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太宗時於各州設此倉。於糧價漲貴時,減價向貧民糶糧,但每人不得超過一斛。
宋代,太宗時於各州設此倉。於糧價漲貴時,減價向貧民糶糧,但每人不得超過一斛。... 南宋時,有些地方仍設有“惠民倉”。(《中國歷代官稱辭典》)...
為此,政府還特別制定了慈善制度和設定了許多的慈善機構。譬如,隋唐時期的倉稟制度,兩宋時期的福田院和居養院、安濟坊和惠民藥局、明清時期的養濟院和普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