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縣地方稅務局

慈利縣地方稅務局自1994年9月由原慈利縣稅務局分設而成,下轄7個科室、1個稽查局、5個稅務分局、1個信息中心和1個辦稅服務廳,現有幹部職工77人,擔負著全縣31個鄉鎮及縣直共6000餘戶行政企事業單位和固定個體工商戶的地方稅收征管和“四費兩金”徵收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慈利縣地方稅務局
  • 地區:慈利縣
  • 主要職責: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
  • 類別:部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征管範圍,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建局以來,1994年至2010年,累計入庫稅費收入11.93億元,其中,中央和省級稅收2.3億元,縣級稅費收入9.17億元,年年超額完成上級下達的稅收計畫。先後有徵、管、查相分離改革、領導班子建設、能級管理等工作經驗被省、市局推廣。先後榮獲國家級“模範職工之家”,省級“文明標兵單位”、“文明衛生單位”、“五星級辦稅服務廳”,通過ISO管理質量體系認證,連續10年保持了市、縣級文明單位;同時,獲得縣以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老乾工作先進單位”,建整扶貧、計畫生育先進單位等榮譽80餘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費(金)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下達本地區稅費收入計畫和稅費收入計畫完成情況的分析預測與統計核算;負責本單位財務經費管理和資產裝備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負責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本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以及文明創建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征管範圍

第一稅務分局
負責房地產開發;耕地占用稅;契稅;二手房交易;跨境移動施工的工程項目;涉外企業;零溪、苗市、廣福橋、朝陽、景龍橋、龍潭河、二坊坪、高橋、洞溪、金坪十個鄉鎮所屬的行政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業戶及建築安裝項目的稅費徵收。
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岩泊渡鎮、高峰鄉、南山坪鄉、宜沖橋鄉、陽和鄉、甘堰鄉、許家坊鄉、溪口鎮、金岩鄉等9個鄉鎮範圍內的行政、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建築安裝工程項目的地方稅收。
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零陽鎮範圍內以慈姑路為界(南至看守所,北至沿河路)以東的所有企事業單位以及所屬的建安工程項目和個體工商業戶的稅費徵收。
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江埡鎮、象市鎮、杉木橋鎮、通津鋪鎮、東嶽觀鎮、楊柳鋪鄉、莊塔鄉、國太橋鄉、三官寺鄉、趙家崗鄉、三合口鄉所轄範圍內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建築安裝工程項目、個體工商戶等地方稅收的征管工作
第五稅務分局
負責零陽鎮範圍內以慈姑路為界(南至看守所,北至沿河路)以西的所有企事業單位以及所屬的建安工程項目和個體工商業戶的稅費徵收(含蔣家坪、琵琶)。

機構設定

(一)內設行政科(室) 7個。
1、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日常政務、文秘、綜合、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網站管理等工作;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接待、物業管理等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2、稅政法規科
主要職責:負責地方各稅的稅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和稅務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地稅部門徵收的各類費(金)的指導、管理工作。
3、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發票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和征管業務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征管建制、征管質量檢查等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相關工作;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
4、收入規劃核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收計畫編制、稅款繳(退)庫情況監督、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等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5、財務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稅務經費、裝備、資產以及局機關財務管理;編報審核財務預決、算;負責辦理經費撥付、政府採購、服裝發放工作。
6、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黨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7、監察審計室
主要職責: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經費內部審計工作。
(二)直屬機構
設直屬行政機構 2 個:辦稅服務中心和稽查局。
辦稅服務中心工作職責:負責與辦稅服務相關的稅收政策宣傳、諮詢和解答,稅務登記證件的辦理和發放,稅務發票的發售、代開和繳銷;負責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或扣繳申報)的受理、稅收票證開具和稅款(費、金)、滯納金、罰款的徵收入庫;負責納稅人減免稅審批(或備案)資料的受理、初審,減免稅審批(或備案)文書的發放;負責征管業務數據的審核、錄入和管理。
稽查局工作職責:負責組織轄區內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實施專項稽查;負責地稅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負責組織或配合公檢法等部門打擊涉嫌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稅務違法案件。
(三)派出機構
稅務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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