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酒業協會(HuiZhou Alcoholic Beverag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 HZABA ,是由惠州市範圍內從事酒類產品生產、流通、銷售的企業以及為其服務的相關單位自願結成的行業性的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酒業協會
- 外文名:HuiZhou Alcoholic Beverage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2014年7月30日
- 縮寫:HZABA
- 現任會長:魏炳暉
- 會員單位:酒類產品生產、流通、銷售的企業
- 組織性質: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 簡稱:惠州酒協
發展歷史,組織結構,機構設定,第一屆理事會,放心酒工程,誠信示範單位,誠信酒標,組織章程,
發展歷史
惠州市酒業協會於2014年4月初向惠州市社民政局提出籌備成立申請,經惠州市民政局審查同意,於2014年4月下旬同意籌備,並於7月30日正式成立。
本協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惠州市民政局和業務指導單位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組織結構
機構設定
惠州市酒業協會下設組織機構:會員大會、理事會、會長(單位)、副會長(單位)、秘書處(秘書長)、顧問、企劃部、外聯部、網路部。
第一屆理事會
惠州市酒業協會第一屆理事會成員及監事
(2015年1月21日惠州市酒業協會第一屆第三次理事會議)
(排名不分先後)
序號 | 協會職務 | 姓名 | 公司名稱 | 職務 |
---|---|---|---|---|
1 | 會長 | 魏炳暉 | 惠州市暉煌商貿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2 | 常務副會長 | 楊炳城 | 惠州市綠金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3 | 副會長 | 鄭文漢 | 惠州銘盛酒業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4 | 副會長 | 林文波 | 惠州市新南玻實業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5 | 副會長 | 楊紹爐 | 惠州市盛發酒業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6 | 副會長 | 黃國恩 | 惠州市合立方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7 | 副會長 | 嚴日偉 | 廣東春山投資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8 | 理事 | 王兵 | 惠州市雙皇冠酒業 | 董事長 |
9 | 理事 | 李鎮宣 | 惠州市新富宣商貿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10 | 理事 | 黃少基 | 惠州市惠城區雅基軒商行 | 董事長 |
11 | 理事 | 林振文 | 惠州法拉賓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12 | 理事 | 鄭文代 | 惠州市達威斯實業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13 | 理事 | 陳輝 | 惠州市廣達商貿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14 | 理事 | 游洲海 | 惠州市豐和祥商貿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15 | 理事 | 胡浩 | 惠州市康普麗斯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16 | 理事 | 曾智輝 | 博羅縣隆昇軒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17 | 理事 | 張志盛 | 惠州市法澳商貿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18 | 理事 | 許凱輝 | 惠州市德寶商行 | 董事長 |
19 | 理事 | 林煒 | 惠州市尚品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20 | 理事 | 沈錦各 | 惠州市錦泰信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21 | 理事 | 鄒偉科 | 惠州翡梵飛越貿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22 | 理事 | 魏靖宇 | 惠州環發實業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23 | 理事 | 吳四虎 | 惠州市虎傑商貿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24 | 理事 | 朱俊峰 | 惠州市奧柏尼酒業 | 董事長 |
25 | 理事 | 黃秀群 | 惠州市洪記菸酒商行 | 董事長 |
放心酒工程
誠信示範單位
惠州市二零一五年度酒類經營誠信示範單位:
惠州市暉煌商貿有限公司
惠州市綠金貿易有限公司
惠州市新南玻實業有限公司
惠州市銘盛酒業貿易有限公司
惠州市盛發糖菸酒商行
惠州市合立方貿易有限公司
惠州市洪記菸酒商行
惠州市錦泰信貿易有限公司
惠州達威斯實業有限公司
惠州市德寶商行
惠州市新富宣商貿有限公司
惠州市雙皇冠酒業
惠州市雅基軒商行
惠州市奧柏尼酒業
惠州市環發實業有限公司
惠州市尚品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博羅縣隆昇軒貿易有限公司
惠州市虎傑商貿有限公司
惠州翡梵飛越貿易有限公司
廣東本客貿易有限公司
誠信酒標
序號 | 公司名稱 | 編號開始碼 | 申請時間 |
---|---|---|---|
1 | 惠州市暉煌商貿有限公司 | HH000001 | 2015年5月 |
2 | 惠州市綠金貿易有限公司 | LJ000001 | 2015年5月 |
3 | 惠州銘盛酒業貿易有限公司 | MS000001 | 2015年5月 |
4 | 廣東春山投資有限公司 | CS000001 | 2015年5月 |
5 | 惠州市新南玻實業有限公司 | NB000001 | 2015年5月 |
6 | 惠州市合立方貿易有限公司 | HLF000001 | 2015年5月 |
7 | 惠州市盛發糖菸酒商行 | SF000001 | 2015年5月 |
8 | 惠州市新富宣商貿有限公司 | XFX000001 | 2015年5月 |
9 | 惠州市雙皇冠酒業 | HGJY000001 | 2015年5月 |
10 | 惠州市惠城區雅基軒商行 | YJX000001 | 2015年5月 |
11 | 惠州市達威斯實業有限公司 | DWS000001 | 2015年5月 |
12 | 惠州市廣達商貿有限公司 | GD000001 | 2015年5月 |
13 | 惠城區德寶商行 | DB000001 | 2015年5月 |
14 | 博羅縣隆昇軒貿易有限公司 | LSX000001 | 2015年5月 |
15 | 惠州市尚品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 SP000001 | 2015年5月 |
16 | 惠州市虎傑商貿有限公司 | HJSM000001 | 2015年5月 |
17 | 惠州環發實業有限公司 | HF000001 | 2015年5月 |
18 | 惠州翡梵飛越貿易有限公司 | FF000001 | 2015年5月 |
19 | 惠城區洪記菸酒商行 | HJ000001 | 2015年5月 |
20 | 惠州市奧柏尼酒業 | ABN000001 | 2015年5月 |
21 | 惠州市法澳商貿有限公司 | FA000001 | 2015年5月 |
22 | 惠州市錦泰信貿易有限公司 | JTX000001 | 2015年5月 |
23 | 惠州市豐和祥商貿有限公司 | FHX000001 | 2015年5月 |
24 | 惠州法拉賓貿易有限公司 | FLB000001 | 2015年5月 |
序號 | 公司名稱 | 編號開始碼 | 申請時間 |
---|---|---|---|
1 | 惠州市東風酒業 | DFJY000001 | 2015年8月 |
2 | 惠州市邑聯貿易有限公司 | HMJJ000001 | 2015年8月 |
3 | 惠州市飛黃商貿有限公司 | FHSM000001 | 2015年8月 |
4 | 惠州市德慧祥商行 | DHX000001 | 2015年8月 |
5 | 惠州市隆源酒業 | LYJY000001 | 2015年8月 |
6 | 惠州市牧軒酒業有限公司 | MXJY000001 | 2015年8月 |
7 | 惠州市儀睿商貿有限公司 | YRJY000001 | 2015年8月 |
8 | 惠州市慕爵商貿有限公司 | MJSM000001 | 2015年8月 |
9 | 惠州市興發酒業 | XFJY000001 | 2015年8月 |
10 | 惠州市博博奧金酒業 | BAJ000001 | 2015年8月 |
11 | 惠州市億品商行 | YPSH000001 | 2015年8月 |
12 | 惠州市僑新實業有限公司 | QXSY000001 | 2015年8月 |
13 | 惠州市駿馬酒業 | JMJY000001 | 2015年8月 |
14 | 惠州市益德酒業 | YDJY000001 | 2015年8月 |
序號 | 公司名稱 | 編號開始碼 | 申請時間 |
---|---|---|---|
1 | 惠州市美隆達酒業 | MLD000001 | 2015年10月 |
2 | 惠州市升澤商貿有限公司 | SZSM000001 | 2015年10月 |
3 | 惠州市羅浮香露貿易有限公司 | LFXL000001 | 2015年10月 |
4 | 惠州市凱晟商貿有限公司 | KSSM000001 | 2015年10月 |
5 | 惠州市錦雲商行 | JYSH000001 | 2015年10月 |
6 | 惠州市桂峰商行 | GFSH000001 | 2015年10月 |
7 | 廣東九御酒業有限公司 | JYJY000001 | 2015年10月 |
序號 | 公司名稱 | 編號開始碼 | 申請時間 |
---|---|---|---|
1 | 惠州市恒生酒業有限公司 | HS000001 | 2016年6月 |
2 | 惠州市恆正茶菸酒商行 | HZ000001 | 2016年6月 |
3 | 惠州市金海祥酒業 | JHX000001 | 2016年6月 |
4 | 惠州市銘鑫商行 | MX000001 | 2016年6月 |
5 | 億隆酒業惠州辦事處 | YL000001 | 2016年6月 |
6 | 惠城區珍品居商行 | ZPJ000001 | 2016年6月 |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惠州市酒業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譯名:HuiZhou Alcoholic Beverage Association,英文縮寫:HZABA。
第二條本會的性質:由惠州市從事酒類生產、酒類流通的企業自願組成的行業性、全市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制定行業規範,反映行業訴求,督促會員單位依法經營,維護公平競爭,保障會員的合法權益,為酒類行業和會員服務,發揮行業和政府間的橋樑紐帶作用,推動我市酒類行業健康發展。
第五條本會的活動地域為:廣東省惠州市。
第六條本會的住所:惠州市江北富力麗港國際中心A座803A。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七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研究本行業發展問題,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訴求,提出有關酒類產銷經營政策和法規建設的意見;
(二)收集和發布市場信息,編輯出版行業刊物,開展行業調查、行業評比、評估論證、培訓、交流、諮詢活動,開展行業的商品展覽展銷和技術交流與合作等;
(三)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涉及經營活動的爭議;
(四)引導企業開展名牌戰略,協助企業推介名牌;
(五)接受與本行業利益有關的政策的論證諮詢,提出相關建議,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
(六)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提出涉及會員和行業利益的意見和建議;
(七)與國內外同行及相關組織建立聯繫;
(八)加強會員和行業自律,制定行業職業道德準則、行規行約,並督促會員履行,維護會員和行業公平競爭;
(九)發展行業公益事業;
(十)開展本會宗旨允許的業務,承辦政府部門授權或者委託的事項。
第三章會 員
第八條本會的會員為本行業的經濟組織〖行業協會只設單位會員 〗。
第九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應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一)會長單位第一年繳納會費10萬元,以後每年3萬元;
(二)常務副會長單位第一年繳納會費3萬元,以後每年2萬元:
(三)副會長單位第一年繳納會費2萬元,以後每年1萬元;
(四)理事單位第一年繳納會費5千元,以後每年3千元;
(五)一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元。
第十四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行業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行業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五條會員如不遵守本行業協會章程,將由本行業協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六條本會由會員組成會員大會。〖會員數量在100個以上的,可以推選代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會員選舉產生〗。會員大會是本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協會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協會在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的業務範圍和工作職能;
(二)選舉或者罷免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選舉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進行)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的年度工作報告、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四)審議理事會對會員除名的提議;
(五)對協會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六)改變或者撤銷理事會不適當的決定;
(七)制訂或修改章程、組織機構的選舉辦法;
(八)決定終止事宜;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會員大會每屆4年(會員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4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會員大會每兩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會員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第十九條會員大會必須有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當由全體會員的過半數通過。
會員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紀要,並向會員公告。
第二十條本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為會員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協會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理事人數為會員數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和召集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並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三)決定協會具體的工作業務;
(四)制定協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
(五)制定協會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金的方案;
(六)決定協會各內部機構的設定,並領導協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決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提議對會員的除名;
(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書長,決定協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書長和協會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過半數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應當對決議形成會議紀要,並向全體理事公告。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託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議召開理事會。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人數在50人以上的,根據需要可從理事中選舉常務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人數為理事人數的三分之一〗。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經理事會授權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項職權。常務理事會至少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常務理事會作出的決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常務理事通過。
常務理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會議記錄。
第二十四條本會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則、程式:
(一)由本行業協會秘書處提出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方案;
(二)將具體方案提交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三)將通過後的具體方案提交理事會審議批准;
(四)報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批。
第二十五條本會設立監事1名,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與理事會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會長、副會長、理事、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六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監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在本行業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七條本會的秘書長採用聘任制,秘書長和會長不能在同一企業中產生。會長不得兼任秘書長。
第二十八條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會長為本行業協會的法定代表人,本行業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本會會長、副會長每屆任期4年〖每屆不得超過4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三十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三十一條本會副會長、秘書長在會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對理事會負責。秘書長為專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組織制定、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和預算、決定;
(三)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五)提名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報會長批准;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秘書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三十二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會員大會報告年度工作。
(二)監督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選舉、罷免;監督理事會履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三)檢查協會財務和會計資料,向登記管理機關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四)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
(五)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當會長、副會長、理事和秘書長等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協會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會員大會或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接受會員大會領導,切實履行職責。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本會接受捐贈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變相攤派。
捐贈人、資助人或單位、會員、監事有權向協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資助人或單位、會員、監事的查詢,協會應及時如實答覆。
第三十五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財產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協會會長、副會長、理事、監事、秘書長以及工作人員私分、侵占、挪用協會財產的,應當退還,並在會員大會上進行檢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本會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八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條本會進行年度報告、換屆、變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須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一條本會按照《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規定,於每年3月底前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活動報告、財務報告和本年度的活動安排。
本會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本會召開大型學術報告會、研討會、展覽會,舉辦對外交流,與境外民間組織交往,開展業內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接受境外及社會捐款等,在活動前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並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十二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全員聘任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並訂立勞動契約。其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三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四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後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本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並由理事會提出註銷動議: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會員大會決議解散的;
(三)協會發生分立、合併的;
(四)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工作的。
第四十六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同意。
第四十七條本會終止前,須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及有關單位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協會應在清算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
第四十八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條本章程經2015年1月30日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