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相適應的管理辦法和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財政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財稅政策措施,提出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財力的建議。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監督各縣區預算的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級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制定全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市級各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管理市級政府非稅收入,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政府性基金;承擔住房公積金財政監督管理責任,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國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查處違法發行和銷售彩票行為,監督和控制彩票發行額度,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制定和實施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財政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調度撥付財政資金;負責擬訂和執行全市政府採購規章制度,監督管理全市政府採購工作;
(六)負責制定全市統一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市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市本級國有資產。
(七)負責國有資產綜合監管等職責,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貫徹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資金預算安排、審核、撥付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九)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外債務管理政策、制度和辦法;管理市級政府貸款業務;承擔外國政府、世界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以及相關的聯合融資貸款贈款項目的信用評估和資金管理及轉貸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會計法規和制度;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承擔財政績效管理評價職能,組織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績效考核和社會公開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的實施規範、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承擔全市財政業務專網、套用系統和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地方政府債餘額限額計畫。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財政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職能介紹: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機關各科(室)及所屬單位各項工作;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重要報告和檔案的起草;承擔財政信息、宣傳、新聞發布、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網路輿情監督管理、落實新聞網站總編輯制度和內容“三審”制度職責;負責文電、機要、信訪、安全保密、檔案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督查督辦重要工作和局黨組重要決定事項進展情況;承擔推進全市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職能介紹:承辦機關及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檔案管理、職稱評定、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牽頭負責市上安排的各類考核以及市直財政系統單位(科室)績效考評管理考核、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承辦局(委)相關黨務工作。
(三)綜合科
職能介紹: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牽頭擬訂國有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政策,管理市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管理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資金;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規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的具體工作;制定政府購買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預算科
職能介紹:擬訂全市預算管理制度、辦法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負責市對縣區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指導完善市以下的財政管理體制;編制年度市級及縣區預決算草案,辦理市對縣區年度決算、結算及全市決算匯審工作;負責市級部門預算審批、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負責市對縣區的轉移支付工作,指導縣區財政預算管理和改革工作;擬訂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指導縣(區)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五)稅政條法科
職能介紹:參與全市稅制改革方案、重大稅收政策調整的調查研究和制定;貫徹執行中央和省上出台的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定我市地方性規章和政策;管理和監督全市稅收減免、退庫和出口退稅事宜;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出台的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提出相關方面的建議;貫徹落實中央和省上出台的有關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的政策,負責指導、督促、協調深化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對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專項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加強管理的意見和建議;承辦市級財政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管理;組織協調財政行政執法事項;牽頭負責財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組織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參與制定收繳管理制度等職責。
(六)國庫科
職能介紹:負責財政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制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負責財政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及公務卡改革;調度撥付財政資金;統一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承擔政府會計管理及總會計核算工作;組織編審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負責財政國庫信息化建設;承擔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管理政府債券發行、兌付、核算相關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職能介紹:負責財務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參與擬訂財務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制定市級一般性支出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市級黨政、政法機關經費保障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財務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八)教科文科
職能介紹:負責財務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則,擬訂有關教科文事業財務管理制度;參與擬訂財務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財務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九)經濟建設科
職能介紹:負責財務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財務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擬訂有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地方債券等投資;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審核財務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農業農村科
職能介紹:負責財務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財務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擬訂全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有關制度和辦法,管理支農專項資金、財政扶貧資金和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財務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一)社會保障科
職能介紹:負責財務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財務分管單位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編制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對專項資金進行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財務分管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二)國際科
職能介紹:負責全市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業務;審批和管理市級外事經費、償債資金、還貸準備金等專項資金及非貿易外匯;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全市財政對外交流與合作以及與國外貸款項目有關的出國(境)學習培訓工作。
(十三)會計科
職能介紹:組織實施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管理全市會計從業資格;承擔中級會計師評審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體系建設。
(十四)金融債務科
職能介紹:研究地方投融資政策與財政政策協調配合,指導全市投融資工作;建立健全投融資項目及資金使用情況、融資債務風險評估、預警及應急處置機制,擬訂有關管理制度、辦法、措施並監督實施;跟蹤監管財政注入資本金、財政入股資金及政府設立或參與的各類資金(基金);制訂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財政政策;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制工作;指導、管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
(十五)國有資產管理科
職能介紹:承擔全市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職責,擬訂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資產評估管理有關工作。承擔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審批等工作。
局屬單位
(一)慶陽市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
職能介紹:負責全市財政收入、支出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市財政、稅務、財務、會計大檢查工作和專項檢查。研究制定有關財政監督的規章制度;查處違反財政違紀違法行為。
(二)慶陽市人民政府採購辦公室
職能介紹:負責政府採購制度管理及其有關行政法規的執行,擬定慶陽市政府採購規章制度和配套政策,制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法;市政府採購預算、信息、方式、契約、供應商、評審專家、集中機構的管理;政府採購的投訴受理;政府採購監督檢查;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定編和配置管理工作;辦理其他政府採購業務。
(三)市財政預算編制審核中心
職能介紹: 負責市級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制訂部門預算相關規章制度;蒐集建立財政供養人員和部門預算單位基礎資料信息庫;牽頭測算和制訂分類分檔的部門預算定額標準;參與考察、論證項目預算,建立部門預算項目庫;整理、匯總、形成完善的部門預算,並監督執行;細化預算編制,為政府決算和編制滾動預算提供依據。
(四)慶陽市財政信息中心
職能介紹:負責全市金財工程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財政系統綜合信息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全市財政系統信息化科技開發項目的立項、審批、測評和鑑定工作;負責全市財政系統財務資料庫管理等計算機套用軟體的調研、推廣、套用、維護和技術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財政系統及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網路設備的選配、管理、維護、技術服務的指導協調工作;參與財政經濟形勢分析、相關課題研究等工作。
(五)慶陽市財源建設暨綜合治稅辦公室
職能介紹: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市綜合治稅領導小組關於財源建設和綜合治稅的決定;承辦市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日常業務;承擔綜合治稅信息平台相關模組信息的審核和發布工作;研究分析綜合治稅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法;定期比對分析涉稅信息並向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提供;協調指導市直各部門、各縣(區)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承辦全市社會綜合治稅相關考核業務。
(六)慶陽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職能介紹:依法籌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受理、審核墊付申請,依法墊付並追償墊付款;承擔救助基金的其他管理職責;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慶陽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中心
職能介紹:組織開展PPP政策法規研究和宣傳、業務培訓;收集整理PPP相關的理論與案例分析,研究PPP項目實踐中政府採購、預算管理、投融資機制、風險控制等問題;制定PPP規章制度、操作指引、契約指南、項目流程等;承擔PPP項目庫建設和實施監管、項目評估等。
人員編制
慶陽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2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總會計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22名。
保留機關工勤事業編制8名。
核定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1名,紀檢組長職數1名(使用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此編制與職數單列統計。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許建宇:主持市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預算科(預算編審中心、綜合治稅辦)、國庫科、市財政綜合事務中心。
黨組成員董建農:分管市直財政系統黨建、局機關工青婦和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分管市財監辦、局機關工青婦組織。
黨組成員、副局長代永宏:分管經濟建設、政府性基金、金融債務、社會保障及投融資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綜合科、經濟建設科、社保科、金融債務科、國際科、PPP管理中心、市投融資管理中心(市經濟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崇峰:分管農業、稅政、資產管理、投資評審及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農業農村科、稅政條法科、國有資產管理科、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市國庫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負責審計檢查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海鴻:分管機關、人事教育、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會計管理、財政信息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會計科、信息中心、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調研員楊彬協助代永宏工作。
副調研員付興奎協助副局長李崇峰、總會計師張海鴻工作,代管政府採購工作。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慶陽市財政局獲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