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東縣氣象局是惠東縣氣象主管單位,屬正科級單位,內設機構5個,直屬事業單位4個,承擔全縣氣象服觀測、天氣預報、氣象服務、防雷減災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東縣氣象局
- 所屬地區:惠東縣
- 主要職能:承擔全縣氣象服觀測等
機構設定,歷史沿革,主要職能,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氣象災害防禦管理辦公室(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坑碑探、辦公室(人力資源股)、站網管理股、預報股、發展改革與財務股。
直屬事業單位:惠東縣氣象公共服務中心、惠東縣氣象公共安全技術支持中心、惠東縣氣象局機關服務中心、惠東縣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
歷史沿革
惠東縣氣象服務站屬惠東循欠膠縣人民政府建制,1967年11月更名為惠東縣農林水戰線水文氣象服務站,由惠東縣革命委員會領導。
1970年12月5日再次更名為惠東縣氣象服務站,由惠東縣人民武裝部領導。
1973年8月,更名為廣東省惠東縣氣象站,由惠東縣政府領導。
1981年1月開始,正式更名為廣東省惠東縣氣象道寒棗駝局,實行以氣象部門和地方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部門為主的管理體制。
2002年初國家氣象系統機構改革,縣局實行局、台合一。
主要職能
1.制定地方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收集、處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標準化工旬乎邀作和涉外氣象活動。
3.負責縣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氣象社會管理,承擔防總、減災委、應急委、安委會、規委會等部門賦予氣象部門的工作任務。
4.在本行政區域內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駝棗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公共樂囑罪服務工作,負責氣象公共服務行業自律和氣象服務市場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服務效益和滿意度評估;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海洋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各類專業專項氣象預報的發布。
5.健全防災減災體制,組織制訂和實施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防禦規劃、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防禦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縣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的管理工作;組織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應急服務。
6.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組織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承擔雷電防護重點區域安全生產、公共場所氣象災害防禦設施建設和防禦措施落實情況的監察。
7.規劃氣象資源開發利用,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象資源和推廣葛櫃煮榆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氣象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參與縣政府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開展氣候變化影響評估、技術開發和決策諮詢服務。
8.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9.建立並完善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保障體系,完善雙重財務管理體制為基礎的綜合預算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8.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9.建立並完善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財政保障體系,完善雙重財務管理體制為基礎的綜合預算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