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超市最初是起源於美國,主要業務是接受、處理和銷售市民捐贈的舊物,並且用銷售這些物資得到的善款為殘疾人、失業者等興辦各種類型的福利工廠、職業培訓機構和就業安置場所。中國在上海、廣州、瀋陽、溫州、蘇州等地都陸續開辦了慈善超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慈善超市
- 外文名:Charity supermarket
- 起源地:美國
- 起源時間:19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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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慈善超市最初是起源於美國。1902年,美國慈善機構藉助超市這樣一種運作方式,建立了一種新型的慈善運作實體——美國好意慈善事業組織(Goodwill Industries),它是非營利機構開辦的一種免稅“公司” ,總部設在洛杉磯,分支機構遍布全國各地,並在世界37個國家中有會員。
慈善超市的主要業務是接收、處理、銷售市民們捐贈的舊物,用銷售這些物資得到的善款為殘疾人、失業者、新移民等興辦各種類型的福利工廠、職業培訓機構和就業安置場所。一般採用“前店後廠”模式,即前面是“慈善商店”,後面是捐贈物品的維修處理車間、工廠。
2003年,好意慈善事業組織憑藉其近2000家商店創造的22.1億美元的銷售收入,一躍進入美國15家頂級折扣零售商行列。
在中國
概念
在《浙江省慈善超市建設管理辦法(試行)辦》中,對“慈善超市”定義為:包括奉獻超市、愛心家園、真情超市等,是指以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點)為依託,以解決社會困難民眾臨時生活困難為目的,以有針對性地募集和發放為主要形式的經常性社會捐助或社會救助機構,是社會捐助和慈善事業結合的重要載體,是新型社會救助體系落實在基層的重要平台。
慈善超市救助的對象,包括社會困難民眾,包括城鄉低保戶、高於低保標準的邊緣戶和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的其他居民。
發展
2003年,上海市民政局委託上海慈善基金會在全市籌建100個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點, 2004年2月,長壽路街道借鑑國外實物幫困的經驗和現代商業超市的運作模式,結合社區扶貧幫困工作,把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點延伸為“慈善超市”,將單一的接收功能擴大為接受捐贈、屬地救助和義賣變現等多種功能,在全社會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2004年7月國家民政部總結上海等地慈善超市的經驗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在全國大中城市推廣建立慈善超市,通過這一社會捐助新模式,加強對城市困難民眾的經常性生活救助,於是各地慈善超市蓬勃發展起來。
中國的“慈善超市”尚處在起步階段,經營管理還不完善,許多慈善超市的功能還局限於後門接收捐贈,前門對外發放,對小範圍特困民眾有所幫助,但受益面不大。
做法
(以上海長壽社區慈善超市為例)
1、政府推動是慈善超市發展的強勁動力
社區慈善超市是政府社會救助制度的一種補充形式,其優勢在於能最廣泛地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慈善捐助,又能以最直接的方式為城市困難家庭排憂解難。三年多來,長壽路街道領導把“慈善超市”列入街道的重要議事日程,積極發揮政府的指導、扶持和監督三大作用。街道成立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領導小組,充分運用政府的公信力,組織、整合、協調社區各方資源,不斷推動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的開展和社區慈善超市的發展壯大。街道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向慈善超市提供300平米營業場所,承擔其改擴建、裝修的全部費用,承擔慈善超市日常辦公經費、公用事業費和人員工資等費用,實行收支兩條線,使募捐的物資和資金全部用於扶貧幫困。街道定期對慈善超市的運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掌握捐贈、救助情況。
過去街道大規模的捐贈活動每年只組織一兩次,現在有了這個愛心平台,社區單位隨時可以把積壓、滯銷的商品捐贈給慈善超市;居民隨時可以把家中閒置不用的衣被、家電等物品捐贈到慈善超市,既騰出了倉庫和家裡的空間,又奉獻了愛心。而困難民眾隨時可以從慈善超市得到救助,使得慈善捐贈和扶貧幫困工作經常化、規範化、市場化運作。
2、民間運作是慈善超市實行長效管理的有效途徑
街道與民間組織簽訂了協定,實行契約式管理。慈善超市由民間組織管理,既轉移了政府職能,又培育了民間組織。使扶貧幫困工作由政府一家的事,變成全社會大家的事,由逢年過節才“送溫暖、獻愛心”,變成“平時恆溫,節日添暖,四季如春,365天溫情常在”。不僅滿足了社區困難民眾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同時也滿足社會熱心人回報社會、奉獻愛心的良好心愿,為推動慈善公益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平台和渠道。
(1)成立“慈善超市”管理委員會
慈善超市成立了管理委員會,其主要職責:負責“慈善超市”日常捐贈和救助的管理工作;根據各居民區上報的救助人數及時審批“愛心救助卡”和“領用券”發放方案;制定和修改慈善超市管理制度和救助實施細則等。明確救助範圍、救助對象和救助內容,開展日常救助、專項救助和節日救助。
(2)設立五個專業小組
慈善超市設立了五個專業小組:物資接收小組、財務管理小組、價格評估小組、網路宣傳小組和監督檢查小組,各小組各司其責,確保了慈善超市的正常運作。專業小組的成員大多數是義工,如:物價評估員為了準確掌握市場價,常常利用休息時間逛商場,摸行情,抄價格,使“慈善超市”的商品價格科學合理,既便利了困難民眾購買消費,又不至於因標價過低而讓投機的人有機可乘。
(3)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慈善超市建立了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了工作人員職責,明確了工作流程,落實了日清月結報表制度。每天做到“五個清”即:接收捐贈情況清;救助發放情況清;義賣變現情況清;義工服務情況清;典型事例情況清。堅持定期檢查匯報制度,及時審核慈善超市的財務狀況和捐贈物資的接收、發放情況。
3、社會參與是慈善超市持續發展的不竭源泉慈善超市廣泛動員社區單位和市民共同參與慈善事業,不斷拓展捐贈源頭,充分體現慈善事業的社會性。
(1)組織大型慈善捐贈活動
慈善超市結合節日和社區重大活動,及時發動社區單位捐款捐物或開展定向的助學、助醫、助困等結對幫困活動,同時充分利用電子螢幕、滾動版面、報紙、網站等形式宣傳捐贈單位的慈善義舉。如:06年1月22日,在長壽綠地舉行的“萬人捐、幫萬家,讓特困家庭過好年”大型慈善捐贈活動中,上海玉佛禪寺、復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新湖房產開發公司等10多家單位捐贈了101.2萬元。
(2)建立經常性社會捐贈接收點
為了方便單位和居民就近捐贈,慈善超市在30個居民區和10個商務樓宇建立了經常性社會捐贈接收點,制定了經常性社會捐贈接收點管理辦法和聯席會議制度。各居委會和物業公司組織義工接受單位和居民的捐贈,然後集中送往慈善超市,將街道一個捐贈接受點延伸、擴大為40個接受點,在全社區形成一個捐贈接收網路。
(3)設立長期捐贈專櫃
社區單位在慈善超市設立長期捐贈專櫃,為慈善超市提供了一批穩定的慈善供貨商,使捐贈物資源源不斷地進入慈善超市。三年來,先後有20多家單位與慈善超市簽約,定期為慈善超市提供善款和物資,慈善超市根據對方意願,在超市適當位置提供捐贈專櫃,並在專柜上方安插統一製作的捐贈單位顯示牌給與“冠名”。這樣,超市在接受捐贈的同時,也為捐贈單位做了宣傳廣告,擴大了企業的知名度。如:“家樂福武寧店捐贈專櫃”,該店中層以上幹部每人每月把百分之一的工資捐贈給慈善超市,共13200元,每天將家樂福超市里外包裝破損的日用品捐贈給慈善超市共 6000多件。
困境
中國慈善超市目前至少面臨以下困境:
困境之一:沒有身份
在很多地方,慈善超市由當地的慈善總會“掛牌”後即開始運營,法人資格問題都被擱置起來。因此,我國絕大多數的慈善超市沒有經過正式註冊:它是非營利性工商企業;也不屬於社會團體或基金會;甚至連民辦非企業單位也不是。
沒有身份帶來的第一個麻煩是慈善超市的經營一旦出現問題,如食品安全、資金使用等,找不到承擔責任的法律主體。其次是稅收問題。沒有法人資格便無法正常繳稅,同時,它也無法向捐助者開具免稅發票,享受不了退稅優惠,這顯然限制了社會各界捐贈的積極性。目前,慈善超市接受小額捐贈一般僅提供收據,大額捐贈則以當地慈善總會的名義開具發票,以為權宜之計。
慈善超市身份地位的缺失,也帶來了其功能定位模糊不清。目前,關於慈善超市的功能定位,我們在官方檔案中找不到具體描述,各個地方也處於摸著石頭過河的狀態。普遍而言,各地慈善超市的功能僅限於作為一種接收和發放物品的平台,它在物品置換、社會參與、調動社會捐贈意識、構建慈善文化方面的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
慈善超市裡的衣物成了“雞肋”
困境之二:缺乏造血機制
國內的慈善超市大致可分為財政供養型、財政支持型和社會捐助型三種。財政補給是各慈善超市運作經費的主要來源,能夠從社會獲得穩定、有效捐助的慈善超市少之又少。
一個突出的矛盾在於,慈善超市從居民募集的物資大多數都是衣被,而衣被之外的物品又往往殘破不堪,許多慈善超市都曾收到過舊電腦,維修費用比電腦本身價格還高……這就造成了慈善超市櫃架上物品的單一。更有甚者,衣被之多,導致倉庫都已不夠用,當居民再捐獻衣被的時候,只能委婉拒絕。
獲取捐獻品種的稀少導致了惡性循環,僅有的幾家具有變現功能的慈善超市,其變現收入往往連超市工作人員的薪酬和水電都不足以支付。
既募不到物資又缺少財政支持的慈善超市,其往往淪為一個“花瓶”,只有在領導來視察的時候才能運營。
困境之三:管理混亂
慈善超市的高額運營成本和鬆散的管理機制,往往成為其難以為繼的重要原因。而在國內的慈善超市,你能夠看到的是各個不一樣的名字和LOGO:有叫“愛心超市”的,也有名曰“惠民超市”和“扶貧超市”的;各個不一樣的主辦和主管單位:有民政局主辦的、總工會主辦的、慈善總會主辦的……主辦主管單位既不一樣,規章制度也就無法統一,資源的整合也就更難以實現;許多慈善超市的牆上有一張醒目的大紅榜,上面寫著各個單位的捐款數目,但是你想知道你捐的那筆錢花到哪兒去了,抱歉,查不到。
“公告欄”讓慈善超市管理透明化
困境之四:成本過高
慈善超市不乏鬧市中的黃金地段的黃金門面,其中很多有著寬闊的室內面積,許多超市還有著花數百萬購置的消毒、清洗設備,同時許多慈善超市有著充裕的工作人員,部分慈善超市甚至還有自己的車輛運輸系統……這些,都表示著慈善超市的可靠,但是,這同時也意味著更多的成本。特別是當這些龐大的投資和匱乏的造血系統、相對狹窄的受益面結合在一起的時候,當一個門可羅雀的慈善超市占有如此多的資源,是否是一種官僚和浪費?
慈善超市屬於非營利機構(NPO),這指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能從它身上謀利,但這並不是說它可以不計成本、效益。
慈善超市若想可持續發展,必然要合理控制成本(縮小分母);二是不斷提高幫困物資發放量,擴大受益面(擴大分子)。然而,在現有的物資發放水平下,慈善超市的運營成本還顯得十分高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