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政志》是劉型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書名:惠州市民政志
- 作者:劉型
- 類別:地方志
- 內容時限:0000-1987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本志記述了惠州市民政工作發展的歷史與現狀。包括優撫安置、社會組拳嫌翻救濟、災害救濟、殯葬設革、收容遣送、婚姻登記等。
作品目錄
封面
序言
目錄
編志領導小組
圖片
編寫組和審定人員合影
圖1、東江人民革命烈士紀念碑
圖2、鄧演達銅像
圖3、橋西“擁軍服務隊”為連隊修理鐘錶
圖4、少先隊員給“老榮軍”拜年
惠州市慰問團慰問“惠州艦”指戰員
圖6 惠州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
圖7、三棟鎮養志國小
圖8、五三二○○部隊給受洪水圍困的民眾送生活必需品
圖9、五三二○○部隊服務隊為民眾服務
圖10、小金口鎮糧管所向民眾發放回歐洲共同體回授糧
圖11、民政局組織書畫義賣,籌集社會福利資金
圖12、惠州市社會福利院
圖13、社會福利院老人在讀報紙
圖14、三棟鎮敬老院
圖15、小金口鎮敬老院
圖16、青少年學生給孤寡老人送柴火
圖17、“敬老節”,市領導同志給老人贈送禮品
圖18、惠州市社會福利廠
圖19、社會福利廠的聾啞人與健全人在一起生產
圖20、惠州市殯葬管理所
圖21、酷應道察聾啞人在學習手語
圖22、盲人按摩員在患者治病
凡例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章機構沿革
第一節歸善縣戶房
第二節惠陽縣民政科
第三節惠州鎮人民政府民政科
第四節惠州市民政局
第二章行政區劃
第一采檔節建置
一、惠州鎮
二、惠州市
第二節區劃
一、市區
二、郊區
第三節市區路、街、巷、居民住宅區
第三章基層政權
第一節晚清時期
第二節民國時期
一、府城鎮公所
二、縣城鎮公所
三、環城鄉公所
四、四維鄉公所
五、仁愛鄉公所
第三節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一、惠環鎮人民政府
二、河南岸鎮人民政府
三、三棟鎮人民政府
四、汝潮鎮人民政府
五、小金口鎮人民政府
第四節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梅
一、橋西辦事處
二、橋東辦事處
三、下角辦事處
第四章優撫安置
第一節褒揚
一、表功紀念建築
二、編寫烈士英名錄
三、追悼瞻仰
第二節撫恤
一、犧牲病故親屬撫恤
二、殘廢撫恤
第三節擁軍優屬
一、擁軍
二、優屬
第四節安置
一、復員退伍軍人安置
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
第五節老區建設
附錄駐軍擁政愛民
一、搶險救災
二、支援地方社會主義建設
三、維護社會秩序
四、軍民共建精神文明
第五章社會救濟
第一節城市救濟
一、孤老殘供養
二、困難戶救濟
三、扶持生產自救
第二節農村救濟
一、五保頁刪愉戶供給
二、困難戶救濟
三、扶優扶套囑禁貧
第三節精減退職老弱職工救濟
第六章災害救濟
第一節水災風災救濟
第二節旱災、蟲災、雹霜災救濟
第三節饑荒疾病救濟
附錄一、接受國際援助
附錄二、支援外地災害救濟
第七章支援邊疆建設
第影棕腿一節支援雷洲半島
第二節支援海南島
第三節支援新疆
第八章社會福利
第一節棄嬰難童收養
第二節孤寡老殘供養
一、社會福利院
二、敬老院
第三節敬老節
第四節福利生產
一、社會福利廠
二、社會福利發展公司
第九章殯葬設革
第一節殯葬管理所
一、人員工資
二、職工福利
三、政治待遇
第二節土葬
第三節火葬
一、火葬場設施
二、火葬發展概況
第四節殯葬禮俗
一、厚葬陋俗
二、簡葬新風
第十章收容遣送
第一節站所設定
第二節收容
一、收容對象
二、收容辦法
三、管理教育
第三節遣送
第十一章婚姻登記
第一節機構
第二節登記
一、結婚登記
二、離婚登記
三、復婚登記
四、涉外婚姻登記
第三節證件
第十二章殘疾人事業
第一節組織機構
一、惠州市盲人聾啞人協會
二、基層組織
第二節殘疾人工作
一、殘疾人情況調查
二、教育
三、康復禁淋挨醫療
四、就業
五、文體活動
《惠州市民政志》勘誤表
一、犧牲病故親屬撫恤
二、殘廢撫恤
第三節擁軍優屬
一、擁軍
二、優屬
第四節安置
一、復員退伍軍人安置
二、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安置
第五節老區建設
附錄駐軍擁政愛民
一、搶險救災
二、支援地方社會主義建設
三、維護社會秩序
四、軍民共建精神文明
第五章社會救濟
第一節城市救濟
一、孤老殘供養
二、困難戶救濟
三、扶持生產自救
第二節農村救濟
一、五保戶供給
二、困難戶救濟
三、扶優扶貧
第三節精減退職老弱職工救濟
第六章災害救濟
第一節水災風災救濟
第二節旱災、蟲災、雹霜災救濟
第三節饑荒疾病救濟
附錄一、接受國際援助
附錄二、支援外地災害救濟
第七章支援邊疆建設
第一節支援雷洲半島
第二節支援海南島
第三節支援新疆
第八章社會福利
第一節棄嬰難童收養
第二節孤寡老殘供養
一、社會福利院
二、敬老院
第三節敬老節
第四節福利生產
一、社會福利廠
二、社會福利發展公司
第九章殯葬設革
第一節殯葬管理所
一、人員工資
二、職工福利
三、政治待遇
第二節土葬
第三節火葬
一、火葬場設施
二、火葬發展概況
第四節殯葬禮俗
一、厚葬陋俗
二、簡葬新風
第十章收容遣送
第一節站所設定
第二節收容
一、收容對象
二、收容辦法
三、管理教育
第三節遣送
第十一章婚姻登記
第一節機構
第二節登記
一、結婚登記
二、離婚登記
三、復婚登記
四、涉外婚姻登記
第三節證件
第十二章殘疾人事業
第一節組織機構
一、惠州市盲人聾啞人協會
二、基層組織
第二節殘疾人工作
一、殘疾人情況調查
二、教育
三、康復醫療
四、就業
五、文體活動
《惠州市民政志》勘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