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流動人口管理局

惠州市流動人口管理局

負責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政策法規、方針政策,並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
(三)規劃和建立健全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流動人口的管理、培訓和維權工作;負責界定流動人口享受優惠服務的資格和各行各業中評優推先的組織協調工作。
(四)負責收集和分析市流動人口有關信息,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關決策依據及建議,並向有關職能部門反饋有關信息。
(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出租房屋稅費征繳,承租人的戶口登記、居住證發放、計畫生育,出租房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
(六)督促、協調、指導各縣(區)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政策法規宣傳、調查研究。
(七)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文電、文秘、財務、黨務、群團、信訪、保密、保衛、計生和信息等工作。組織起草全局工作計畫、總結、請示報告、會議檔案,負責局重要發文的核稿,對主送本局的檔案提出擬辦意見;負責局機關收文、發文辦理的登記、編號、傳遞和檔案立卷歸檔管理、印章管理、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全局性的會務工作;組織開展全局性的綜合調研活動;組織辦理人大提案、政協定案和信訪工作,牽頭承辦規範性檔案的解釋、清理、彙編工作;負責財務、接待、辦公設施設備和耗材採購、固定財產管理和維護等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的黨團建設、宣傳教育、機關作風建設、辦公信息化、黨務政務公開、網站建設等工作;負責辦公樓內務衛生、安全保衛和水電管理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協調管理科
負責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服務管理的業務工作。組織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調查研究,制定和協調實施我市流動人口的發展規劃、服務管理規定、教育培訓計畫、宣傳報導和文化建設方案;負責界定流動人口享受優惠服務的資格和組織協調各行各業開展評先評優工作;負責市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管理和維護工作,收集、統計和分析市流動人口信息,定期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及工作建議,並向有關部門反饋信息;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出租房屋稅費征繳,承租人的戶口登記、居住證發放、計畫生育,出租房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受理流動人口的有關諮詢和投訴,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流動人口的管理和維權工作;指導、協調、監督、考核各縣(區)和各部門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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