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農業農村局,是2018年惠州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惠州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惠州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
中共惠州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農辦”)設在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農業農村局
- 級別:正處級
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設定
第一條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印發〈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的通知》(粵辦發〔2018〕59號)和《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惠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惠市委發〔2018〕13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
第三條 中共惠州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農辦”)設在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三農”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市委農辦同時作為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設定市委農辦秘書科(市扶貧辦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市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負責市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市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第四條 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統籌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擬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相關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督查考核評估,指導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農村統計和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遠洋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負責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本地區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參與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統籌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建立健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體制機制,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力度,紮實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扶貧開發政策與民生保障政策有效銜接,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等發展短板,統籌做好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發展工作。
3.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第二條 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加掛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
第三條 中共惠州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農辦”)設在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三農”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市委農辦同時作為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設定市委農辦秘書科(市扶貧辦秘書科),負責處理市委農辦、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市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負責市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市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第四條 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貫徹執行中央、省有關“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規範性檔案。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統籌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擬訂扶貧開發、老區建設相關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督查考核評估,指導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農村統計和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遠洋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負責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本地區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市級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參與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農業農村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統籌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建立健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體制機制,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力度,紮實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扶貧開發政策與民生保障政策有效銜接,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等發展短板,統籌做好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發展工作。
3.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
4.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交流合作科。擬訂農業對外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組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負責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審批、行政投訴、電子監察、依法行政考評、權責清單制訂等工作。負責政府間涉農涉外事務。指導、協調涉農企業境外投資、招商引資和農產品出口示範基地建設。
(三)發展規劃科。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措施建議。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推進鄉村發展規劃。負責現代農業發展規劃、村莊規劃和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措施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貫徹執行政策性農業保險政策,參與農村金融管理。組織本部門分管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農業補貼政策執行。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五)產業促進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建議。培育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負責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和農業公園等重點項目建設。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六)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
(七)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八)扶貧規劃科。擬訂扶貧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貧困對象建檔立卡、動態管理以及扶貧開發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
(九)扶貧協作與老區建設科。指導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產業扶貧、社會扶貧工作。統籌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協調組織市直和駐惠單位定點扶貧工作。協調指導市內對口扶貧及市外扶貧協作工作。擬訂老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推動老區建設。
(十)質量安全監管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認證及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工作。
(十一)種植業管理科。擬訂種植業、農作物種業、植物保護、檢疫和農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發布農情信息。負責肥料、農藥安全使用、質量監管及相關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發展節水農業和設施農業。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開展植物及植物產品檢疫、疫情監測、防控和監督檢查。
(十二)畜牧與飼料科。擬訂畜牧業、飼料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推動標準化生產、規模養殖,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種畜禽。
(十三)獸醫與屠宰管理科。擬訂獸醫、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負責執業獸醫、動物診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風險預警管理。組織指導重大動物疫病控制。指導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和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
(十四)漁業發展與資源保護科。擬訂漁業發展、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結構調整和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遠洋漁業和漁船、漁港。指導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治及漁業安全生產。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劃定、建設和管理。
(十五)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涉及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聯繫和協調港澳漁民社團相關工作,協助做好統戰工作。指導縣(區)港澳流動漁民及港澳流漁協會工作。指導港澳流動漁船安全生產監管。指導、服務港澳流動漁民生產經營活動,協助港澳流動漁民辦理各類生產及出入境證件。負責市港澳流動漁民協會日常工作。
(十六)農業機械化管理科。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十七)農田建設管理科。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八)執法監督科。指導監督農業行政執法和直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協調縣(區)農業應急工作。負責農業(含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重大違法案件查處、突發事件預警評估、風險排查、應急演練、協調處置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受理農業違法行為舉報並依法處理。組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協調組織農業應急物資、資金保障。
(十九)科技教育與信息化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擬訂農業農村信息體系、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體制改革、科研推廣、外來物種、農業品牌、菜籃子工程、農業統計、信息化和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職業農民培育。指導農用地、產地環境保護、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開展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
(二十)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二)政策法規與交流合作科。擬訂農業對外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組織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普法宣傳,負責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審批、行政投訴、電子監察、依法行政考評、權責清單制訂等工作。負責政府間涉農涉外事務。指導、協調涉農企業境外投資、招商引資和農產品出口示範基地建設。
(三)發展規劃科。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措施建議。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協調推進鄉村發展規劃。負責現代農業發展規劃、村莊規劃和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財政措施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貫徹執行政策性農業保險政策,參與農村金融管理。組織本部門分管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農業補貼政策執行。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五)產業促進科。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和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建議。培育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負責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和農業公園等重點項目建設。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
(六)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
(七)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
(八)扶貧規劃科。擬訂扶貧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貧困對象建檔立卡、動態管理以及扶貧開發宣傳等工作。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督促檢查和考核評估。
(九)扶貧協作與老區建設科。指導推進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產業扶貧、社會扶貧工作。統籌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協調組織市直和駐惠單位定點扶貧工作。協調指導市內對口扶貧及市外扶貧協作工作。擬訂老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和指導推動老區建設。
(十)質量安全監管科。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認證及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工作。
(十一)種植業管理科。擬訂種植業、農作物種業、植物保護、檢疫和農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標準化生產、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發布農情信息。負責肥料、農藥安全使用、質量監管及相關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發展節水農業和設施農業。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開展植物及植物產品檢疫、疫情監測、防控和監督檢查。
(十二)畜牧與飼料科。擬訂畜牧業、飼料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推動標準化生產、規模養殖,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負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種畜禽。
(十三)獸醫與屠宰管理科。擬訂獸醫、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負責執業獸醫、動物診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動物疫病風險預警管理。組織指導重大動物疫病控制。指導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和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
(十四)漁業發展與資源保護科。擬訂漁業發展、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漁業結構調整和標準化工作。監督管理遠洋漁業和漁船、漁港。指導水生動植物疫病防治及漁業安全生產。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水生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劃定、建設和管理。
(十五)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負責協調涉及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聯繫和協調港澳漁民社團相關工作,協助做好統戰工作。指導縣(區)港澳流動漁民及港澳流漁協會工作。指導港澳流動漁船安全生產監管。指導、服務港澳流動漁民生產經營活動,協助港澳流動漁民辦理各類生產及出入境證件。負責市港澳流動漁民協會日常工作。
(十六)農業機械化管理科。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十七)農田建設管理科。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負責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八)執法監督科。指導監督農業行政執法和直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協調縣(區)農業應急工作。負責農業(含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重大違法案件查處、突發事件預警評估、風險排查、應急演練、協調處置工作。組織實施農業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受理農業違法行為舉報並依法處理。組織農業防災減災工作,協調組織農業應急物資、資金保障。
(十九)科技教育與信息化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擬訂農業農村信息體系、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體制改革、科研推廣、外來物種、農業品牌、菜籃子工程、農業統計、信息化和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職業農民培育。指導農用地、產地環境保護、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開展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
(二十)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現任領導
局長:朱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