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牽頭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四)負責和指導教育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五)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工作以及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配合市委統戰部做好學校統戰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群團工作。
(六)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
(七)統籌管理本級預算內教育經費及其他財政性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使用管理辦法。指導全市教育部門財務管理工作並監督使用情況。負責市本級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國有資產管理。
(八)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的綜合管理,負責組織落實教育系統國家、省、寧波市人才計畫(工程)。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師德師風建設。組織落實教師資格制度。組織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含校長、園長)的培訓。參與擬訂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人事制度政策。組織指導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職務聘任工作。
(九)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終身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工作。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基礎教育等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統一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管理廣播電視大學自學考試等工作。協調在慈高校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
(十)指導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國內國際交流合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協助做好漢語言國際推廣。
(十一)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協調監督和檢查全市語言文字的規範套用工作。指導局主管的社會團體、教育基金會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學校黨建工作和市委關於建設“清廉慈谿”的總體要求,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市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深入推進全市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推進教育數據資源共享,進一步推進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堅持以民眾視角設計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提升教育服務質量和便利化水平。強化教育督導職責,強化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不斷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貫徹執行到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行政審批科牌子)。綜合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負責重要會務工作及重要事項的組織、上級及領導批示件的督查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接待、文書檔案、保密、保衛、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宣傳、信息發布、網路輿情監控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起草教育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綜合性檔案;負責和指導全市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牽頭承辦局機關教育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牽頭做好行政審批工作;牽頭“最多跑一次”工作;負責機關教育信息化工作。
(二)組織科。負責教育系統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工作;牽頭負責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牽頭協調教育系統人才工作;牽頭負責教育系統的巡察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市中國小校(園)長和後備幹部的培養和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教育系統老幹部工作;指導學校統戰工作;承擔局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三)人事科。規劃、指導全市中國小和幼稚園教師隊伍建設;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按許可權負責全市教師資格的管理;管理、指導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規劃、管理、指導全市中國小和幼稚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單位)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保險福利、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指導中國小(單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師德師風建設;負責本系統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四)計財科。負責編制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牽頭制定市屬學校年度招生計畫;管理、指導學校布局調整、校園規劃、校舍建設和教育資產等工作;管理、指導中國小校舍安全改造工作;參與制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教育收費政策措施;編制直屬學校(單位)經費預決算;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的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學校的後勤管理和改革;負責教育協作、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負責裝備經費的安排和監管;指導、協調省標準化學校的創建工作;負責學校工程建設監管和學校消防設施的配置和維護工作;負責市屬學校、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掛學前教育科牌子)。綜合管理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指導普通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協同編制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協同編制市屬、直屬幼稚園,義務教育學校編制招生計畫;協同編制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畫;負責、指導全市普通中國小、幼稚園招生及學籍管理工作;督促普通中國小、特殊教育學校、學前教育執行教學計畫情況並指導教學改革;指導普通中國小科普、信息技術教育、電化教育、圖書閱覽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德育工作、青少年科普、勞技教育、國防教育、民族教育及社會實踐活動;組織指導和檢查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體育、藝術教育和衛生保健工作;協調落實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的業務指導工作;指導建立學校教育、親職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育人體系;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職成教科(掛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牌子)。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牽頭制定中等職業教育和終身教育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協同做好職業學校招生計畫的編制、招生工作;負責做好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統籌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定;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創業就業、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等工作;指導職工教育、農民教育、社區教育等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協調社會力量舉辦的繼續教育、社會文化教育的業務與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機構的有關工作。
(七)安全管理科。牽頭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應對教育系統內部突發事件的處置;指導學校開展安全教育、應急演練和培訓工作;配合公安消防、交警部門做好學校消防、校車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等級平安校園的創建及安全考核工作。
(八)校地合作辦(掛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辦公室牌子)。協助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做好高校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招商引資、招院引校、招才引智等工作;參與、協調在慈高校的事業發展規劃、項目審核報批、招生計畫編制工作;協助在慈高校人才培養、產學研合作、科技服務、實習實訓、創業就業工作;指導、管理中國小校國際教育交流合作;負責教育系統重大外事接待、承辦對外開放活動。
(九)督導科。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制定教育督導計畫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有關部門、鎮(街道)和學校貫徹落實教育法律、規章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牽頭負責對各鎮(街道)人民政府年度教育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方向、辦學質量和效益進行評估和指導;指導、協調全國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縣(市)、省教育現代化縣(市)、等級學校(幼稚園)等創建工作;牽頭上級教育部門對我市教育的綜合考核督導工作。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
行政編制2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2名。
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和領導配備等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現任領導
局長:王建成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