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惠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是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1月,因機構改革,重新組建惠州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市關於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導。
(二)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的行業管理;協調指導文化產業發展;參與規劃、協調市重點文化設施和產業項目建設。
(三)負責全市重大文化活動以及從事文化經營項目和演藝活動的機構的監管工作;依照許可權承擔對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以及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的機構的監管責任;負責對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出版機構和印刷市場、發行市場的監管工作。
(四)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和社會文化事業。
(五)承擔文物管理、文物古籍保護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責任。
(六)承擔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的行政執法工作。
(七)組織開展政府的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及指導社會文化交流。
(八)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打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信息、宣傳、調研、信訪維穩、政務公開、財務統計、公務接待、政務督查、辦公信息化及設備管理維護、安全保衛、機關後勤服務管理、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局各項決策;協助領導處理日常政務;起草與全局工作相關的各類文稿,制定各項管理規章。
(二)人事科(與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人員服務科合署)
貫徹執行黨務、人事、老乾等方面的政策規定,負責局黨組、機關黨委的日常事務;指導各支部班子建設、黨員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勞資、培訓、人事檔案、文化體制改革和工、青、婦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以及代管部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文化藝術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三)公共文化事業科
貫徹執行公共文化事業有關政策規定,參與制定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涉及公共文化事業的相關規章制度,統籌、協調全市公共文化事業建設;指導協調全市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文化站(室)、農家(社區)書屋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指導規範公共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室)、農家(社區)書屋等公益性文化單位業務建設,指導全市農家書屋、廣播站、電視台、電影院等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組織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家書屋、廣播電視村村通、農村電影放映等公共文化服務工程建設。
(四)文化藝術科(與對外文化交流科合署)
貫徹執行文藝事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參與制定全市文藝
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協調文藝創作、文藝生產、文藝演出、文藝教育、文藝研究、文藝作品評比;指導市專業藝術表演團體和社會民眾文藝團體的業務;協調、組織全市公益性的文化藝術活動、廣場文化活動及民族民間文化的研究工作;監督、指導全市藝術考級工作;協調、企業文化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五)文化遺產保護科(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文化遺產事業的有關政策規定,參與起草、編制文化遺產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有關規範性檔案;指導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的業務建設;負責全市文化遺產挖掘、保護、管理、研究等工作;負責全市古籍文獻管理,組織開展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調研及文物保護單位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評審、申報、保護工作;協調打擊文物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市文物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六)行業監管綜合科
貫徹執行文化行政審批和文化市場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管理、視窗服務和建設工作;負責有關文化市場經營項目以及網際網路文化經營活動的審批、審核工作;協調、指導經營性演出、文化娛樂、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文化藝術品等文化市場及網際網路文化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統計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七)文化產業科
貫徹執行文化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規定,參與制定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協調全市文化娛樂行業、新聞出版行業、廣播影視行業、網路文化行業、藝術品行業、動漫行業發展,協調全市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產業項目、文化經營活動的政策實施;推進文化產業信息化建設;負責文化產業統計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八)政策法規與效能監察科
貫徹執行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負責協調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草擬制定的法律意見建議;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協調和發布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和機關效能建設的監督和檢查工作;受理對機關效能問題的投訴;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律事務等工作;負責文化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法律法規的宣傳;統籌全市文化市場管理及綜合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考核和執法監督檢查。
(九)新聞出版廣電科(掛著作權科牌子)
貫徹執行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及廣播影視的社會管理和技術標準等方面的有關政策規定,協調、指導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以及網際網路、手機、數字多媒體等非紙質媒體出版活動的監管;負責本市出版物審讀和鑑定工作;負責著作權登記、著作權中介機構以及調解著作權契約糾紛,協助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協助核發報紙、期刊記者證;指導駐惠記者站工作;負責廣播影視宣傳、安全播出、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廣播影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活動的指導、監管工作;負責新聞出版行業、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的統計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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