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之城”由廣州市民政局、廣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率先提出,並於2017年1月27日,頒布《深化“羊城慈善為民”行動創建全國“慈善之城”2017-2020年行動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慈善之城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和國家、省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精神,按照市委第十一次黨代會關於“促進現代慈善事業發展”和市政府關於深化“羊城慈善為民”行動,創建全國“慈善之城”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動慈善事業發展,制定《深化“羊城慈善為民”行動、創建全國“慈善之城”2017-2020年行動方案》(簡稱方案)如下:
一、創建全國“慈善之城”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一)基礎紮實潛力巨大。近年來,我市先後頒布實施《廣州市募捐條例》《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等法規政策及配套制度,法治慈善制度體系基本健全。成功打造慈善項目推介和“羊城慈善為民”慈善活動平台,逐年加大政府購買社工服務,創新開展社會組織公益創投,率先開展慈善款物募用分離工作,“政府搭台、慈善組織運作、社會參與、人人共享”的慈善事業發展機制基本健全。成立廣州市慈善組織社會監督委員會和廣州市公益慈善聯合會,規範慈善組織第三方審計,定期發布慈善募捐透明度,廣州市慈善會慈善信息平台入選民政部首批13家全國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募捐信息平台之一,透明慈善、公開慈善基本形成,在全國影響力日益加大。2016年底,中國慈善聯合會發布的第四屆“中國城市公益慈善指數”中,廣州位列第四,比上一屆排名第六上升了兩位,在全省排名升至第一,已具備創建全國“慈善之城”的基礎條件。
(二)公眾期盼參與廣泛。廣州人民素有濟世為懷、積德行善的優良傳統,慈善文化根基深厚。伴隨著社會與慈善事業的發展,市民現代慈善意識不斷增強,參與慈善活動熱情日益提高。2016年市委、市政府決定開展“羊城慈善為民”行動系列後,以“慈善+”為理念,系列慈善活動掀起全民慈善熱潮,機關、企業、學校、社區、家庭、個人紛紛主動自覺參與慈善事業,“慈善共享、人人參與”理念深入人心。國內外媒體紛紛報導我市慈善事業,媒體關注度空前。慈善事業已成為廣州的一種風氣、一種態度和一種號召,公眾日益期盼更廣泛、更多元、更直接、更有效的慈善活動。
(三)時代發展形勢驅動。慈善是城市發展的潮流和趨勢,是國家新型城市化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慈善事業有利於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正式實施,全國慈善事業發展正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在全新的“善時代”,各地政府積極探索,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落地提供保障,激發慈善事業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潛力。特別是當前,扶貧工作進入衝刺攻堅的決勝階段,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任務更重、要求更高、難度更大。廣州慈善事業作為精準扶貧的重要力量,應該主動適應形勢需要,為全市、全省乃至全國扶貧攻堅作出新的貢獻。為此,市政府作出了深化“羊城慈善為民”行動,創建全國“慈善之城”的部署,這對廣泛、有效地動員和凝聚社會各方面力量,擦亮廣州慈善品牌,打造城市慈善文化,推動新時期廣州慈善上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廣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目標,按照市委第十一次黨代會關於“促進現代慈善事業發展”的要求和市政府深化“羊城慈善為民”行動,創建全國“慈善之城”的部署,以“慈善為民”為核心理念,以民生需求為導向,以社會扶貧為重點,深化“羊城慈善為民”行動,先試先行,將創建全國“慈善之城”工作納入廣州城市整體發展戰略,激發全社會參與慈善的熱情,發揮慈善事業在經濟社會轉型中的重要作用,使其成為提升國家重要中心城市地位和影響力的重要力量,通過全體市民的努力,推動形成規範管理、公開透明、人人參與、惠及大眾的廣州慈善新格局。
三、基本原則
(一)創新驅動。積極發揮先行先試精神,不斷探索慈善體制機制改革,打通善道、弘揚善舉,創新慈善平台,廣開慈善渠道,最佳化慈善事業發展環境。
(二)專業運作。充分發揮慈善組織的主體地位和專業水平,堅持市場在慈善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賦予民間慈善組織更大的活動空間和自由,推動慈善事業專業化發展。
(三)社會參與。在政府指導、政策引導下深入調整政府與慈善組織的關係,搭建政府、慈善組織、企業和企業家之間的合作平台,激發民間慈善活力,始終將民眾參與、民眾獲得作為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追求,在全社會範圍內形成“立善心、用善能、聚善財、行善治”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全民共享。構建政府推動、各方參與、資源共享、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的慈善生態圈。立足民眾實際需求,切實幫助城鄉困難民眾及邊緣人群,聯動各類慈善資源,最佳化慈善回饋機制,倡導善心人結善緣享善果,激發城市慈善活力,逐步探索出一條全民參與、全民共享的慈善發展道路。
四、主要指標
對標國內外先進城市,瞄準國際一流水平,集聚優秀慈善資源要素,設立“標誌性、特色性、關鍵性、基礎性”四個方面的主要指標,把廣州建設成為引領國內、在國際上具有一定影響力的“慈善之城”。
(一)一個標誌性指標。
建設一個集體驗、籌款、展示、孵化、傳播、服務於一體的現代化、信息化慈善地標,並將其打造成為國內一流、國際領先的國際慈善樞紐。
(二)兩個特色性指標。
1.在城市重點公共廣場、公園、旅遊觀光景點等,打造不少於200個公眾參與度高的慈善廣場。
2.打造10個知名度較高的品牌慈善組織及50個品牌慈善項目。
(三)三個關鍵性指標。
1.年度捐贈總額占全市GDP總額不低於0.08%。
2.捐贈年增長率不低於5%。
3.註冊義工(志願者)占城鎮常住人口比例達15%以上。
(四)四個基礎性指標。
1.社會組織,每萬人擁有數不少於8.5個。
2.從業人員,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占經濟活動人口比重不少於2.5%。
3.慈善活動,建成廣州市慈善項目庫和網際網路募捐信息平台,慈善活動數年均增長率達10%。
4.慈善透明度,慈善信息公開達標率100%。
五、主要任務
(一)健全多元發展人人可盡力的慈善捐贈機制。全面鞏固和提升廣州市慈善會信息平台作為全國首批慈善組織網際網路公開募捐平台的功能和地位,進一步擴大全國影響力,不斷開拓“微公益”、月捐、網路眾籌、運動眾籌、手機捐贈等新型募捐方式,讓其成為社會公眾網際網路捐贈的主渠道。推進慈善供給側改革,從捐贈領域加強優質供給和有效供給,不斷激發捐贈人參與慈善捐贈的熱情,實現慈善資源更有效配置。進一步暢通慈善渠道,鼓勵慈善組織開展義拍、義賣、義展、慈善晚宴、企業和個人冠名基金、捐贈者參與項目實施,推動慈善捐贈由捐錢捐物向捐技術、股權、有價證券、產權、服務等領域拓展,鼓勵設立慈善信託。鼓勵社會公眾參與形式多樣的志願服務,捐贈服務時間或技能。全面激活全市社會捐助站點,增強慈善超市的自我發展能力和社會服務功能,打造社區市民就近開展形式多樣的“一日捐”等便民捐贈活動,實現社會捐贈機制常態化、多元化、人人可及,全民參與。
(二)完善全面覆蓋人人可獲得的慈善救助機制。全面建成慈善組織數據資源與政府社會救助系統、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對接功能,開通急難求助信息平台,按照求助類型和慈善項目類型,將求助人和慈善資源自動轉介,並將慈善救助流程信息化、動態化、實現全程可追蹤。大力推動區、街(鎮)、社區(村)慈善事業發展,發展壯大區級慈善組織,成立和發展一批社區基金會(社區慈善基金),激活社區資源,靈活、及時、長期滿足社區需求,實現精準幫扶,切實增強公眾特別是困難民眾的慈善獲得感,充分發揮慈善力量在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體系中的重要作用,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緩解民眾自身未能解決而政府救助和福利政策又未能覆蓋的困難。
(三)形成內涵豐富人人可參與的慈善文化氛圍。大力打造一批具有廣州特色、惠及社會大眾、展示廣州形象,在國內知名的廣府慈善文化品牌。唱響“廣州慈善之歌”,推廣使用“廣州慈善”標識、吉祥物,使之成為廣州市民家喻戶曉的慈善標識。深入挖掘廣州慈善的歷史文化,每年出版一本城市慈善藍皮書、每季編輯一期廣州慈善刊物,廣泛傳播廣州慈善形象。在全市中國小開展“三一”工程:讀一本慈善讀本、上一堂慈善文化課、做一件慈善事情,讓更多學生接觸慈善、認知慈善、參與慈善。全面推進慈善標誌建設,創建慈善廣場、慈善社區、慈善街道、慈善鄉村、慈善學校、慈善公園等,形成各具特色、內涵豐富、公眾可參與的便利慈善平台。
(四)建立領域廣泛人人盡其才的慈善組織和人才隊伍。建立慈善組織孵化平台,大力培育發展不同類型的慈善組織。建立廣州慈善創新平台,以社會組織公益創投為重點,鼓勵公益慈善創新創業,不斷豐富慈善服務領域,從傳統救助領域拓展到科技、教育、文化、體育、環保、扶持創業就業、老年產業、家庭支持和社區綜合服務、公益項目孵化、社會組織能力支持以及文化遺產保護等等。積極鼓勵發展社會企業,激勵更多人、更多資源投入慈善領域。依託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等教育培訓機構建立慈善人才培訓基地, 強化“社工+義工(志願者)”聯動機制,大力推動全民義工,發展專業社工,探索社會工作與公益慈善合作發展機制,加快培養一批長期參與慈善服務、熟練掌握專業知識和崗位技能的慈善人才隊伍,著力培養一批富有社會責任感、熟悉現代慈善理論、擁有豐富管理經驗的慈善組織管理人才。
(六)建成精準高效公眾可信賴的慈善監管體系。堅持“四位並重”, 構建完善的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內部治理相結合的慈善事業綜合監管體系,打造陽光慈善城市。完善廣州慈善信息發布平台,及時、準確、全面、權威地發布地區慈善信息。進一步完善慈善組織第三方評估監督和行業自律機制,建立廣州慈善組織透明度年度排行榜,打造社會可信賴的慈善透明標識。編制和發布廣州市慈善力報告,對廣州及各區慈善事業發展水平、發展潛力進行綜合監測和科學評價。
(七)建立褒揚善舉促持續發展的慈善激勵機制。豐富廣州慈善榜,逐步健全慈善榮譽嘉許和回饋機制,讓“行善光榮得尊重”成為城市導向,增強行善者的榮譽感和成就感。支持捐贈項目冠名行為,推廣慈善組織對捐贈人及時回饋捐贈證書、榮譽徽標等做法,提高捐贈善行的社會知曉度。探索將志願服務活動和參與慈善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建立志願者嘉許和回饋制度,推動志願者星級評定工作,讓志願者享受回饋服務,大力營造參與志願服務光榮的良好社會氛圍。
六、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檔案,有序推進慈善組織直接登記,制定公開募捐資格申請認定、慈善信託備案管理、監督管理等配套制度,結合廣州實際,及時修訂《廣州市募捐條例》,認真組織實施《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積極推進慈善體制機制改革,為廣州慈善事業發展提供系統全面保障。
(二)組織保障。堅持政府主導、政社合作、跨界融合、發動社會、依靠民眾力量開展創建“慈善之城”工作。聯合政府、慈善組織、專家學者、愛心企業、愛心人士等,打造多元主體合作,社會廣泛參與的“慈善之城”創建聯盟,充分依靠、發動和激發民眾力量,參與全市“慈善之城”創建工作。制定年度計畫,明確具體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確保創建“慈善之城”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人才保障。建立市、區、街(鎮)、社區(村)多級縱式健全的慈善工作網路,大力培養發展一批管理型、領軍型慈善人才隊伍。實施慈善組織人才培優計畫,資助培養一批優秀慈善從業人員,培育提升慈善組織專業能力,探索政府、社會、高校跨界合作、資源互補的現代公益慈善人才培養機制。
(四)資金保障。加大各級政府對慈善組織的培育扶持力度,針對各類慈善組織能力建設水平及服務內容,扶優扶強,在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培育孵化、資源支持等方面優先考慮,積極推進政府優先購買慈善組織服務,幫助提升慈善項目規模質量,發展優質慈善項目。鼓勵社會投資,廣泛動員社會愛心資源形式多樣地參與創建“慈善之城”活動。慈善活動、慈善項目的開展,慈善標誌、慈善實體的建設應積極爭取社會籌資或PPP項目等靈活的模式進行。
(五)監督保障。建立健全慈善監督保障機制,促進各級民政部門積極主動履行慈善監督職能,充分發揮社會第三方的監督作用,藉助行業組織實行慈善行業自律,不斷增強慈善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技術保障。發揮高校人才密集和對外交流廣泛的優勢,著力打造具有鮮明廣州慈善特色的新型智庫,支持專業機構、專家學者開展廣州慈善事業調研,建立慈善大數據平台,與政府大數據實現資源對接,為政府決策提供諮詢服務,為慈善事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持,為慈善行業發展指引方向。
(七)輿論保障。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推介會、招商會、經貿洽談會、大型展會及微博、微信、部落格、論壇等新興媒體資源優勢和互動傳播平台開展慈善宣傳,注重宣傳創建活動中的新變化、新經驗,宣傳推廣先進典型和先進經驗。在公共場所設定宣傳標語、放置圖書報紙,開闢慈善宣傳欄、宣傳牆,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創建“慈善之城”活動,提升活動影響力和感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