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和規範。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承擔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調處土地、林權等自然資源權屬爭議。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定考核方案。制定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規範性檔案,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落實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負責轄區“三舊”改造工作。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配合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參與編制並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本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參與編制並組織實施城鄉規劃。組織擬定並實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海域、海島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組織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生態保護修復、海洋生態、海域海岸線和海島修復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措施,提出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耕地質量等別年度更新評價、監測評價以及耕地質量定級工作。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實施造林綠化、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生態公益林和風景林的培育,落實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商品林的培育和管理,指導基層林業站的管理和建設。組織開展退耕還林,負責天然林、次生林保護工作。負責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十)負責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監督管理。組織落實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林權管理,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參與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生態公益林劃定和公益林保護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組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負責林業有害生物檢疫工作。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標準。負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的設立申報、規劃、建設和經營等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區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濕地資源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落實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組織協調林業科技、教育培訓、宣傳和對外合作工作。落實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實施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開發森林體驗、森林康養和生態教育等生態服務產品。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林木種苗、草種管理。負責林木種苗、草種種質資源調查和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實施森林火災防護。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火災撲救、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勘查行業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工作。開展地質預警和巡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五)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調處礦權權屬糾紛。
(十六)負責制定城鄉規劃編制計畫和參與組織制定村莊規劃技術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負責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相關專業規劃(城市交通專項規劃除外)。組織指導開展鎮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審查呈批城鎮體系規劃、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其它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查呈批工作。組織指導村莊規劃的編制,並實施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房屋建築、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的規劃實施和監督工作。配合市區和跨市、跨縣(區)給排水、電力、通信、地下空間、地下管線管廊等基礎設施的總體規劃。
(十八)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及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監督管理測繪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圖管理。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維護、保護。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區級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區級技術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九)負責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查處自然資源違法案件。配合上級自然資源領域督察相關工作。
(二十)負責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參與全區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依法行使相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障和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公開、保密、宣傳、督辦、議案提案等工作。負責重大課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綜合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戰略規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和審查工作。負責相關法制和聽證工作。負責組織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
(三)財務股。負責編制和執行部門預決算。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財政撥付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負責專項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徵收及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機關日常財務收支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等工作。
(四)自然資源調查登記股(區政府調處自然資源爭議辦公室)。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全區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專項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全區水、森林、草原、濕地、海洋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負責區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和規範。組織開展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調處土地、林權等自然資源權屬爭議。
(五)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股(城市更新辦公室)。實施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落實自然資源交易規則。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落實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落實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執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實施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資源資產管理政策,落實國家全民所有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標準。編制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定相關考核標準。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土地計畫。負責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區建設用地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執行城市更新規範性檔案。負責“三舊”改造標圖建庫、申報及改造方案。負責“棚戶區”改造工作。
(六)國土空間規劃股(區規劃委員會辦公室)。配合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負責實施國土空間規劃相關規範性檔案,實施空間規劃體系。參與或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以上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區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審議年度規劃編制計畫。負責組織村鎮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區域內軌道交通相關工作。
(七)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與耕地保護股。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相關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土地年度利用計畫。組織實施耕保護及耕地、林地、草地、濕地、海洋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及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核和預審。負責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工作。負責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耕地質量等別年度更新評價、監測評價以及耕地質量定級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負責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八)森林礦產資源管理產業發展股。組織編制並實施礦產資源利用規劃、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森林資源利用規劃、林業發展規劃、林業項目規劃、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森林採伐限額,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管理礦產、森林資源利用和保護。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調處礦權權屬糾紛。負責審核審批征占用林地。指導監督林地保護開發利用,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木材經營加工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站、護林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擬定農村林業發展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林下經濟,指導協調開發森林體驗、森林康養和生態教育等森林生態服務產品。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執行國家林業植物檢疫任務,負責林業有害生物檢疫和組織防治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組織開展林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九)生態保護修復及地質勘察防災防火股(區地質災害與森林防火辦公室)。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生態保護修復等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森林城市建設、城鄉綠化、部門綠化等工作。組織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林業碳匯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效益補償。承擔有關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監督檢查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及其生產經營行為。組織指導林業科學研究、技術推廣等工作。負責管理勘查行業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工作。開展地質預警和巡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承擔區地質災害與森林防火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等工作。
(十)自然保護地管理股。監督管理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濕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濕地生態修復工作。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專項資金、濕地保護工作。組織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資源狀況評估工作。組織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開發利用和種質資源保護工作。負責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承擔國際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十一)測繪地理信息股(科技交流辦公室)。擬定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負責測繪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維護、保護。負責地圖管理和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擬定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自然資源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二)城鄉規劃設計股。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範圍內重要地段城市設計、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城市設計審核、報批工作。出具《建設用地規劃條件》。
(十三)建設工程規劃管理股(區市政規劃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審查全區範圍內建設工程的總平面及單體建築設計方案,負責建設工程的規劃許可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的規劃條件核實及規劃驗線工作。負責組織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組織審議全區重大項目及重點地段地標性建設項目建築設計方案。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範圍內市政工程專項規劃及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推進綠道、碧道和南粵古驛道修復、活化利用等規劃工作。負責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十四)執法監督股(信訪室)。負責查處自然資源違法案件。負責建設用地批後監督管理。負責自然資源信訪工作。配合自然資源領域督察相關工作。聯合森林公安查處破壞自然資源行政違法違規案件。
(十五)人事股(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黨群。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及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和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事業單位
惠州市惠陽區征地和土地儲備中心。主要任務: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土地徵收、土地收回(購)、土地儲備、集體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法規政策。負責開展土地徵收、土地收回(購)、房屋徵收政策法規的宣傳、業務培訓等工作。組織和指導鎮(街道)開展落實政策宣傳和思想動員等工作。負責編制本行政轄區內土地徵收、土地收回(購)、房屋徵收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本行政轄區內年度土地收儲計畫,落實區人民政府下達的擬收儲土地任務。制定本行政轄區儲備土地前期開發計畫,參與制定年度土地供應計畫。負責統籌土地收儲資金管理,設立收儲資金專戶,編制年度收儲資金預算計畫,按規定撥付土地徵收、土地收回(購)、房屋徵收及儲備土地前期開發等所需的資金。負責擬定征地啟動公告上報審批、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組織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聽證、簽訂補償安置協定;負責指導、協調和組織鎮(街道)開展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工作。負責指導、審核鎮(街道)擬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的補償安置方案、預算方案,並協助主管部門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涉及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以及徵收補償安置方案涉及的論證和聽證工作;負責協助鎮(街道)共同研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涉及的特殊問題及歷史遺留問題等。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土地收回(購)工作,指導和協調鎮(街道)開展地上附著物補償和清表工作。負責協調上級部門、鎮(街道)開展獨立選址項目用地徵收涉及的補償方案、農地轉用方案擬定,指導各鎮(街道)開展徵收工作。負責統籌儲備土地的日常管理,定期更新土地儲備監測監管系統信息。建立政府儲備土地庫,對已徵收、已收回(購)的土地進行統計和管理。負責實施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管護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選擇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等單位進行前期開發建設。按規定選擇管護單位或委託鎮(街道)進行儲備土地管護工作。
惠州市惠陽區城市更新事務中心。主要任務:協助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全區城市更新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三舊”改造、棚戶區改造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三舊”改造、棚戶區改造相關配套政策和規範性檔案;牽頭制定“三舊”改造、棚戶區改造實施計畫,並負責實施計畫審查和報批工作,負責統籌“三舊”改造項目全流程監管與進度跟蹤報送;協助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職能股室開展“三舊”改造、棚戶區改造專項規劃編制、城市更新單位規劃的審核(審議)工作;負責“三舊”改造項目標圖建庫、改造方案審核與報批工作;負責“三舊”改造項目涉及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完善土地徵收手續以及“三地”(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征轉的報批材料審核工作;負責指導棚戶區改造工作的選點工作,組織籌措安排拆遷安置、項目建設所需資金;協助主管部門對遷安置、項目建設資金使用和工程決算的監督檢查,負責對項目建設工作進度進行跟蹤;負責轄區“三舊”改造和棚戶區改造項目階段性工作總結、宣傳報導工作、提升推廣經驗;負責實施全區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負責全區未利用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和耕地開墾項目的審查、上報及資金的投放、回收管理和驗收工作;負責全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拆舊復墾有關工作;負責全區耕地質量等別年度更新與監測評價工作。
惠州市惠陽區不動產登記中心。主要任務:協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區土地、房屋、森林、草原、水、海洋等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發證具體業務辦理;負責全區土地、房屋、森林、草原、水、海洋等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發證的檔案管理工作。
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地理信息事務中心。主要任務:負責轄區自然資源地理信息成果資料的收集、整理、入庫、歸檔以及日常更新工作;建立自然資源日常測繪市場化運行機制,負責轄區自然資源日常測繪服務機構的監督工作;建立自然資源日常地理信息生產的質量和技術管理體系;負責處理轄區自然資源歷史遺留問題的地理信息工作;負責組織提供土地報批、 掛牌出讓、司法査封和其他指定任務的地理信息技術服務。
惠州市惠陽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站。主要任務:負責轄區林業有害生物的調查、監測和預防工作,編制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藥劑、藥械使用技術指導工作。組織開展轄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資源狀況評估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轄區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開發利用等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轄區陸生野生保護動植物鑑定、拯救工作。組織指導轄區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
惠州市惠陽區城鄉規劃國土發展中心。主要任務:承擔轄區城鄉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的研究與擬(修)訂工作;承擔轄區自然資源保護、開發、利用和修復相關規劃與計畫編制、政策研究與調查評估等日常事務性工作;承擔轄區各類國土空間規劃、專題研究等成果的第三方技術審查、驗收、發布、動態維護與實施評估的服務工作;承擔轄區規劃條件告知書類的行政許可清單編制的日常事務性工作;承擔轄區規劃建設城市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策略研究與監控評估工作;承擔轄區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範性檔案、技術標準等彙編和重大事項日誌編撰工作;承擔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相關方面交流和學習、推進學術合作、舉辦學術論壇工作。
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結算中心。主要任務:負責編報全局年度財務計畫並落實,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指導局下屬單位的財務工作,並對局下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負責局下屬單位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收繳;負責對自然資源各級財政資金的收支管理。
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檔案室。主要任務:對本單位各部門檔案材料(包括文字、圖表、聲像等)的積累、收集、立卷、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對本單位的全部檔案及有關資料實行綜合管理,認真做好本單位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鑑定、統計等工作,並積極提供利用,為本單位各項工作服務;做好本單位檔案查詢、借閱等方面的工作。
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工程項目事務中心。主要任務: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工程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成果報批、工程招標、 契約管理、資金管理、檔案管理、施工進度、質量和安全管理、 工程驗收等工程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
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數據中心。主要任務:負責實施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自然資源信息和基礎地理信息工作規劃、計畫;負責自然資源信息和基礎地理信息的開發利用和共享工作;負責全區自然資源數據分析及圖件製作;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負責全區自然資源電子政務信息系統和信息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料庫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局電子政務 信息技術支持工作。
惠州市惠陽區地質環境監測站。主要任務:承擔轄區地下水動態監測,管理地下水資料庫;組織開展轄區地質災害調查、數據收集統計和信息系統建設,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技術支撐,承擔轄區地質災害的調查研究、防治規劃編制和預警預報等事務性工作,收集、整理和發布相關地質環境信息。協助礦產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調處採礦權的爭議、糾紛和查處採礦權開採的違法行為;承辦轄區內砂石土開採權報批材料的審核和實地勘察工作;承辦砂石土開採權招投標、拍賣的前期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做好礦產資源開採資源補償費和經營管理費的徵收和追繳工作;協助對轄區內礦場的開採管理;協助做好對礦場開採情況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及登記統計工作,並編制、上報季報、年報。
惠州市惠陽區林業科技推廣站。主要任務:以科學研究管理為主體,以科研服務於民為宗旨,從事林業科學研究和試驗,推廣林業科技成果,普及林業科學知識,承擔林業的規劃設計、 評估、監理、調查等業務工作。負責全區森林資源勘測、規劃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認證以及森林經營方案編制工作。
惠州市惠陽區生態公益林管理站。主要任務:以生態公益林規劃建設、管理為主體,編制和落實生態公益林建設資金、管護和補償資金的使用計畫和分配計畫,落實簽訂生態公益林管護協定書,協助查辦生態公益林案件。
惠州市惠陽區規劃建築設計院。主要任務:為城鄉建設提供 規劃設計服務;負責區域和城市規劃與諮詢、市政工程規劃設計工作;組織調查研究城市發展,按照可持續發展需要,提出近期和遠期城市發展戰略方案;組織研究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基礎性工作。
惠州市惠陽區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推廣站。主要任務:在規劃報建中推廣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裝置並組織、指導施工隊伍安裝。
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執法保障事務中心。主要任務:協助開展區土地、林業、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領域執法輔助性工作。
派出機構
淡水自然資源所、秋長自然資源所、三和自然資源所、沙田自然資源所、新圩自然資源所、鎮隆自然資源所、永湖自然資源所、良井自然資源所、平潭自然資源所為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自然資源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程和辦法等。
(二)協助劃定轄區內基本農田保護區範圍。
(三)協助實施上級審批的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礦產資源規劃、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四)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保護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協助上級自然資源部門調處轄區內自然資源權屬糾紛和查處轄區內自然資源違法案件,負責開展轄區內自然資源執法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自然資源違法行為。
(五)嚴格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理制度,保護基本農田,監督檢查本轄區內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計畫的執行情況,按要求做好農村宅基地不動產登記發證初審工作。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協助上級自然資源部門依法查處礦產資源違法行為,加強安全監督,確保有證礦山生產安全。
(七)負責所轄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管理初審工作。
(八)協助、配合鎮(街道)開展有關工作;
(九)承辦上級自然資源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班子
許偉浩: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
楊偉雄:黨組副書記,分管自然保護地管理股。分管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站、區林業科技推廣站。分管機關紀檢監察工作、安全生產工作。分管人事股(機關黨委辦公室)、工青婦、扶貧工作。負責金桔市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所全面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聯繫指導沙田鎮的自然資源工作。
李志傳: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自然資源調查登記股(區政府調處自然資源爭議辦公室)。分管區征地和土地儲備中心、區城市更新事務中心、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區自然資源局檔案室。負責土地報批專班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聯繫指導良井鎮的自然資源工作。
溫育華:黨組成員、區紀委監委駐區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區紀委監委駐區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金詠山:黨組成員、一級主任科員,聯繫惠陽區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成 文: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建設工程規劃管理股(區市政規劃管理辦公室)、財務股、測繪地理信息股(科技交流辦公室)。分管區自然資源地理信息事務中心、區自然資源局結算中心。負責並聯審批專班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聯繫指導鎮隆鎮的自然資源工作。
黃遠超: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森林礦產資源管理產業發展股、執法監督股。分管信訪工作。分管區自然資源執法保障事務中心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聯繫區森林警察大隊。聯繫指導新圩鎮的自然資源工作。
塗林海:機關黨委委員、總工程師,分管政策法規股、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股(城市更新辦公室)、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與耕地保護股。分管區自然資源數據中心。負責雙處置專班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聯繫指導秋長街道的自然資源工作。
文志勇:總規劃師,分管國土空間規劃股(區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城鄉規劃設計股。分管區城鄉規劃國土發展中心、區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裝置推廣站。負責片區統籌專班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聯繫指導淡水街道的自然資源工作。
徐漢賓:機關黨委委員、二級調研員,協助楊偉雄同志分管的相關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聯繫指導三和街道的自然資源工作。
鄧煥兵:機關黨委委員、四級主任科員,分管生態保護修復及地質勘察防災防火股(區地質災害與森林防火辦公室),分管區地質環境監測站、區生態公益林管理站、區自然資源工程項目事務中心。協管森林礦產資源管理產業發展股相關工作。負責林長辦相關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聯繫指導永湖鎮的自然資源工作。
陳 潔:機關黨委委員、城市更新事務中心主任,負責鄉村振興專班相關工作。協管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與耕地保護股相關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協助聯繫指導秋長街道的自然資源工作。
黃永輝:機關黨委委員、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協管測繪地理信息股(科技交流辦公室)、自然資源地理信息事務中心相關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聯繫指導平潭鎮的自然資源工作。
張文奎:機關黨委委員、征地和土地儲備中心主任,協管區自然資源局檔案室、信訪等相關工作及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協助聯繫指導淡水街道的自然資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