個鞋小,就是人太愚蠢,也是果報。
所以寧願這鞋穿大點,別擠腳。但是晚上就要求大家不要脫襪子,可以把襪子放鬆,腳可以放鬆放鬆,可以洗洗腳,這倒可以,因為我們隨時隨地都要提起正念。穿襪子這就是隨著地方習慣,這個確實有它的好處。不像印度,他袒胸都表示尊重。我們一看到袒胸,像魯迅講的,就想到邪念上了,看到胳膊就想到別的地方去了,這個確實也是我們這一方人的弊病。所以我們要想盡一切辦法,要遠離這個欲望。凡是能引起欲望的東西,我們都要遠離。所以說“慾火燒身”,最能毀道的就是慾火燒身。
譯者簡介
攝摩騰(?年—公元73年)、竺法蘭(生卒年不詳),皆為中天竺(古印度)人,東漢明帝時受邀來到中國,在都城洛陽長期居住,翻譯佛經,同被尊為中國佛教鼻祖,皆卒葬洛陽。
攝摩騰,亦稱迦葉摩騰,能解大小乘經,以宣揚佛理為己任,經常四處游化。一次,他到天竺國的附庸小國講《金光明經》,正遇敵國入侵。攝摩騰捨生忘死,親自出面調解,終使雙方和好,他因此顯名。
東漢永平初的一天,漢明帝夜夢金人飛空而至,次日召集群臣詢問,知為西方之佛。於是,明帝派郎中蔡愔(yīn)、博士秦景等12人出使天竺國,去尋訪佛法。蔡愔等人在大月氏國(今阿富汗至中亞一帶)巧遇攝摩騰,就邀請他到中國。
永平十年(公元67年),他們一行以白馬馱經,來到洛陽。明帝隆重接待,先將其安置於鴻臚寺,後又專門在洛陽城西雍門外建白馬寺。此為中國國家設立僧寺之始。攝摩騰遂成為中國第一位沙門,白馬寺也成為中國佛教的釋源和祖庭。
攝摩騰為了弘揚佛法,首先開始翻譯佛經。他翻譯著名的《四十二章經》,成為中國第一部漢譯佛法。《高僧傳》將他排列首位。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攝摩騰圓寂於白馬寺,葬在寺內。墓前拱形券頂的石碑上刻有“聖旨”、“敕賜”、“漢啟道圓寂通摩騰大師墓”字樣。
竺法蘭本為天竺學者之師,自言能誦經論數萬章。他也是蔡愔一行在天竺國遇到的,受邀請後,卻被佛徒挽留,後也輾轉來到洛陽,與攝摩騰同住白馬寺。
竺法蘭博聞強記,在洛不久即學會說漢語,很快就投入譯經工作之中,先後譯出《十地段結經》、《佛本生經》、《法海藏經》、《佛本行經》等。後竺法蘭卒,葬於白馬寺西院,與攝摩騰墓東西相對,形制完全相同。其碑文為“漢開教總持竺法大師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