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東縣公用事業管理局是惠東縣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規章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目標,位於惠州市惠東縣。
單位職能,機構設定,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市政、公用事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規章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目標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碑漿白含開發小區)道路、排水、路燈等市政公用設施項目的建設、管府拒拘道理工作,負責審批辦理施工報建手續,核發《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三、參與縣城規劃區內城市規劃、城建項目選址及重點市政公用設施規劃方案論證工作;負責政府投資的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審核、預結算編制及招投標等工作,並按工程建設規範捉棄組織實施。
四、參與縣城(平山街道)建築工程報建審核及竣工驗收,按有關規定負責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的收費工作。
五、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市政道路、排水、路燈等設施的正常維護管理,按照年度經費預算和設施養護標準做好日常巡查和維修保養工作。
六、負責縣城規劃區內臨時占道及挖掘道路的審批和管理,核發《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許可證》和《挖掘城市道路許可證》。
七、負責縣城規劃區內排水管理工作,核發《排水許可證》。
八、負責縣城規劃區範圍設定的各種標語、廣告牌(含燈飾廣告)懸掛的審批和管理。
九、負責惠東文化廣場、西枝江公園設施的日常管理及維修維護。
十、負責城市道路、排水、路燈等市政公用設施行政處罰管理,制止、糾正和查處各種違法違章行為。
十一、負責市政公用設施檔案資料的收集、保存、查詢、利用和開發。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縣公用事業管理局內設8個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人:賴木生)
組織協調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檔案起草、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黨務、安全、保密、保衛、信訪、宣傳、調研、督查、政務公開、人大建議與政協提案辦理、計畫生育、機關後勤及車輛管理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事股(股長:曹海濱)
負責本局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青、婦、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財會股(股長:李仕琴)
負責本局和直屬單位的財會收支、檢查、審計、監督工作;負責有關財務報表的編制上報,負責有關財務傳票、單據的保管和歸檔、建檔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設施管理股(股長:陳燕輝)
擬訂年踏愉囑度市政設施正常維護計畫,並按照經費預算和養護標準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公用設施項目施工報建審批、跟蹤檢查、監督管理及竣工驗收工作,核發《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負責臨只察章和時占道審批,核發《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許可證》;負責按規劃要求,辦理挖掘城市道路的審批,核發《挖掘城市道路許可證》;負責縣城各種標語、廣告牌(含燈飾廣告)懸掛的審批;負責參與縣城建築工棗祖白程報建審核和竣工驗收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施工管理股(股長:許業宏)
組匪譽墓織編制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參與縣城規劃區內城市規劃、城建項目選址及重點市政公用設施規劃方案論證工作;組織協調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論證會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政府投資的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含專項整治)項目並進行現場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作;負責編制工程項目建設進度統計並填報有關報表;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並收集相關資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工程預結算股(股長:劉小麗)
組織編制年度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維護項目計畫;負責市政道路、排水、路燈、市政動遷等工程項目的預結算編制、審核及招投標工作;負責辦理建設維護實施項目的方案送審和施工報批手續;負責建設維護項目資金收支計畫和批撥安排;參與建設維護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工程結算資料的匯總整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法規監察股(股長:汪秀東)
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制訂年度普法計畫並組織實施,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和行政複議工作;受理酒店、服務行業、娛樂場所門前臨時占道停車審批工作;做好市政公用設施監察工作;查處亂破挖城市道路行為;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工程建設檔案室(負責人:沙國芳)
負責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與載體的全部檔案。包括項目前期檔案、項目竣工檔案和項目竣工驗收檔案等保存和管理。
下屬單位
(一)排水所(負責人:羅偉明)
負責參與編制城市排水專項規劃;負責編制審核排水設施年度建設維護項目計畫,並按照經費預算和養護標準組織實施;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含小區、開發區)新建給排水設施施工設計方案報建審批、跟蹤管理及竣工驗收工作,核發排水、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負責排水行業技術推廣工作,建立排水管理信息化系統;負責受理排水許可申請,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監管、查處不按規範亂建、亂接、亂排的行為。
(二)路燈所(負責人:馬木勝)
負責編制縣城路燈照明設施專項規劃;組織實施路燈工程建設項目;參與路燈工程竣工驗收;負責縣城路燈照明設施維修維護工作。
(三)廣場所(負責人:朱晉雄)
負責惠東文化廣場日常管理和維修維護工作。
(四)市政公司(經理:黃日平)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縣城市政道路、人行道和排水設施的維修維護等任務;參與縣城市政道路、排水、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負責完成局交辦的縣城弱電地下管網設施統一建設的任務;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組織編制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參與縣城規劃區內城市規劃、城建項目選址及重點市政公用設施規劃方案論證工作;組織協調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論證會審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政府投資的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含專項整治)項目並進行現場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工作;負責編制工程項目建設進度統計並填報有關報表;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並收集相關資料;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工程預結算股(股長:劉小麗)
組織編制年度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維護項目計畫;負責市政道路、排水、路燈、市政動遷等工程項目的預結算編制、審核及招投標工作;負責辦理建設維護實施項目的方案送審和施工報批手續;負責建設維護項目資金收支計畫和批撥安排;參與建設維護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工程結算資料的匯總整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法規監察股(股長:汪秀東)
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制訂年度普法計畫並組織實施,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和行政複議工作;受理酒店、服務行業、娛樂場所門前臨時占道停車審批工作;做好市政公用設施監察工作;查處亂破挖城市道路行為;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工程建設檔案室(負責人:沙國芳)
負責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與載體的全部檔案。包括項目前期檔案、項目竣工檔案和項目竣工驗收檔案等保存和管理。
(一)排水所(負責人:羅偉明)
負責參與編制城市排水專項規劃;負責編制審核排水設施年度建設維護項目計畫,並按照經費預算和養護標準組織實施;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含小區、開發區)新建給排水設施施工設計方案報建審批、跟蹤管理及竣工驗收工作,核發排水、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負責排水行業技術推廣工作,建立排水管理信息化系統;負責受理排水許可申請,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監管、查處不按規範亂建、亂接、亂排的行為。
(二)路燈所(負責人:馬木勝)
負責編制縣城路燈照明設施專項規劃;組織實施路燈工程建設項目;參與路燈工程竣工驗收;負責縣城路燈照明設施維修維護工作。
(三)廣場所(負責人:朱晉雄)
負責惠東文化廣場日常管理和維修維護工作。
(四)市政公司(經理:黃日平)
負責完成局交辦的縣城市政道路、人行道和排水設施的維修維護等任務;參與縣城市政道路、排水、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負責完成局交辦的縣城弱電地下管網設施統一建設的任務;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