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區人民法院(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

惠陽區人民法院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一般指本詞條

惠陽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49年12月25日,現位於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迎賓大道86號。內設機構19個,分別是政工科、紀檢組、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監察室、司法行政裝備科、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訴前調解對接中心、司法警察大隊、秋長人民法庭、平潭人民法庭和新圩人民法庭。

惠陽區人民法院有行政編制108名(含工勤編14名)。現有人員197名,其中行政編在編89名,工勤編14名,聘用制人員94名。員額法官39名,其中男法官29名,女法官10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陽區人民法院
  • 外文名:People's Court of Huiyang District
  • 性質:政府機構
  • 法院地址: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迎賓大道86號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法院領導,

機構概況

法院堅持以建立“執法嚴明、權責明確、管理科學、服務高效的審判運行機制”為目標的改革思路,全面展開了審判方式改革、人事、機構和法院管理工作的改革。廣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在法院領導班子的帶領下,樹立大局意識,不斷增強政治責任心和使命感,促進社會全面協調發展,正確處理服務大局與立足本職的關係,正確處理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係,始終堅持把維護改革、發展、穩定作為自己的神聖職責,緊緊圍繞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發揮審判職能,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為了更好地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法院實行向每個案件參與人派發了廉政監督卡制度,由持卡人監督整個訴訟過程;實行廉政監督員與人民陪審員制度;實行院長接待日以及法官輪值制度, 出台了院長、副院長公開接訪、預約接訪、法官輪流接訪、首辦責任制等一系列規定,積極為當事人排憂解難。
法院地址: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迎賓大道86號

主要職責

惠陽區人民法院主要職責:
(一)審理法律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審案件。
(二)審查和處理法律規定應由本院處理的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對其中確有錯誤的,進行再審;審理上級法院指令我院再審的案件。
(三)審理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議的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執行本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決定,以及法律規定應當由本院執行的依法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法律文書。
(五)根據人大常委會或上級法院要求,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提出意見;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六)受理和確認訴前調解案件。
(七)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治,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八)承辦其他應由本法院負責的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8個,分別是政治部(督查室)、綜合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派出法庭3個,分別是秋長人民法庭、平潭人民法庭及新圩法庭。

法院領導

黨組書記、院長:賴懋文
黨組成員、副院長:汪惠強
黨組成員、副院長:于海硯
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郭應生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劉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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