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據市政府辦《關於印發慶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慶政辦發〔2014〕154號)檔案規定,慶陽市工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中、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查處違紀違規行為,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信用管理,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三)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組織開展消費維權有關工作,受理有關投訴舉報並依法查處,維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監督管理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六)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和商標、廣告監管工作;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契約欺詐、虛假違法廣告、商標侵權、商標違法等行為。
(七)管理和指導所屬協會的工作。指導縣(區)、鄉鎮(街道)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八)承擔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職責。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各科室及所屬單位工作;起草綜合性政務材料和重要檔案材料;承辦黨務、政務、機要、檔案、會務、保密、提案議案辦理、計畫生育、工青婦等工作;承擔本單位財物資產、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全系統信息化建設項目申報和實施、規劃計畫編制、數據信息系統安全保障等工作。
(二)法規監督與執法稽查科
監督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備案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開展執法稽查、法規宣傳和執法培訓;承辦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
(三)註冊登記科(行政審批科)
貫徹落實放寬非公有制經濟投資領域和準入條件的政策規定,承擔註冊登記制度改革有關工作;承擔規定範圍內的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註冊登記;監督指導縣(區)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註冊登記工作,查處違反註冊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承辦註冊登記統計年報、信息庫建設維護、信息統計分析和依法公開、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各類信息數據的開發和利用,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依法依規辦理有關行政審批、備案事項,承擔各類事項進駐市政府政務服務大廳後的受理、審核、審批等工作。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
負責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消費維權有關工作,維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12315網路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消費者協會的工作。
(五)市場規範管理科(契約監督管理科)
擬訂規範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市場專項治理行動,整治市場經營秩序;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其有關服務行為和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活動、拍賣活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依法開展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監督管理(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六)企業監督管理科
監督管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承擔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資料庫建設,利用經濟戶口數據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根據信用狀況對市場主體實行動態監管;承擔個體私營經濟綜合治理工作;鼓勵、支持、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
(七)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負責商標監督管理,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承擔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推薦、初審、認定、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商標代理組織、商標評估機構、商標協會的工作;負責廣告活動監督管理,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協會的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
承辦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考核獎懲等工作;研究擬訂全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執法裝備的申報、配備和使用監管工作。
(九)計畫財務科
編制基層建設項目規劃計畫並負責申報爭取;承擔專項建設維修資金和專項補助經費的申報、分配和使用監管工作。
(十)經濟檢查科(慶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分局)
組織開展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禁止傳銷等執法工作;查處假冒偽劣、商業賄賂、違法直銷、傳銷、契約欺詐、虛假違法廣告、商標侵權、商標違法等各類市場經營違法行為;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禁毒、反走私、反假幣和“掃黃打非”等工作;協調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典型案件和跨區域案件;匯總分析、統計上報執法辦案數據信息。
(十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科
2014年10月,市政府辦《關於印發慶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慶政辦發〔2014〕154號)核定,市非公有制企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內設組織指導科、宣傳教育科;2017年3月,市編委《關於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工委辦事機構設定的通知》(慶市編髮〔2017〕16號),撤銷市非公有制企業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內設的組織指導科、宣傳教育科,增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科,承擔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指導職責。
(十二)市消費者協會
2017年12月,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慶陽市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實施方案》(慶辦發〔2016〕52號)要求,市工商局與市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商標廣告協會完成脫鉤換屆工作。市消費者協會不脫鉤,仍為市工商局掛靠社會組織,承擔: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諮詢服務;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等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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