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政府

愛爾蘭政府是愛爾蘭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愛爾蘭政府
  • 成立時間:1992年2月
內閣為政府的核心,由總理領導,7~15名部長組成。總理由總統根據眾議院的提名加以任命(通常是由在眾議院獲得較多席位的政黨領袖擔任);總理指定一位閣員為副總理。閣員由總理提名,經眾議院同意,由總統任命。所有政府成員都必須是議員,但參議員不得超過2人。總理、副總理和財政部長必須是眾議員。政府對議會負責,議會有倒閣權。總理在失去眾議院支持時,應當辭職。若總理辭職,政府其他成員亦被視為辭職。總理可在任何時候向總統提出辭呈,政府其他成員均可向總理提出辭呈,經轉呈總統後辭去其職務。總理可在任何時候,以自認充分的理由,要求一位政府成員辭職並建議總統中止其任命。議會通過的法案,須交給總理,由總理轉呈總統答署、頒布。在參議院的總共60名議員中,總理可任命11名參議員。總理可建議總統解散議會。政府成員均有權出席議會兩院會議並發言。政府擬定國家每一財政年度的收支預算,並將它提交眾議院審議。現政府於1992年2月組成,總理是阿爾伯特·雷諾慈。政府由如下部門構成:農業和食品部、交通部、國防、外交、教育、能源、環境、財政、衛生、工業和貿易、司法、勞動、社會福利、旅遊和運輸、愛爾蘭語區及海運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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