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水務局,是慶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三、負責編制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擬定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檢測河流、湖泊、水庫的水量、水質,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設;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主要河道、湖泊、水庫、渠道及岸線、行洪、蓄洪、工程保護區內灘涂地的治理和開發;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區、部門間水事糾紛;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組織、協調市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開展抗旱防汛工作;對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實施抗旱防汛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承擔全市水利突出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負責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巴家咀水庫庫區水文水資源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水情預報和全市水資源信息公報。
七、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土木工程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金屬結構及混凝土構件製造單位、監理單位的資質審查、申報工作;監督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小型水利工程規程、規範的落實。
八、承擔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區、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程基本建設,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造價管理工作。
九、指導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監督全市水土保持規劃的實施;指導全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負責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督和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一、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系統的對外經濟聯絡、技術經濟合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