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元縣國土資源局
- 地區:浙江省麗水市慶元縣
- 性質:行政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辦事項目,內設機構,辦公室,法規監察科(國土監察大隊),土地規劃耕地保護科,地籍地產管理科,礦管科,領導班子,直屬單位,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和地質環境管理的檔案,並組織實施;依照規定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縣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實施縣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組織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三)監督檢查全縣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四)制訂並實施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監督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五)管理全縣土地資源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和指導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
(六)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入股、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管理和監督土地資產、土地市場;組織實施國有土地資產的清查、核定和處置工作;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確認土地使用權價格;承擔各類用地的農地轉用、征(使)用的審查、報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礦業權市場;制定全縣採礦權市場的運行規則和管理辦法,組織實施並指導採礦權的行政授予、招投標和拍賣,審批採礦權轉讓申請;收取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指導和監督全縣礦業權市場的有序進行。
(九)承擔礦產管理資源儲量管理工作,負責地質資料匯交工作;對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檢、年報和礦產督察工作;依法徵收和使用礦產資源補償費;監督、驗收礦山動態環境治理項目。
(十)組織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防治;負責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監理、施工單位資質審查認證的管理,認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收取和管理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治理備用金;指導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勘查和評價,監測、監督地下水的開採與污染情況;保護地質遺蹟,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古生物化石產地、標準地質剖面等地質遺蹟保護區。
(十一)組織開展土地、礦產資源的科技工作和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領導下屬事業單位和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工作,對國土資源相關中介機構和其它機構實行行業管理。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事項目
採礦許可證變更登記
採礦許可證延續
土地使用權遺失補辦
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建設用地改變土地用途
具體建設用地審批
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註銷土地登記
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採礦權審批
國有集體原拆原建
臨時用地報批劃
撥用地補辦出讓手續
具體建設項目預審
集體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局重要會議及重要事項督查工作,負責文秘、保密、檔案、保衛以及局機關的行政事務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對國土資源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的引進、開發、利用和推廣;制訂並實施國土資源宣傳工作計畫。編制並落實年度預算指標,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制訂國土資源有關規費徵收、使用和管理;做好縣土地、礦產資源規費的徵收;承擔縣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及其他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國土資源局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財務監督管理;對全縣國土資源規費、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進行監督;負責全局勞動工資管理和統計工作。
法規監察科(國土監察大隊)
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政策調研,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協調工作;負責有關國土資源的法律諮詢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應訴事宜。監督檢查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制訂國土資源執法監督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負責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實施對土地及礦產資源、地質環境規劃、農地轉用、土地徵用、土地和礦產資源資產處置、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承擔國土資源信訪工作。
土地規劃耕地保護科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開發規劃、土地整理規劃、土地復墾規劃等專項規劃;參與縣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核;承擔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和農地轉用規劃審核;制訂並組織實施耕地特殊保護、耕地開墾、農地保護、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復墾等有關政策性規定;指導農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組織農地轉用報批,承擔補充耕地方案、土地征(使)用方案的審核和管理工作;承辦與轉用或徵用同時上報的土地供應方案的審查報批工作;實施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承擔全縣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
地籍地產管理科
組織實施全縣地籍管理規定、地籍管理技術規範和權屬管理辦法,承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終止等的權屬管理;組織全縣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統計;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作價入股、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購儲備管理辦法;承擔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承擔土地評估價格的初審;承擔土地等級評定的審核工作;實施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和土地資產、土地市場監督管理;承擔企業轉制的土地資產的管理及處置工作。
礦管科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及其它專項規劃。依法負責管理全縣礦產資源儲量登記,採礦權審批登記發證,地質環境監測,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地質遺蹟保護,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工作。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培育礦業權市場,組織全縣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工作,依法調處採礦爭議、糾紛和違法案件。
領導班子
項邦寶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對全局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分管辦公室工作,聯繫屏都國土資源所。
吳善平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行政審批、土地利用、土地儲備、新農村建設、危舊房改造、應急事件處理、文明創建、綜治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區域網路管理、信息宣傳。聯繫松源國土資源所。
李靈菲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土地徵收、耕地保護、土地規劃、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監測、地質災害防治、計畫生育、群團組織等工作。聯繫黃田國土資源所。
藍承勇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人事、計畫財務、紀檢監察、作風建設、機關效能建設、法規監察、國土資源執法和信訪維穩、組織建設、幹部學習培訓等方面工作。聯繫屏都國土資源所。
張志偉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地籍管理、建設用地復墾、土地開發整理、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信息化建設、基建工程、老幹部、結對幫扶、安全生產、聯繫企業等工作。聯繫荷地國土資源所。
吳善平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行政審批、土地利用、土地儲備、新農村建設、危舊房改造、應急事件處理、文明創建、綜治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區域網路管理、信息宣傳。聯繫松源國土資源所。
李靈菲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土地徵收、耕地保護、土地規劃、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監測、地質災害防治、計畫生育、群團組織等工作。聯繫黃田國土資源所。
藍承勇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人事、計畫財務、紀檢監察、作風建設、機關效能建設、法規監察、國土資源執法和信訪維穩、組織建設、幹部學習培訓等方面工作。聯繫屏都國土資源所。
張志偉 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地籍管理、建設用地復墾、土地開發整理、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信息化建設、基建工程、老幹部、結對幫扶、安全生產、聯繫企業等工作。聯繫荷地國土資源所。
直屬單位
土地整理中心
單位地址
雲鶴路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